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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欢闹的打工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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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酒馆,李婶又送了一袋米给她,咱们司樱小姐的早饭问题从此就解决了。李婶内心其实是这么想的,饿死了司樱,自己也是有连带责任的。酒馆不比茶馆,早上几乎没生意,李婶便叮嘱司樱往后不必这么早过来,吃了早饭再来就好。晚上,司樱在酒馆吃过晚饭,又帮着收拾了一回,酒馆关了门才回到家里。她这一天早累了,对于一个从不干活的身体来说这样的劳动还是吃不消。她烧了点热水洗了澡便睡下了,躺在床上,她感到轻松与愉快,再没有初来异世的紧张与迷茫。

就这样司樱在李婶的酒馆开始了欢闹的打工生涯,杨豆豆刚开始让司樱干所有的杂活,后来自己便不好意思了,主动承担了厨房的大部分活计。司樱要洗菜,杨豆豆说妹子你放着我来,司樱要切菜,正在洗碗的杨豆豆把手往围裙上一抹,我来,妹子你会切到手的。司樱要往后街倒垃圾,杨豆豆又来了。得嘞,她现在就是闲人一个,坐在杨豆豆曾经坐过的土豆上,并没有吃萝卜。

杨豆豆想司樱妹子人这么温柔,这么漂亮,她刚开始一定是瞎了眼才欺负她的,以后她要承担所有的活,绝不叫司樱妹妹受一点苦。“豆豆啊,没看出来,你对司樱还挺好的。”周厨娘自然是看出了什么,从锅灶间抬起她那张油光满面的脸。杨豆豆脸一红,支吾了半天一个字也蹦不出来。司樱从土豆上跳起来,你脸红个屁啊,不会解释,最起码不要脸红啊,她掀起帘子,头也不回的跑前面去了。

司樱在酒馆里一干就是半个月,这十几天里她只来往于家和酒馆,再没去过花楼茶馆,更没有上街惹是生非,众人先是看着稀奇,后来也就见怪不怪了。连鸣凤第一恶棍都学好了,她们的日子过得是有多无聊只有自己知道了。司樱早上上工的时候又赶上集市,这回卖菜花的大婶忙着称菜花,卖水果的大姐热情地帮顾客挑水果,沉客人不注意,一连把好几个品相不好的苹果放进了客人的袋子里,大家该干嘛的干嘛,没人注意到她,除了卖包子的小哥羞涩的冲她笑了笑。什么情况,快开路啊,快看我啊,快啊!完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并没有司樱快迟到了而减少,司樱挤在人堆里,直翻白眼,此时的她就像被人用过的破烂,彻底遗忘了。

这天中午忙完,酒馆里也没几个客人,李婶估摸着下午客人也没几个,便放了司樱半天假,另外又给了她二两银子,算是她这半月的工钱。司樱领了工钱,知道李婶肯定多给她钱了。她心内感激,却也不知道怎么说才显得不客套又真心,憋了半天,只说了一句“谢谢李婶!”黄豆豆,小二姐陈怡,厨娘挤在门外偷听,听到一向口齿伶俐的司樱无话,周厨娘带头没忍住笑了,司樱故意开了门,三个人像骨牌一样跌倒在地。“司妹妹,我们可没偷听。”周厨娘一边爬起来一边解释,司樱被逗乐了,“谁说你们偷听了,周婶子,你这叫不打自招!”李婶也笑了,这帮家伙,怎么平日里没发现她们这么搞笑。司樱看着老人佝偻的腰,温柔的目光,眼眶湿润了。

“司樱,婶子不求你建功立业,不求你金榜题名,只愿你一生平安,这样我即使见了你母亲,也无愧于她了。”李珍说的全是真心话,当年她负气离家,被家族在族谱上除了名,是司樱的母亲司秀才收留她,接济她。她从前只想着仗剑天涯,行侠仗义,平生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整天叽叽歪歪的文人了。那一天下着大雪,她身上的钱袋被人偷去了,她饥寒交迫的躲在一户人家屋檐下避雪。雪越下越大,夜也越来越深,李珍感慨万千,没想到自己还未仗剑江湖,反倒身先死了,一个侠客连自己都不能救,还能救谁?

就在冻得快要失去意识的时候她看到昏黄的灯光中走来一对携手的人,孩童稚气的声音问着问题,女人温柔地声音耐心地回答着。一大一小牵着手向她走来,昏迷前她听到孩子叫了声有个婶婶躺在这里,她觉得那声音像极了天籁,美妙,救赎。没错,那个声音的主人正是我们的女主司樱——小时候。

那天晚上司雯所在的私塾放了假,她这个先生留下来批改了学生的试卷,改完后才发现天快要黑了。赶车的人早回家了,她没雇到马车,便锁了私塾的门,牵着女儿的手一路走了回来。母子二人一路有说有笑,倒也不寂寞,待到鸣凤时夜已深了。樱儿眼尖,发现了冻僵在屋檐下的李珍。她将她连拖带拽的带回家去,请了郎中,折腾到快天明,总算是把她救活了。

李珍在司家一直住了大半年,再后来她就干脆在鸣凤定居了。那些江湖梦,儿女情仇似乎都离她远去了,她的内心渐渐归于平静,渐渐找到了生活的真谛。她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竟然会被她所认为的柔弱的文人所救,对方还是个迂腐的秀才。不过她发现司雯并不是她以为的文人,她关心政事,却也能体谅百姓疾苦,她不是纸上谈兵,一应事情都是亲力亲为,她的文章,她的观念,都来源于百姓的生活。尝百姓之艰,诉百姓之苦,司雯做的事比她这个所谓的侠客要有意义的多了。她从此视她为知己,与她无话不谈,把酒言欢,在鸣凤安安静静地生活了一辈子。

如今司雯的女儿终于长大了,虽然没有她个性沉稳,但为人处世却与她极为相像,司雯在九泉之下也可以安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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