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烁真正要出国是在一个月之后,即将要过大二的寒假,而在几个星期的寒假之后,他就会直接跟随着学校里的校领导和其他几个“明日之星”一起出发去美国了。
我跟他说,因为太爱那瓶香水,想多留它在身边待一阵子。
越这么说他反倒越好奇到底是个什么宝贝,软磨硬泡想早要过去,但是,哼,本姐姐软硬不吃。
所以在寒假前才给拿了出来。
当他看见那个白色的普通小瓶子时,却难免有些失望,摇摇头说:“就这个啊,哪儿配得上‘始终如一’这个名字啊。”
我拍了他的头一下,鄙夷道:“你懂什么,正是因为瓶子十分朴素,才更能体现出里面的美啊。就像有人会说,在贫瘠的土地上生出的爱情,远比富饶土地上的更长久,所以它的名字就叫作‘始终如一’喽。”
他假装若有所思,转脸却在偷笑。
我努努嘴:“不解风情。”
说着还往他身上喷了几下,得意地问:“闻一下,是不是很特别。”
他嗅了一下,仍然无动于衷,说:“一般吧。”
我生气了,猛地吸了一口气,却也觉得气味有些呛,难道是放太久了的缘故?
但是碍于面子,我还是将瓶子应塞给他,“反正不管你喜不喜欢你都得收着,而且要贴身带着。”
他见我恼怒得撅着嘴,不由得大笑,用力地揉了揉我的头发:“好,遵命!”
我这才心花怒放开来。
只是有些奇怪,之前喷时还是那样地沉醉,这次也不至于这么呛鼻吧。
陈烁以为我还在因为香水的事情不开心呢,硬要拉着我出去逛街。
本来也因为他一直在准备出国的事情比较忙,好久都没有出去逛逛了,便由着他把我拉走了。
我们两人打算出去吃顿大餐,一是为他提前践行,而是过几天就是我们的一周年纪念了,可巧,他父母刚好就叫他那天回家,为了以后在二老面前做个乖儿媳,我忍痛也答应了放行。
他打算带我去吃我最喜欢的猪脚煲。
还记得我俩刚好上那阵儿,我天天儿地赖着他带我来吃这家的猪脚,连吃了好多次,后来熟到连老板都能叫出我们名字了。再过了一阵儿都把陈烁吃吐了,我才在猪脚和他之间艰难地选择了他。
他倒还挺有理,反说什么东西吃多了都会腻的,不去了是对我好。
我听了这话就后悔了,早知道就放弃这熊孩子选猪脚了!
不过熊孩子也还算有心。
说实话他这次再带我来这家店,我的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儿感动的。
我和他都有些饿了,埋怨怎么还不上菜。正说着,菜就端上来了,搞得有些不好意思。
动筷子之前,我先闻了一下香味,然后才开吃。可没想到刚吃了一口,就觉得有些反胃,连忙跑到厕所去吐,在里面待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洗手的时候我照了照镜子,想着最近身体总觉得有些奇怪。不止今天,前两天便觉得不太对劲儿了,但没太在意,可是到了现在,隐约觉得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了。
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可怕的猜想,但是我立刻对着镜子摇了摇头,告诉自己是不可能的,然后果断地走出了洗手间。
这顿饭吃得我忧心忡忡地,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偶尔为了不让陈烁扫兴,勉强笑笑。
当看见送我到宿舍楼门口的陈烁渐行渐远时,我才安下了心,果断地掉头原路返回,走出了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