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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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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先生想买我的小说版权没有问题,但我只卖一次,也就是说你拍过一次之后,版权自动归我,全部书的时间总共不能超过五年时间,这是我规纪!”

说到生意查先生把上变成一个精明商人,显示出作为明报老板的风范。

“好的,这个没有问题!”听到查先生这样说,栾青松点头答应下来。

“小友先别急,我还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你得写部书在我报纸发表,而且还要保证书的质量,我想以栾先生的水平应该不是很难吧!”听到查先生这样说,栾青松微微一笑心说真是老妖精,不愧是华人界的第一个靠写书成为亿万富豪的人。

“好的,没有问题,我回去之后就马上动笔,两周后先送一部分初稿给审核怎么样?”既然要答应对方,还不如干脆一点,栾青松做事不喜欢拖拖拉拉的,这是做了多年销售形成的习惯。

何况这事儿自己也不吃亏,增加点人脉也不错。金大侠答应卖版权就已经是赚了。

剩下的合同细节倒是不用栾青松操心,公司有律师专门负责这方面的事情,不像以前,就他和周朝生两只小猫而已,刚回到公司周朝生又带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老板,这是大状的清洪先生”周朝生说完又介绍了栾青松:“清洪大状这是我们公司老板,栾青松先生!”

“久闻清洪先生的大名,青松不胜荣幸!”栾青松听完周朝生的介绍之后,热情对清洪说道,脸上的表情就像看到久不见面的恋人一样的热情。

“栾先生的大名,清洪如雷灌耳,没相到取得这么大成就的人,居然这么年青,让我有一种虚渡岁月的之感啊!”看着年青的栾青松,清洪有点感慨!

清洪1747年生于马来西亚,在八兄弟姐妹中排行第六,在八兄弟姐妹中排行第六,在马来西亚高中毕业后到英国剑桥大学入读法律系。

1971年清洪取得法律学位后,没有选择自己读书时学习的法律,成为一名律师,而是加入《远东经济评论》任助理编辑,后来获派驻香港任中国通讯特派员,报道中国时事。

1976年通过自己一边努力工作,一边不断学习香港的法律和各种案例,考取了香港大律师执业资格执业,这才正式进入律师的业界。

清洪的金牌律师之路与演艺界人士很有缘,在他取得大律师资格的当年,他代表武打明星陈惠敏,在被控殴打警员一案中辩护,成为他的成名作。

1978年电视艺员吕有慧与丈夫金童仍未离婚,有杂志报道她有婚外情,清洪代表吕有慧控告该杂志诽谤,结果胜诉获得15万元赔偿,这是当时诽谤案的最高赔偿金额。

在清洪与香港廉署对阵案件中,最著名的是商人林建名一案。

当时林建名被控诈骗马会20万元,十五天审讯过程峰回路转,法官一度指案件表面证据成立,面对可能的劳狱之灾,林建名凭请清洪打他的辩护师。

在清洪接手案件之后,把当时案件重新梳理一遍,发现疑点颇多,在法庭上不断挑战全案关键证物,一盒90分钟的录音带的可信性,法官最后也因录音带显示参加会议的人数众多,林建名没有理由公然犯案,控方没有证据显示林建名有参与和得知诈骗行为,结果判林建名无罪释放,这也算是清洪在法律界正式打响自己的名声。

对于栾青松来说,这是一位不得了的人才,特别是自己要在香港立足,肯定会惹上官司,有了这么一个大律师的帮忙,可以让自己省心不已,这才是栾青松看重的。

“栾先生,有个问题我想问一下,你写书、搞专辑、开玩具公司是需要法律的援助,但是没有必要自己开办律师事务所啊?有事情的时候请个大律师就行,而且还少花钱,要知道开律师事务所,是很花钱的,还不一定能赚钱!”清洪虽然已经和周朝生谈过,但还是想问一问栾青松。

“既然,清洪大状这么问,我也实话实说吧,这么多年来,我从没有看见过谁像我一样在不到一年时间,就赚取了这么多的金钱,而且,还是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人,像现在香港的十大富豪们,那一个不是经过长时间的积累才得来的财富,他们慢慢积累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人脉和关系,所以会走得很稳,很安心,同时也经得起外部的打击。

这样说,不是在自我夸奖,而是陈述一个事实,不管我才华有多么的厉害,就目前来说,我只是一个人,对于那些有实力的大公司或社团来讲,对付我这样的很容易。

从小我就知道一个道理,一个人太强,总会碰到鬼的,对吧!

我不想碰到不明不白的鬼,只能不断加强自身的实力和影响力,这是保命必须手段,也是我和周总的无奈之举,之前只有周总和我,一共两个人,说真的在我拿到那么多钱的时候,我是很担心的,生怕什么时候被人消失了都不知道,这个社会好人多,坏人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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