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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黄家那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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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五六岁的小女孩站了出来,抬头仰望着时穿,开口问:“大哥哥,娥娘还没有死吗?。”

时穿扭过脸来,笑眯眯的对黄爸说:“我最近听人说起过《户婚律》,我听到里面有‘义绝’这个词,黄伯父乃当官之人,一定比我精通刑律。”

《户婚律》是唐宋时代的婚姻法,到了明清时代,其中很多条款已经被废除。按照《宋刑统.户婚律》的规定,唐宋时代离婚有三种状况,分别是:出妻、和离、义绝。

所谓出妻,也就是休妻。

古代社会对于“出妻”有各种限制条件,但这三种离婚状况中,在离婚时关于财产的分配方面,“休妻”可算是中等的,被休的一方可以拿走自己的全部嫁妆,而后离开男方——古人并不傻,你把一个女人娶进门来,扣下对方的嫁妆拿出一份休妻文书,这不是骗婚吗?古代社会不容许这样的现象发生。

所以,古人用法律规定,在休妻的情况下必须完整的归还女方嫁妆,以表示自己不是骗婚不是骗钱。

“和离”则稍稍对提出离婚的一方不利。按户婚律规定,和离是夫妇双方协议分手,谁提出分手的,要对另一方作出补充——在男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女方不仅能保住自己的全部嫁妆,还能分享男方的夫家财产,直到自己满意为止。

只有一种状况,女方完全保不住嫁妆,男方有权剥夺其所有,将其“净身出户”——这就是“义绝”。所谓义绝,就是夫妇双方中,有一方对另一方母族、亲族有打骂侮辱现象,或者下毒残害、迫害等等状况,那么受害方有权剥夺其所有,将其赶出家门。

继母王氏生下一对子女,旋儿与蓉娘。刚才这一对子女对娥娘有侮辱言词,孩子小不知道事情,这肯定是父母教导的。时穿如果把这事赖到黄氏身上,那么黄氏就犯下可以被“义绝”的罪行——以前她对黄娥的舅舅林氏不恭,可以算成相互争产所形成的纠纷,清官难断家务事,或许她就可以混赖过去。但此刻,只要时穿认下自己是黄娥的未婚夫婿,那么侮辱黄娥就是侮辱他,王氏依旧犯下了足以“义绝”的罪行。

黄爸身子哆嗦了一下,王氏的声音高亢起来:“哪来的混小子……”

“住嘴”黄爸厉声呵斥。

身为继母骂嫡长女的未婚夫婿为“混小子”,这是实打实的“义绝”罪。黄爸收了时穿的金条,当时林翔站在旁边看着,他不能抵赖。如果时穿嘴一歪,说黄爸收下的那笔黄金是聘礼,林翔那头,且不说对方早已经被时穿买通了喂饱了,按往日双方的关系,林翔绝不会帮着辩驳一句……不落井下石才怪。

更况且,时穿带着三大车礼物招摇过市,他还是自己的“义女”亲自迎进门的,而那黑人健妇手加快,这会功夫,马车上的东西已经卸下了大半,这时候再翻脸——谁翻谁的脸?

旋儿还在时穿手上蹬动着手脚,刚才应门的徐娘两眼亮的像灯泡:太对了,就是义绝。老爷平常畏惧王氏,不过是花了王氏的嫁妆,在王氏面前直不起腰来。如果能把王氏算成“义绝”,那王氏就要净身出户了。老爷重新娶一个当家主妇还要一段时间,这段日子嘛……以前奴家不离开老爷,是因为老爷手头紧,没什么钱财可以捞到手,如果王氏去了,奴家哄一哄老爷,骗一笔钱财到手,那就可以昂着头出门,结束“养女”生涯了。

哼,哄男人,那是奴家的职业。

旁边还高高低低占了六位高矮胖瘦的莺莺燕燕,有的妇人手里还抓着小孩,心中正埋怨时穿只给嫡支一男一女送礼物,其他人却没有份儿,如今听到时穿这话,她们不约而同想到了一起,两眼顿时变的贼亮,七嘴八舌说:“姐姐,这可是你不对了,怎么能如此对待上门姑爷呢?这可是‘义绝’啊……布拉布拉……”

时穿歪着头看着黄爸,那小男孩还在时穿手里蹬动不停。男孩虽小,可也是一大坨沉重的肉,不是吗?时穿举了这么久,大气都不喘一声……这现象让黄爸陡然想起海州举子的传言,他猛一变脸,厉声呵斥王氏:“看你怎么教孩子的,取家法来。”

王氏这时也想到了后果,她要没想到后果,刚才“义绝”那个词也提醒了她,她压低嗓门,眼泪汪汪的喊了一声:“郎君……”

时穿叹了口气——黄爸这人暂时还不想离弃黄氏,如果他真想离弃黄氏,这会不会喊着取家法教训孩子,而是书写休书

罢了?这样罢休?

王氏并不是个美人,平常也对黄爸多有薄待,黄爸这时候还要维护王氏,说明他不是一个天性凉薄的人,时穿不想鼓励对方性格中的忘恩负义成分,毕竟今后还要相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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