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下,我们三人都认识了十一年,事实上我认识丽烨十三年了。怎么说大家都是青梅竹马,可是我跟圆圆是高三那年才熟络,你一定很奇怪吧?那是因为在高三之前,她都把我当情敌看,从不怎么跟我说话,即使有也是应酬式的。有一件事忘了说,我们三人也是从小学到高中是同校同级的。看见这话,你一定啼笑皆非吧?算了,就知道有这种反应!再告诉你一件事,你可以会哭(因为这真实得太假):我跟丽烨和圆圆的家都相距两街,我家夹她们的家中间,就像这十一年里,我一直夹在她们中间一样——恍惚永远都无法向任何一方靠近。
高俊终于说到我了,仿佛谈话高潮已过,一说到我就到临近尾声。大餐过后端上的水果拼盘并不重要,可有可无,端上来只是形式,就好像他此刻话题提及以我一样:“你在g城的日子过得好吗?”
“还好啦!”能把灵魂带回家就不错了。g城给我的感觉,一个字:差,两个字:很差,三个字:非常差!“你呢?”
我很快将话转移回他,但立即后悔了,因为他一说到自己就不能自已,没完没了的。
他说重庆什么都不缺,什么都好,只是无法适应那里的天气,太冷了。“等丽烨她们回来,我们再去唱k,好不好?”
不好,因为我实在无法忍受一个快二十岁的男孩在唱k房间里唱卡通歌!经他上次那样虐待我耳朵,我会汲取教训的。我差点没立即说出口,顿了顿才说:“到时候再说吧。”
终于送走了高俊,我深深舒了一口气。
总的来说,他是个好人,一个不爱摆架子的有钱人。不过他有钱关我屁事,我的话还是要说的:再没有比他更啰嗦更鸡婆的男孩了。语文老师说:要说一个人的不是,要欲抑先扬,这样比较容易接受。说真的,丽烨比他更像男孩,无论相貌抑或性格。
“程婕?”转身走向公交车站点,一个声音落在我背后。
晕倒,该不会是高俊又跑回来吧?刚才耳朵已经活受罪整整一个小时了,还要再继续么?让我成为聋子吧,也许这样我会好过点。牵勉支撑起一抹微笑,转身过去:“怎么啦?”
一看见眼前的不是高俊,是雷思茗,我的笑容就僵硬了。不是因为见到她,而是因为我竟然无法分辨这个声音是男是女,看来我耳朵真的出毛病了!天啊,看来高俊的啰嗦功力比《功夫》里猪笼寨包租婆的狮子吼还厉害哦。
“是你啊?”我立即收起了笑容。
她手里拿着十来张写满黑字的白色a4纸,“那你希望是谁?”
“除了你,是哪个都无所谓啊。”
“呵呵,看来我真的不太受你欢迎哦。”
“你从来都没受欢迎过。”
她又笑了。她这种的反应最令我生气,因为我喜欢在损人的时候看见对方生气的脸孔。
“我说你啊,你是不是在暗恋我?没事整天阴魂不散的跟着我干嘛?”
“我暗恋你?不是你单恋我吗?”她翻了翻手头上的纸张,又看了看我,接着说:“真不干脆的家伙,喜欢我就直说嘛,何必写这么多情信呢,还要是匿名信。你字写得不错,标准的宋体,看不出哪分是人写的字!”
她一定当我是瞎子了,那些纸张分明不是什么情信嘛!“匿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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