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驼这种畜生因为体型庞大,所以的奔跑能力不如马,耐力和灵活性也不如马,而且比马吃的还多。但是斑驼有两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胆子大冲击力强,不管对面是什么战阵还是什么拒马桩,都会毫无畏惧的冲上去踩踏撞毁。
不过赶路这种事情还是骑马比较好,因为马的耐力好,灵活性强。
但是肖坤鹏在这个世界并没有看到过马,这让他很诧异,因为在《哥斯特人史》里他明明读到过有马出现,但现实中却没见到过。
斑驼在赶路的时候,总是要停下来吃一顿补充一下,所以肖坤鹏赶路的速度有些慢。
这次出行他还是很兴奋的,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离开红巨石村,感觉就像当年第一次离开“家乡”的那座小山村一样。
所以,一路上即使斑驼被挥动的鞭子抽的哀嚎不已,肖坤鹏仍然继续死命地加快速度赶路。
然而即使速度再快,他还是在当天晚上于野外留宿了一宿,在第二天中午才赶到达庆丰镇。
这一路上不是没遇到过危险,在经过一些小山头或者小树林的时候,时常会看到有人影鬼鬼祟祟的冒出头来,虽然这些人藏得很隐蔽,但以肖坤鹏的能力,能够轻而易举的发现他们并用巨剑将人吓跑。
最糟糕的遭遇当属晚上在两个小山包之间留宿的时候,这次碰到的这伙人既聪明过人,又滑稽可笑。
他们非常聪明地选择了在肖坤鹏进入两个山包之间生好了篝火,煮好了饭,打好了地铺后才突然发动围堵。
他们在两座山包上埋伏好了人,前后出路也派人堵死,然后出来个话事的大哥一点点走到了肖坤鹏的面前。
这大哥的气质和当年大黄牙那伙人差不多,穿的破衣烂衫的,就像电视上见到的海盗一样。
不过这人手里的武器却是一柄做工精良的钉头锤,也不知道那瘦弱的身体能不能挥的动。
这人显然做惯了大哥,装惯了比的,来到肖坤鹏的面前连话也没说,只是看了肖坤鹏一眼,呕地一口浓痰吐在了肖坤鹏面前正煮着熏鱼汤的平底锅里。
肖坤鹏其实早就发现他们了,但还是决定驻留在此处,因为即使那些人出来了也不过是他的菜,而最重要的一点是——这里背风!
刚开始他并不想伤人命,想和白天一样把这些人吓跑就行了。
然而这个带头大哥的行为让他不能忍,因为这锅鱼汤是索菲亚为他专门准备的,是用了红巨石的河蕉叶熏了一上午才做成的熏鱼煮的。
现在全被这个人一口浓痰毁了。
但肖坤鹏没有立刻发作,而是头也没抬,用眼睛抹搭了一下这个傻货,阴冷道:“立马给我跪下磕头认错。”
说这些人滑稽可笑就是在于,肖坤鹏已经明显表现出了杀意,但他们竟然毫不理会,他们也不想想,肖坤鹏一个人在荒山野岭里行走,如果没有什么依仗,早被人劫个精光,说不定因为细皮嫩肉还会被··呃··不可言··呢。
这些人听到肖坤鹏的话后,竟然哈哈的笑了起来,连埋伏在山包后边的人都跟着一起笑了,丝毫不怕暴露自己。
不过这些人没有开心哪怕两秒钟,笑声就戛然而止,因为他们看到了平生从未见过的奇景——他们老大的脑袋被拍扁了。
肖坤鹏在那位老大哈哈笑的时候,彻底不耐烦了,心想我草你丫的,你哈哈哈完是不是还要来一套类似“叫老子跪下,我看你才应该跪下”的词是吧。
所以在那位老大刚哈哈声刚一出口,也就是哈哈声只出现两次的时候,肖坤鹏便出手了。
他伸手到后背拔出了挂在皮带上的野蛮人,轮起来从上到下“噗”的一下就砸在了那位老大的脑袋上,没错,是砸不是砍,因为他都懒得使用技巧了,只想赶紧让这该死的家伙停止那令人难以忍受的装比范儿!
这老大的声音被他砸的“嘎”的一声就停止了,同时脑袋也直接变成了奇形怪状的碎西瓜,脑浆合着鲜血流了一地,手中的钉头锤也同时“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整个身体立了足足三秒钟后随之倒地。
周围的匪徒们一见此景,顿时就要化作鸟兽散,但立即被肖坤鹏喝住了,他让他们赶紧把眼前的碎西瓜弄走。
匪徒们弄走尸体后,肖坤鹏也彻底没了吃饭的胃口,在篝火旁半睡半眯休息了下来。
·········
第二天中午,他终于赶到了庆丰镇。
庆丰镇就建在庆丰hb岸的一条东西狭长的高地上,这条高地大概一公里长,中间最高处宽不到两百米,镇上的建筑便顺着这块狭长的高地一排排紧邻而建。
庆丰镇没有城墙这样的防御设施,只有高地北边的居民区外围,从东到西建着四座圆形防御塔楼,塔楼是用采自戈壁里的黄色坚石所建,所以四座塔楼都是黄色的,塔楼墙面的上部都开着方形的弓箭射击孔,但因为年久失修,有的射击口都已经风化成了椭圆形。
此外在高地中间的最高处还建着一座高耸的灰色方形塔楼,比前面四座都要高,是用来瞭望警戒报讯的。在这座塔楼顶上有木头架子架着一口大钟,一旦遇到敌袭就可以拉动钟下边的绳子敲响大钟示警。
不过这东西从建立就没敲响过。
庆丰镇的建筑都很有特点,它们大部分的墙体都是灰色的石头所建,上空看下去,方的圆的六棱柱的都有,沿着高地的东西走势紧紧的挨在一起,密不透风,大部分高度都不超过三层。建筑的屋顶坡度都不大,大部分都是灰色的瓦片铺就,只零星点缀着几座红瓦建筑。
庆丰镇只有四条主干道,也都是东西走向,中间穿插着小路相连。
最大的那条干道从小镇西边最低处沿渐高的地势缓缓而上,在半坡处向右拐了一下,再继续向前,顺着小镇高地的右侧半腰,向小镇东边笔直延伸,到东边后又拐回中间,接着在小镇高地东侧下坡,延伸出小镇。
这条街就是庆丰镇最繁华的商业街,街上鳞次栉比地分布着各式各样的商铺。
整个庆丰镇从远处看都是一片灰白色,给人一种逐渐衰败的感觉,若不是周围的青山绿水环绕着她,这种感觉会更甚。
事实也是如此,这座小镇兴盛于皮伞贸易,因为当年此处河湾里的皮伞最为繁盛,当时来到这里的人们依着河边的高地建起了这座小镇。
但随着皮伞的迅速减少,这座小镇也迅速衰落下来,人口规模从原来的几万人迅速减少到了现在的几千人。
肖坤鹏从西边红巨石而来,在小镇西边那条大路口处遥望了一会儿,欣赏了会儿这小镇独特的中古风情,便拍驼走上了高地,进入了小镇。
进入了小镇后,他下了斑驼,牵着它沿着这条商业街走到了小镇的中部,再向南望去,庆丰河波光粼粼的河面便尽收眼底。
庆丰镇在挨着小镇的河边,建有一个小小的港口,里边停靠着庆丰镇居民的渔船,正午明媚的阳光照在整个港口上,显得小镇分外的惬意。
不过肖坤鹏没有时间欣赏这些美景,他要先找个地方大吃一顿,昨天晚上是没胃口,今天早上是因为要赶路又没时间,所以他已经两顿没有吃饭了。
他在商业街中部寻了家能提供斑驼草料的烤肉店里,点了三分烤猪肉,胡吃海塞了一顿,又叫了一铜壶梅子酒美美的喝完,便向店家打听起了金河商会的地址。
店家是位胖的出奇,满脸流油的中年妇女,她麻利的告诉了肖坤鹏商会的地址,但末了却提醒道:“金河商会已经很久不正经营业了,因为实在没什么生意可做了!那学徒工的服务态度简直让人恶心,所以你还是小心为妙!”
“谢谢大姐提醒,这是您的饭钱!”肖坤鹏倒是不在意这些,因为他不相信这么大一笔买卖,金河商会会看不上,若真看不上,那就直接去梅城。
出了烤肉店,牵着斑驼向镇东那位大姐所说的地址信步而去,不一会,便在一处十字路口处寻到了金河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