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梦我喜欢! 作者:黑糖煮酸梅
分卷阅读247
它要下山,棕熊驮着它爬下峭壁。
没有半点能力的绵羊,一日日活了下来。它在弱肉强食的森林中心宽体胖,能力也随着存活时间的增加越来越强。强大的异兽在它身边徘徊不去,像蚂蚁拱卫蚁后。这些每天都被影响得更厉害的生物一切以它为先,渐渐失去了野性,变得擅长忍耐起来——要是将这些失去野兽本能特性的存在与失去人类本性的苦修士放在一起,他们会意外的相似。
一切相安无事,直到某一天,一个改变人类和异兽命运的人出现了。
那是个虔诚的传教士,他误打误撞出现在了绵羊栖息的地方。当他又累又饿地踏入了绵羊的区域,他在幻觉中看见了神。
也是理所当然的吧,一位在人类的黑暗时代天天祈祷神灵救赎的教士,最想见的无疑是神。他欣喜若狂,拼命冲向了心中的神灵。
绵羊的能力是讨人喜欢,保护自己的安全,所以幻觉中的生物理当保护绵羊,绝对不会伤害它。拱卫着绵羊的异兽已经被同化得很厉害,如同它意志的延伸,只要接近绵羊的存在对它没有恶意,它们也不会攻击。
理论上,绵羊应当相当安全。
这头动物的智能绝对不会想到,会有一种生物,对心中最尊重的存在,会想吃祂的肉,喝祂的血。
那个人在幻觉中看见了救苦救难的救世主,他的神对他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这是我的血,为你们舍的。吃吧,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
于是他就这么干了。
未来的乌尔班一世怀着极其虔诚的心,毫无恶意地啃噬了绵羊的血肉,这血肉在他体内化作前所未有的强大异能。他靠着这异能活着离开了森林,将发现神灵的消息带回了他所在的人类避难所。信徒和投机者与乌尔班一世同行,他们一样被这能力迷惑,为觐见神灵涕泪纵横。这些人感动地分食了绵羊的血肉,成为了强大的异能者。
“神”迷惑人心的能力只在一定范围内有效,一旦离开,人们又有了思考能力。绵羊对这些复杂的人类没产生对异兽一样强的影响,并非所有人都成为了狂信者。为了人类的未来,他们想出了对策。狂信徒被派遣去绵羊的领域,怀着虔诚善意的心,杀死围绕着绵羊的异兽,将尸体带出来。
吃下这些异兽身体的人,许多爆裂而死,但也有不少的一部分活了下来。依靠这些崛起的异能者,经过多年的征战,被分割在各处的人类终于重新联合在一起,建成了亚默南。
神身边的异兽已经被收割完毕,人们发现普通的异兽血肉并不能让他们生出异能。他们不清楚陨石的作用,只能把仅存的绵羊当成救命稻草。
人想活下去的时候,神灵都可以放入食谱。
“这么说,吃过神的人应该不少。”安叙说,“但你又说神眷者只有三人?”
“乌尔班一世吃掉了神的两条腿,他可真是很饿。”诺亚讲着不好笑的笑话,“后来的人们发现吃过量会死,下口比较小心谨慎。而你我吃了神的骨粉,在活下来的人中,我们吃得最多。”
“十年一次的大兽潮就是因为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