我当然不会同意。三日后养好伤口,我便直接去椋梨家堵他,这一次椋梨源没有让我失望,他逆光走进楼道里,背着书包,身上穿的是校服。
我的臂弯里搁着一束花:小源,我想看看千春。
椋梨源没有多说话,转身带我走上街,他把千春的牌位送到佛堂供养,据说每日有僧人诵经供养,可以助逝者早登极乐。
佛堂很小,在闹市的背面,椋梨源先上香问讯,我跪坐在他身后的蒲团上,低头看手中的花,不是白菊,不是黄菊,是淡青色的马莲蹄。
我猜千春也会喜欢这种花。
密宗佛的那一套,我一知半解,索性什么都不做,仅以一颗诚心应对。祭拜完千春,我与椋梨源沿来路往回走,路过一座稍大的寺庙,我叫他停下来陪我坐一会儿。
这座庙很老了,叫小福宫,过去用来供奉华人的女海神妈祖。我们在抱厦里坐下没多久,外面恰好下起大雨。
雨水落在琉璃瓦上,声音泠然轻悦,顺着遮雨檐流下,汇成水柱,浇在青石板中的沟堑里。
你和你妈妈很不一样。
椋梨源坐在长凳另一端,抱膝听雨,不言语。
许是太过陈旧,已被遗忘,这座寺庙里没有第三个人,我可以放开了说话。
我十五岁的时候,一个人步行三十四公里,去海边看妈妈。
你有没有看过宫崎骏的电影:《起风了》,故事大概发生在一百年前,女主角是很纯净的美人,死于肺结核。我不明白,为什么科技发展到这个世纪,还是挽留不住那么美好的生命。
我的妈妈,也是因为肺炎去世的。
我漫无目的,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
当时我带了一本《魔山》,那本小说我读过十多遍,也因此对我从小生活的家庭恶心透骨。托马斯曼写得太真了,他写一群病人,在瑞士高山疗养院的生活,真正把他们聚集到一块儿的,不是肺炎,是资产阶级的通病。
自私,病态,无所事事,精神萎靡。
资产阶级永远都逃不掉颓废主义,当一个阶级,需要被另一个阶级供奉才能存在时,它必然会灭亡。
有时候我会想,妈妈她是不是也明白这些,她是不是因为看得清楚,所以格外厌恶自己,还有自己的家人、朋友。
我把那本书扔进了垃圾桶,两手空空的往前走,走到半夜,路上下了大雨,比今天的雨大,我看不清前路,但一点也不想避雨,就是一个劲儿的往前走。
有一个人追上了我。
他打着伞,身上却湿得干净。没办法,风太大,打伞根本就没有用。
所以他松手了,伞一下就被大风卷上了天,他跟我一起淋着雨往前走。
那天我哭了,一边走一边哭。不是因为想妈妈,只是因为太冷了,雨打在身上好疼,但是我又不想停下来。我从来都不是个坚强的人,十五岁的时候我又懒又娇气。
那个人就念诗给我听,雨果的《明日清晨》。
Demain,dslaube,lheureoblanchitlacampagne,
Jenepuisdemeurerloindetoipluslongtemps.
Jemarcherailesyeuxfixssurmespenses,
Triste,etlejourpourmoiseracommelanuit.
Jeneregarderainilordusoirquitombe,
NilesvoilesauloindescendantversHarfleur,
Etquandjarriverai,jemettraisurtatombe
Unbouquetdehouxvertetdebruyreenfleur.
(明日破晓,田野上晨光熹微,我就出发。
在远离你的世界里,我片刻也不想停留。
我默默地思索,孤独前行。
忧心忡忡,白昼亦如黑夜。
我不凝望那金色落日的辉煌,
也不远眺驶向阿尔弗港湾的风帆。
到达时,我将在你的墓旁,
放一束翠绿的冬青,和一把盛开的欧石楠。)
那是雨果写给女儿的诗,他反复在我耳边吟诵,后来我磕磕绊绊地跟着他学,我们把这首诗背了一遍又一遍,背了一路,直到终点。
那大概是早上五点的时候,雨停了,海面的东方亮晶晶的,折射日光。
妈妈的墓碑周围刚刚退潮,留下好多贝壳和海螺,银色的,粉色的,都是她喜欢的颜色。
我当时,好像没有难过,也没有开心,只是觉得很宁静,非常宁静,然后,我和那个人靠着妈妈的墓碑睡着了。
关于那个人,其实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他对我来说,很重要。
或许你听过这个名字,他叫凌歌。
第38章34千里江山图
很奇怪的是,之前说了那么多我都不累,真的谈起凌歌时,我却感到疲惫,深深的无力感袭上心头,但我不得不说。
凌歌是我最好的朋友,虚长我一岁,为人处事各方面都是我的榜样。他从小就非常优秀,对人生有长远规划,我亦步亦趋地跟着他,受了他不少照拂。
但我远不如他,我没有他的高智商,而且容易冲动,自以为是。我甚至过分迷恋他,给他的生活带去很大干扰。
已经过去很多年了,现在我跟他形同陌路,他是享誉国际的科学家,我一事无成。
但是回想过往,我依旧觉得今生最幸运的事,是遇见他。
凌歌当年帮助我是出于怜悯,不求任何回报。他从没有对不起我,是我的错,我不懂得如何珍惜他,才把他推得越来越远。
人生就是这样,对你有巨大影响的人,往往只能陪你走一段路,往后就各自前行,各有造化。
我站起来,靠近椋梨源:你愿意让我陪你一段路吗?
椋梨源动了一下,浓密的长睫毛不停扑闪。
我不如凌歌,但比你多走了十三年的路,更了解这个世界,可以为你遮挡一些风雨。这也是你妈妈希望的。
世界太大,你还太年轻,一个人走下去太孤单,有我照顾你,会好一点。
近看椋梨源,他实在是单薄,不懂得如何照顾自己,校服白衬衫浆洗得泛黄,小脸过分清秀,黑眼圈浓重,一看就是经常熬夜。
对不起,小源,以前跟你妈妈来往,总是你妈妈照顾我。我很自我,几乎没有注意到你,所以我们交际不多,你对我不了解,都是正常的,我们可以一步一步来。
等待很久,他终于愿意开口说话:雨停了。
嗯。我提议道:我们先去吃个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