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儿告诉她,这本是为重阳出游准备的,不止这些,郑芸菡还准备了好些菊花酒,可是大公子病了,她就没有出游的心思了。
温幼蓉一拍脑袋:“我想起来了,回来时我去了一趟太仆寺,三弟让我告诉你,他和秦博士选了几个不那么颠簸劳累的出游地,大哥本就是积劳成疾,大嫂虽然在府里养胎,可每天都是事儿,越养越闷,还不如趁这个机会出去走动走动,好好放松休息。你考虑考虑,再跟大哥大嫂商量一下,说不定他们也愿意出去走走呢。”
郑芸菡一听,顿觉有理:“我稍后就去问他们。”
……
秦蓁原以为,郑煜星的热情别有所图,所以殷勤做事时
,多少会因心猿意马掺水。
但她完全想错了。
他根本是有了个名正言顺占据她的书案理由。
助教的事本就不难,所谓琐碎杂事,他做事效率高,又快又好,剩下的大把时间,便成了他摸摸这里,翻翻那里的大好时光,简直不亦乐乎。
原本,秦蓁只当没看见,左右只是办公的书案,没什么私物,他看来看去都是些书册图鉴。
然这日散学,她发现教案某处有误,遂回博士厅修改,刚一提笔,郑煜星抱着一堆吃的进来,看她一眼,笑的古古怪怪,她心生疑窦,不动声色的检查着面前的东西。
她自问做的不显山不露水,一抬头,竟发现他坐在自己的书案前,托腮看着她,嘴角噙笑,撞上她的眼神时,提示地指了指她手里的笔。
秦蓁垂眼一看,差点没把笔摔他脸上。
笔杆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刻了字。
郑煜星三个大字,霸道又幼稚。
那种突突突的感觉又回来了,秦蓁扯扯嘴角,拿过书案左侧的笔挂一一检查。
果不其然,全被他刻了自己的名字。
秦蓁用笔有个不足为道的小习惯,她小时候练字觉得枯燥无聊,就自己给自己想招,她买好看的笔,换着笔练,换着心情选,久而久之,字练下来,习惯也保留下来。
她习惯攒很多笔,每日根据心情和喜好跳一支用。
那种坐拥众笔任她挑选的感觉,能让字写出来都更流畅好看。
而现在,每支笔上,都刻了一个显眼的名字。
像是在告诉她,选来选去,她终会选他。
她的喜好,全是他。
无聊,且无耻。
秦蓁由衷地觉得,不能再纵着他了。
哪怕他抓住“拒绝”与“不拒绝”这一点与她周旋,也不能忍了。
然而,秦蓁还未发作,郑煜星蹭的一下跳起来,抱着盒子主动凑过来。
“别生气,我知道你可能不喜欢这个,你看这个行不行?”
他打开盒子,秦蓁垂眸看去,愣了一下。
盒子里摆着与笔挂上一模一样的四支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