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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儿告诉她,这本是为重阳出游准备的,不止这些,郑芸菡还准备了好些菊花酒,可是大公子病了,她就没有出游的心思了。

温幼蓉一拍脑袋:“我想起来了,回来时我去了一趟太仆寺,三弟让我告诉你,他和秦博士选了几个不那么颠簸劳累的出游地,大哥本就是积劳成疾,大嫂虽然在府里养胎,可每天都是事儿,越养越闷,还不如趁这个机会出去走动走动,好好放松休息。你考虑考虑,再跟大哥大嫂商量一下,说不定他们也愿意出去走走呢。”

郑芸菡一听,顿觉有理:“我稍后就去问他们。”

……

秦蓁原以为,郑煜星的热情别有所图,所以殷勤做事时

,多少会因心猿意马掺水。

但她完全想错了。

他根本是有了个名正言顺占据她的书案理由。

助教的事本就不难,所谓琐碎杂事,他做事效率高,又快又好,剩下的大把时间,便成了他摸摸这里,翻翻那里的大好时光,简直不亦乐乎。

原本,秦蓁只当没看见,左右只是办公的书案,没什么私物,他看来看去都是些书册图鉴。

然这日散学,她发现教案某处有误,遂回博士厅修改,刚一提笔,郑煜星抱着一堆吃的进来,看她一眼,笑的古古怪怪,她心生疑窦,不动声色的检查着面前的东西。

她自问做的不显山不露水,一抬头,竟发现他坐在自己的书案前,托腮看着她,嘴角噙笑,撞上她的眼神时,提示地指了指她手里的笔。

秦蓁垂眼一看,差点没把笔摔他脸上。

笔杆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刻了字。

郑煜星三个大字,霸道又幼稚。

那种突突突的感觉又回来了,秦蓁扯扯嘴角,拿过书案左侧的笔挂一一检查。

果不其然,全被他刻了自己的名字。

秦蓁用笔有个不足为道的小习惯,她小时候练字觉得枯燥无聊,就自己给自己想招,她买好看的笔,换着笔练,换着心情选,久而久之,字练下来,习惯也保留下来。

她习惯攒很多笔,每日根据心情和喜好跳一支用。

那种坐拥众笔任她挑选的感觉,能让字写出来都更流畅好看。

而现在,每支笔上,都刻了一个显眼的名字。

像是在告诉她,选来选去,她终会选他。

她的喜好,全是他。

无聊,且无耻。

秦蓁由衷地觉得,不能再纵着他了。

哪怕他抓住“拒绝”与“不拒绝”这一点与她周旋,也不能忍了。

然而,秦蓁还未发作,郑煜星蹭的一下跳起来,抱着盒子主动凑过来。

“别生气,我知道你可能不喜欢这个,你看这个行不行?”

他打开盒子,秦蓁垂眸看去,愣了一下。

盒子里摆着与笔挂上一模一样的四支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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