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主不会总盯着俞洋看,它爱睡觉,也懒得动,只要房间有动静,它才会偶尔抬起头来,但如果是熟悉的人发出的声响,它也会照睡不误。
现在俞洋住的地方是不错的白领公寓,他们周围都是白领精英一类的上班族,除非是上下班,并不会轻带看到人,自住进这里,俞洋只从窗户看车辆的进出判断住户的日常规律,丹尼斯并不住这边,但他会过来吃饭,而厉轩说外面不方便,一般都是他出门买菜回来做。
第一次听厉轩说买菜和居家用品时,俞洋还很惊讶厉轩竟然懂得这些,而且买回的东西质量都还不错,甚至还有些不是在超市买的新鲜肉菜、水果。
厉轩是在外国生活多,但是他很独立,对于生活也有讲究,他有钱,但买的东西都很经济。
等厉轩买东西回来,剩下的工作就都是俞洋的事,包括公主的三餐。
丹尼斯喜欢俞洋烧的菜,如果不是厉轩嫌买麻烦,丹尼斯所点的菜没有哪样俞洋不会做。丹尼斯经常挂在嘴角的话:“大贤惠了,如果厉轩不要你我娶你回家。”
不仅是做饭,连公寓里的任何一点细节,俞洋都能包办处理,小到卫生、大到搬抬装修等,这个男人都能干。
俞洋的生活也是讲究的,从早到晚的安排相当规律,丹尼斯十分羡慕,总是赖到很晚才走。
当然丹尼斯留下来的原因还有其它,俞洋在收拾房间或者清洗衣物之类的时候,丹尼斯会跟厉轩谈事。
这个晚上,俞洋在洗碗,那两人就躲到书房一直没出来。
“没电池了……”俞洋手里的遥控刚好电池用完,他记得书房那边放有整排电池,俞洋站起来,走近书房。
公主抬起来,它疑惑俞洋走向书房,而今天主人没有交待它不能让靠近。
“不行,美国的专家要求一定要有血样,最好本人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