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宋作者:赤虎
第397章我在等新军帽
兴宋作者:赤虎
第397章我在等新军帽
第397章我在等新军帽
第397章我在等新军帽
抱着这个想法,林冲脸上堆上了笑,立住脚,好心的地给予商人指点,几个过来询问舱位的商人按他的指点,转向军营哨兵处,林冲温和地说:“就那里,你们在哪里投帖,求见军中参谋(其实就是锦绣街那群会计),其余的事他们自然会料理。”
另一些围过来兜售的小贩耐心等待,等林冲指点完商人,转头拒绝小贩的兜售,小贩失望的退下去,可林冲还没来得及抬脚,再度过来搭讪的商人手里拎着十余张各色兽皮,冲林冲递话:“管军,我这里有十多张兽皮……兔子皮要不?狼皮呢?……要不,水獭皮要不?”
林冲心中一动。
林冲以前是军官——做事非常严谨尽责的军官。早先他根本看不上商人,人白居易在诗里怎么写的……“商人重利轻离别”,说明商人一向不被文化人看重。虽然文化人做了官之后,三年一个任期,也在辗转天下,甚至比商人更“轻离别”,可照样架不住文化人鄙视商人。宋代虽然商业气氛浓厚,官员家眷经商挡也挡不住,可是明面上,大家都在做出鄙视钱财的态度,顺带也鄙视赚钱的商人。
生活在这种文化氛围下难免被感染,林冲也对时穿锱铢计较利益的习性,略有点不满,只是他生性谨慎,从未当面显露出来。
然而,如今他生活的氛围完全不一样了——崔庄女学有一堂专业的《家庭经营术》课程,女学学生学了这门课,难免要回家讨论,要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故此,崔庄有浓厚的经营家业的思想。刚才那一刻,林冲站在豁然想通了,他觉得,其实,顺便经营一点小产业,增加一点家庭收入,也无可指责。
崔庄各种小生意做得很红火,一方面出于崔庄女学的理论化、系统化教导,另一方面拜团练作坊的领头羊效应所赐,大多数团练在作坊里学了手艺之后,都会回家传授给家人,然后与亲戚朋友合伙,从团练作坊赊买相应的机械,开办一家庭小作坊,用来赚钱改善家庭经济状况。
林冲是团练的高级军官,在凌飞外出的时候,林冲基本上属于团练作坊第二人,位置比孙立还要略高一点,所以作坊里的各种资料都对他开放——包括其中的火器制作技术。
因为施衙内的捕鲸业,加上时穿的箱包作坊,崔庄的皮料加工技术是很发达的。导致这次海州团练来通州驻扎,士兵们最爱采购的就是各种原料——按规定,战船每次往返,都有给士兵留下额定的舱位,方便士兵邮寄个人物品,于是,最近几天士兵们都在上街采购一些原材料,而后搭船给家中作坊寄去,当然,在这种情况下,通州商人迅速摸清了海州兵的需求。
林冲等梁山好汉是后到崔庄团练的,目前他们全靠薪水生活的,虽然薪水很丰厚,但林冲……人总是喜欢从众的,团练人人家里都开作坊,自己没有,出门都不好意思跟熟人打招呼。更何况自己的家眷已经接来崔庄,今后家庭开支更大,坐吃山空可不是崔庄的概念。
林冲在团练作坊见识过当地的皮革加工技术,其中也有裘皮制品,这东西劳动量并不大,妇女也能干,就是气味难闻了点,如果让家里的女人雇上两三个帮工,自己作为军官,搭上团练大批量“收购”——嗯,走私——原材料的东风,大约也不成问题……
正思索着,却见从军寨里窜出一个胖子,快速掠过林冲,冲到了寨门口。这胖子身材魁梧,胳膊有平常人小腿粗细,大冬天的,他穿一件汗衫,敞着怀,头上冒出腾腾的热气,硬是从林冲身侧挤过去,一把揪住卖兽皮的小贩,直着嗓子询问:“居然有兔子,会养兔子吗……不会啊,那么会养猪么,会养鹿吗?都不会,你拿这么多兽皮做什么?”
卖兽皮的小贩哭丧着脸,回答:“管军,谁规定不会养兔子就不准卖兔皮,这兔子不是养出来的呀……”
那胖子一声断喝:“干搁涝汉子,谁规定兔子不能养?我家团练的兔子,都是养出来的。”
林冲认得这大汉,这汉子是从《三星班》招来的,据说是鲁大的一位远房亲戚,因为做的一手好菜,加上最近《三星班》拆分,这厮便嚷嚷着要去时穿那里为军方效力,于是在鲁大的托请下,这厮硬是混进团练队伍,做了一名军方厨子。
鲁厨子最拿手的,据说是一身剔骨手段,他能把一只小动物快速宰杀,肉剔光了,骨架还很完整。平常这厮最爱把一柄砍刀舞弄得像风车,以为自己凭这种玩刀技术,千军万马上来也不怕。
这次出征,为了保证团练的肉食供应,时穿在船上携带了二十头种猪,还有种鸡、种鸭、种兔若干。但因为舱位有限,后勤兵并没有携带多少,想着还可以在当地招纳。所以这几天,鲁厨子手下只有几名小伙计照料厨房。因为海州军中特别讲究卫生,每天光是清理粪便,就令鲁厨子焦头烂额,于是,鲁厨子这几天闲着没事就来军营门口,诱拐无知的当地人帮助他清理粪便。
因为海州军的高薪政策,鲁厨子这几天也是无往而不利,这会儿,只见鲁厨子堆上那招牌式的人畜无害的笑脸,和善的劝诱:“兀那小贩,你的兽皮我全包下了,你这厮卖一天兽皮能赚多少钱?每月可是日日能像这样赚钱?瞧你这一把力气,我给你介绍一个长工干不干?
嗯,咱们包吃住——吃上面,每天一斤肉;住上面,稍稍凑合点,可是每日有三十文钱,干满一个月,发你两身衣服,那身衣服拿去当铺,也值三两贯?”
小贩发了一阵子呆,立刻被鲁厨子善良的微笑征服了,他将兽皮向鲁厨子怀里一塞,而后拍着胸膛回应:“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包吃住每月九百文,若是能日日吃肉的话儿,这样的日子哪怕过上一个月,这辈子也值了……官军,我跟你干了。”
鲁厨子一手抓住兽皮,另一手亲热的搂着皮货贩子,大声说:“这就对了……我说,还有人肯干么?海州军统领是咱家亲戚,跟我干,亏待不了你……”
林冲笑着移开了几步,又见到营门口的人越聚越多,他悄悄冲伴当招招手,离开军营向城中走去。
通州城中,如今最多的就是三三两两搭伴而行的海州军。海州军的军服有点怪异,与厢军禁军款式都不同,与普通百姓也不相同,所以最好辨认。在这个天气,海州兵的冬装常常是一身红色皮甲,皮甲内衬上一层薄薄的羽绒内套,所以上装显得很轻薄,也很干净利落。而下装则是一套黑色麻布裤子,裤腿很肥,可是扎在高筒皮靴里,就显得很威风。
这种海州军军服,能最大限度的体现一个男子的威武之气,直板板的皮夹克,胸前缀着亮闪闪的铜扣,肩章臂章标注着每个士兵的品级以及技能,勋章绶带则代表各种荣誉。当一个士兵挂满各种标志后,扎上一个武装带,腰中再别上一柄短剑,粗看上去,每个士兵都是“四肢发达,头脑不简单”,很威武很雄壮的那种阳刚猛男。所以但凡海州兵出来逛街,基本上都是把军服穿在身上,武装带上的子弹匣也被他们充分利用起来,里面塞满了叮当作响的银币与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