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久一边听一边点头,下一秒音乐软件上弹出这支乐队的检索结果,就发现他们有五十多首单曲,热门的几首她甚至听过,评论无一例外都是999+,是支绝对有名气的乐队。
她一时还挺惊讶的,没料到这样的乐队愿意在跨年夜到酒吧做live,甚至没开口问沈宴要酬劳,他的面子还挺大。
于是忍不住出声问他:“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之前在洛杉矶一个拼盘演出上认识的,他们那个乐队的主唱之前也在那儿留学,当时还没有butterfly,结束之后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后来回国还在我这儿驻唱了几个月,直到凑齐了乐队的人才走的。”沈宴回答。
慕久听到最后,有些感慨地叹了口气:“照你这么说,你当时应该也挺厉害的吧?不愧是差点出道的人。”
她自从前阵子知道这事之后就老拿出道这事来调侃他,沈宴听到这句,抬手在她头上按了按,轻声回:“别出道出道的了,待会儿过去之后会挺吵,那些人你也不太认识,要是觉得待不下去就告诉我。”
“好,”慕久老老实实应下,只是想了想又问,“那告诉你之后你怎么办啊,难不成直接走掉吗?我也不想扫你的兴……”
“不会,”沈宴摇摇头,车子转过红绿灯,又道,“那家排练室附近有酒店,到时候开间房让你去睡,大不了我们明天再回去。”
“住酒店?”慕久第一时间被这个词吸引,不太好意思地转头瞥了他一眼后,再次被他帅得弯起眼睛。
毕竟要是住酒店的话,他们俩都是男女朋友了,应该只开一间房吧?
那岂不是……要第一次睡同一张床了?
她的思路蔓延到这儿,难免想到她第一次邀请跟他一块儿睡的时候,沈宴竟然在最后临阵脱逃了。而在那次之后,只要她一住他家,这人就会很懂事地腾出主卧给她,安安分分地去客房睡。
所以这会儿光是想到跟他一起住酒店,慕久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脸上老色批的笑容,直到沈宴微凉的手指在她额头上弹了一记,提醒了句:“把脸上的傻笑收一收,我们快到了。”
“哦……”慕久只得一抿嘴唇,努力恢复正经。
……
乐队的练习室并不大,造价基本都投在了隔音设备上。等沈宴带着慕久进去,一推门就能听到里头架子鼓和贝斯的音浪,一下子让耳朵都清醒不少。
乐队一共有五个人,两把吉他一把贝斯,一个键盘一个鼓,跟沈宴的大衣皮鞋相比穿的都挺随便的。除此之外还有慕久之前见到过的闻星驰和没见过的孟天泽,正在沙发上懒洋洋翘着二郎腿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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