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就是觉得你今天的打扮……”苏茉在脑子里搜索合适的词汇,“有点儿奇怪。”
洛星辞转身往出口的方向走去。
苏茉跟上,走了几步,才听他语气淡淡地说:“真不想被别人认出来,其实有一万种方法。比如,穿旧到不能再旧的地摊儿货。”
第三十章 不用把我当情敌防着。……
“听你这话的意思, 平时经常一个人出门?”
苏茉想起前天在微博上看到的,叶一凡的采访视频,只有短短五分钟, 全程都在跟主持人大吐苦水, 表示自己的生活有多辛苦。
什么不能谈恋爱啦, 不能像普通人一样无所顾忌的出门啦, 陪父母逛逛街都是奢侈啦……等等等等。
搞得自己牺牲多大似的。
评论区粉丝的发言也很迷惑。
各种“哥哥好辛苦、“哥哥真不容易”之类的,乍一看,还以为这位哥哥是风吹日晒,连午饭都只能在高压线上解决的电工呢。
当时苏茉就想跟他说, 既然这么不容易, 这么多的不满, 那你倒是退圈啊。
一年挣得钱普通人十辈子都挣不来。
如果这都叫辛苦,叫不容易,那月入两三千的人都别活了。
更何况他没有谈恋爱吗?不是正偷偷摸摸地, 和林清儿谈着么?
简直就是矫情。
“经常。”洛星辞难得跟人说起自己私下里的生活,“无聊的时候就会出去转转,甚至有过在马路牙子坐一下午的经历。”
“一次都没有被认出来吗?”苏茉惊讶道。
洛星辞:“没有。”
“那你在马路牙子坐一下午干了啥?就坐那儿发呆?”
“跟卖烤红薯的大叔吹牛。”洛星辞得意地冲苏茉挑了一下眉,“我告诉他,我靠捡垃圾买了豪车,他相信了。”
“……”苏茉被雷得外焦里嫩, 正想说他无聊, 洛星辞紧接着又补充一句, “还想收了红薯摊,带他儿子跟着我一块儿干。”
两人并排走出车库。
外面阳光刺眼,苏茉摘下挂在领口的墨镜给带上了。
“那最后怎么收得场?”她问。
“最后——”口罩下,洛星辞无声地弯了弯唇, “我买了他所有的烤红薯,然后坐上保时捷扬长而去。从此再也没去过那条街。”
苏茉:“……”
她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为什么这么像她师父会干出来的事情?
不过这个想法,在下一秒钟就烟消云散了。
怎么可能啊。洛星辞今年才二十岁,可比师父小了整整十岁,而且那么抠,哪里舍得动不动就发红包。
会是他就见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