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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穿越者想得太美(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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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洲咬着牙想要码出几个字来,结果却发现根本不行。

怎么回事?

为什么他什么都写不出来了?

陈景洲慌了,他最大的资本就是脑内另一个世界的文化,有了这些,他才能够成功,如果没有这些,那他和普通人又能有什么区别。

刚刚的陈景洲还自信满满,觉得人生坦途就在面前,可如今的陈景洲却好似在不断地坠落着。

有没有金手指对陈景洲来说差别实在是太大了,巨大的差别让陈景洲根本无法接受失去金手指的自己。

不可能的,他怎么会不记得了呢?

他肯定记得的。

要是没有那一脑子的优秀作品,他拿什么走上人生巅峰,他拿什么来打那对奸夫淫夫的脸?

陈景洲的脸色变得越来越狰狞,他就好像中了邪一样面对着电脑,然后在键盘上乱敲乱打。

就这样,过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甚至过了一天,两天,陈景洲终于接受了自己失去了金手指的现实。

准确来说,不是陈景洲想要接受这个现实,而是他不得不接受这残酷的现实。

口袋里的钱越来越少,他又失去了金手指,现在继续把钱花在网吧里也是浪费。

陈景洲魂不守舍地离开了网吧,离开前,陈景洲孩万分不舍地看了一眼他发表的的数据。

虽然陈景洲才发表了两天,但因为他一下子放上去了十万字的内容,所以这本新书还是吸引来了一部分读者,再加上内容很是新颖有趣,节奏起承转合让人欲罢不能,这本新书的数据就像是飞了一般疯涨。

陈景洲看着这么好的数据,心里更是疼得直滴血。

要是他还没有失去金手指,那他马上就可以赚到大把大把的钱了。

要是他早知道自己的金手指就只有这么几天的时效,那他肯定彻夜不眠也要码字。

而且还要码那种一本书就能吃一辈子的神作。

可惜,这个世上怎么会有早知道,陈景洲只能不断地后悔,当他迫于无奈租下廉租房的时候,陈景洲后悔,当他只能省吃俭用的时候,陈景洲后悔,当他只能放下身段去赚钱的时候,陈景洲更是后悔得要命。

明州既然早就知道陈景洲不是个好东西,那他自然是要先下手为强。

陈景洲唯一的资本就是他的金手指,既然如此,那明州就让陈景洲失去他的金手指,让陈景洲再也没法当文抄公来赢得金钱地位。

但这还不够。

陈景洲本来就活该过得艰难一点儿,他自己没本事又不努力,整天做白日梦,还自私自利,自以为是,颠倒黑白,陈景洲过得不好是因为他本来就没有能力让自己过上好日子,明州可没有故意插手。

过了一段时间,明州见陈景洲似乎适应了如今的底层生活,他觉得差不多了,于是明州就让陈景洲又重新拥有了他的金手指。

重新得到金手指的陈景洲简直是欣喜若狂,失而复得的喜悦让陈景洲感动得流下了热泪。

陈景洲甚至没有对他的同事说一句话,就疯了一般冲了出去,然后找到网吧,打算再一次开始码字。

有过一次教训的陈景洲再也不敢浪费一丁点的时间,他也不打算再写那些随随便便就有好几百字的网络了,万一没过多久,他的金手指就又再次失去了呢?

为了利益最大化,他当然是要写篇幅短价值高的作品。

在飞奔去网吧的时间里,陈景洲就已经想好了要写什么了,他要写《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的知名度就不用说了,更重要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4部长篇和56个短篇组成的。

他完全可以先写几个短篇,如果时间够,他再写长篇,如果时间不够,他也完全可以找枪手替他把故事写出来。

陈景洲打算先把故事梗概写出来,这样就算没了金手指,也可以把故事继续写下去。

谁知陈景洲写到一半却是尿急了,他忍不住就去上了厕所,为了节省时间,陈景洲就一边上厕所一边录音。

然后陈景洲就发现了,打字再快也不可能说话快。

他干嘛要傻乎乎地打字,他就应该先录音啊。

第128章穿越者和我离婚了(三)

陈景洲越想越觉得有理,打字的速度怎么能和说话的速度比?

打字一分钟能打多少,说话一分钟又能说多少?

他又不知道自己的金手指还能维持多少时间,那他自然是一分一秒都不能浪费,只有录音才能价值最大化。

于是陈景洲也不打字了,就在网吧包厢里不停地录音。

陈景洲语速非常快,说了半天,他的喉咙都说得干了,嗓子都已经哑了,陈景洲强忍着嗓子的疼痛,喝了几口水,就继续录音。

说得越多,赚得越多。

为了这个目标,区区的嗓子疼又算得了什么?

陈景洲一口气将整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都给录了下来。

直到此时,陈景洲才松了一口气。

陈景洲这会儿又累又渴又饿,嗓子又疼,他稍微张开嘴巴试图发声,却发现自己几乎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陈景洲也不打算说话了,有了这么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他完全可以吃它一辈子。

就算金手指不久之后消失了,他也不用再害怕了。

这样想着,陈景洲就回到了他租的房子里,吃了点东西喝了点水就沉沉地睡下了。

为了讲完整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陈景洲根本不敢休息,他的疲惫一直积攒着,当他躺在床上的时候,几乎是立刻就睡着了。

当陈景洲再醒过来的时候,他第一时间就是想到要去检查他的金手指。

令陈景洲感到惊喜的是,他的金手指还是没有消失。

于是陈景洲觉得加把劲,抓紧时间再录一本书出来。

睡了一觉之后,陈景洲就感觉自己的嗓子好多了,也能够说话了。

这一回陈景洲可不打算再录外国的作品了,他打算把他少年时期最爱的盗帅写出来。

陈景洲喜欢看武侠,非常喜欢,在网络大行其道之前,陈景洲就会捧着借来的武侠看个过瘾,后来等到网文爆火之后,陈景洲也没有忘记过他年少时的爱好。

谁小的时候没有一个武侠梦呢?

陈景洲决定要把《楚留香传奇》给写出来,让这个世界的老百姓也感受一番盗帅的魅力。

《楚留香传奇》有好几本,一时半刻之间,陈景洲也不可能马上就录完,陈景洲同样是先把梗概给录好音,然后再开始把全文都给录下来。

一觉醒来,陈景洲的肚子早就已经饿得咕咕叫了,他一边录音,一边就点了一个外卖,或许是因为现在陈景洲有了底气,所以他这一回没有像之前几个月一样只敢点一些便宜的外卖,陈景洲直接叫了海底捞过来,这么一顿就花了两百多块钱。

要换成之前,这两百多块钱,够他吃十顿外卖的了。

可是如今陈景洲觉得自己辛苦,于是就想吃点好的来犒劳一下自己。

等到外卖送上门,陈景洲就放下了手机,满心开始吃起了火锅。

难得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陈景洲吃得满头大汗,却爽快极了。

陈景洲吃得肚皮咕噜圆,他还一口气喝光了冰可乐。

爽!陈景洲打了个嗝,感叹道,这才是人过得日子。他之前过的是啥日子啊,简直连猪都不如。

为了美好的未来,陈景洲决定继续奋斗,陈景洲也忘记了外面的世界,只一心待在出租屋里录音,陈景洲说得口干舌燥,等他的嗓子再次哑掉之后,陈景洲就会在嘴巴里含上一片刚刚去便利店里买来的润喉糖,他就一边打字一边等嗓子恢复,等嗓子好一点儿了,陈景洲就又开始录音起来。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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