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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关于下本书,网站没有提及半句。

责编的这个回复,对于侯牧云来说是非常舒服的事情。

同时,侯牧云这次的做法对于网站来说也是非常舒服的。

没有摆在台面上去说,给一个眼神,彼此都懂了。

这无疑是最舒服的合作方式。

当然了,网站之所以愿意让出一部分的既得利益,最大的原因还是侯牧云本身的能耐!

《轩辕剑主》无疑将会成为一个IP,而且极有可能是大IP,版权方面肯定不用愁。然而,在网站看来侯牧云本身更是一个更大的IP,而且是那种自己就能够运作自己的大IP!

侯牧云不同于任何一个作者!

什么是芝麻,什么是西瓜,明摆着。

还是那句话,谁也不是傻子!

约好了次日前往沪上当面修改合约和签订补充条款。

四点半约好肥宁去健身,同时将雕刻作品用专业的喷枪和食用素处理好打包,带到了店里交给了已经被侯牧云拉入管理群的小胖和肥宁,这些作品和之前的抽奖奖品都由他们帮忙寄出去,名单地址他们那边已经都有了。

晚上的时候花了两小时练歌,另外也开始着手准备外传的大纲。

次日,侯牧云起了一个大早,比昨天要早了不少,第一时间就是看向了系统界面,更新进度条已经百分之九十几。

左等右等,越等感觉时间越慢,只能下去跑步了。跑完步去买早餐的时候,又遇到了昨天那个中学生。

同学很有礼貌:“猴子哥,我能叫您猴子哥吗?”

侯牧云摸了摸他的蘑菇头:“当然可以。”

同学很兴奋:“我们班的同学都很喜欢您,昨天他们看到我的签名画都很羡慕。我怕他们打扰您,所以没告诉他们您就住在这个小区。但他们真的超喜欢您,都很想要你的签名,您能不能签几个让我带去给他们啊?我知道您时间宝贵,不用画画的,签名就可以。”

侯牧云满口答应:“当然可以。”

接过同学递过来的纸和笔,刷刷刷刷签了十几个,还都特地各给画了一个《轩辕剑主》里的漫画人物。

“谢谢猴子哥。”

“不客气。”

侯牧云这次将笔还给了他,拿着早点回去,心情很好,感觉这是一天最美好的开始。

当然了,前提是侯牧云听不到同学目送他离开后的话。

“本来就签名应该只值20,现在多了漫画,一张卖一百应该没问题。而且还合影了,肯定都信。”

……

回到家,盯着百分之九十九的进度条看了一会儿,脑海里响起了一系列的清脆电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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