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凛才淡淡开口:一定要每天都错开十分钟吗?
范佩阳回过头来,询问性地挑眉,就像领导对下属做的那样,都不需要浪费时间说话,便能传达意思。
得摩斯对这个表情太熟悉了,在考核范佩阳的时候,他无数次被对方浑然天成的上位者姿态冒犯得想打破工作守则,先弄死再说。
但他没想到,原来唐凛也是这个待遇。
对于这种一视同仁,他该欣慰的,可看着唐凛眼里一闪而过的受伤,他胸口就莫名有点发闷。
我知道你不想在公司公开我们的关系,但我们每天错开十分钟抵达公司,一直这样规律也很可疑,唐凛单手托腮,半认真半玩笑地建议,偶尔,我们也可以一起到公司试试。
没必要,范佩阳想也不想,多此一举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弄巧成拙。说完他推门而出,刚走出去,又折回来,对了,昨天的财务报表有点问题,你到公司之后直接来我办公室。
唐凛无聊地拿起叉子在手里把玩,故意拖了几秒,直到范佩阳有些不耐地皱眉,才慵懒地应了声:收到,我的范总。
得摩斯看得瞠目结舌。
拿叉子把玩不是为了要戳那个坏蛋吗?
难道他理解错了?
不行,不能再待下去了,再待下去他容易帮唐凛替天行道。
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再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再再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得摩斯:
谁能带他离开这片被噩梦白团子支配的深渊山巅!
【白团团之三】
又是客厅,只不过这次变成了深夜。
全世界仿佛都睡了,连风都停了,窗外夜色深沉,月光静谧。
范佩阳靠坐在沙发里,睡着了。
唐凛正在偷偷亲他,并无耻地举着手机自拍留念。
无耻吗?
得摩斯只觉得可怜。
哪怕这些人在他看来都是虫子,但虫子和虫子也是不一样的。
有的让人想一脚就踩个稀巴烂,有的让人想蹲下来观察一会儿再踩。
唐凛是第三种。
得摩斯以前从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第三种虫子。
就是你不仅踩不下去脚,还想帮他把前路挡着的小石子、大害虫都赶走。
什么原因?
不是这只小虫虫多可爱、多迷人。
是太惨了啊。
谈朋友谈成这样,图什么?
【白团团之四】
这里终于没有范佩阳了,只有一个正在悄悄把衣柜里的衣服往背包里塞的唐凛,塞一件,就停下来警惕地听听声音,做贼似的。
问题是他拿的衣服并不多,也就三四件,看起来像是要去短途旅行或者出差。
但如果是正常理由,有必要这么偷偷摸摸吗?
得摩斯现身,在背后喊他:喂。
唐凛吓一跳,猛地转过头来,看见不是范佩阳,松了口气。至于一个陌生人突然出现,似乎不在他的警戒范围之内,仅仅是流露出一丝疑惑。
得摩斯没有自我介绍环节,直截了当地问:你在做什么?
唐凛愣了下,忽然伸出一根手指压住嘴唇:嘘,你不要那么大声。
得摩斯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不对,就跟着听话了,压低嗓子,用气声又问了一遍:你在做什么
唐凛莞尔,笑意里透出一丝顽皮,也用夸张的气声道:偷东西
得摩斯懵逼地看着他手里的包:就偷几
唐凛:嘘
得摩斯:偷几件破衣服?
唐凛低头看刚塞进去的衣服,几不可闻地咕哝:就剩这几件了
得摩斯越听越迷糊。
唐凛忽地抬起头,特别认真地叮嘱:我只告诉你,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得摩斯愣愣点头:好。
唐凛将声音压得更低,谨慎而郑重,像在透露一个惊天秘密:这是一个实验。
得摩斯:实验?
嗯。唐凛用力点头,有种笨拙的孩子气,我要把这幢房子里,我的所有东西,全部拿走,但不能一次性拿,要像蚂蚁搬家那样,一次偷偷拿走一点,一次偷偷拿走一点,直到这幢房子里再没有我的东西。
所以刚刚唐凛说就剩这几件了,是指这个蚂蚁搬家的实验已经接近尾声?
可是
你到底在实验什么?得摩斯想不出来这有什么意义。
唐凛把背包放到地上,仰头看得摩斯:实验看看,范佩阳会不会发现,我的东西在变少。
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两个人,哪怕只是普通朋友,其中一个人的东西越来越少,到了一定程度,另外一个人也总该发现些端倪的。
可是很显然,范佩阳是个例外。
明明看清楚了当前情况,得摩斯还是残忍地明知故问:你就剩这几件衣服了,他发现了吗?
唐凛不笑了,眨下眼睛,淡淡的惘然:没有。所以等拿走最后这几件,我就不要了。
得摩斯:不要什么?
唐凛很努力地弯下眉眼,假装自己不难过:不要范佩阳了。
得摩斯怔了一瞬,忽然意识到,他遇见了今天晚上最大的喜讯:你终于想开了?真要和他分手?
不是分手,唐凛严格纠正,一字一句强调,是我不要他了,我甩他,他失恋。
甩的好。
失的妙。
得摩斯甚至可以单纯为这件事给唐凛盖个慢着,如果这两个人真分了,那前面他考核范佩阳的时候,被联手欺负是怎么回事?
分手依然是朋友?
还是藕断丝连又复合了?
【白团团之五】
在这里,得摩斯找到了答案。
病房,单人床,看起来还算健康的唐凛。
得摩斯来过这里,就在深渊之底的第一个黑色毛球怪里,只不过在毛球怪的病房里,唐凛病恹恹的几乎要走到生命尽头,而在这里,他眼里还有光彩。
直到此刻,得摩斯终于能确认,这些白团团既不是感情,也不是臆想,更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潜意识。
它们有着时间和逻辑上的连贯性。
它们就是唐凛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