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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朵美腻的白莲花作者:钟晓生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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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朵美腻的白莲花/[军]糟蹋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作者:钟晓生

文案

黑狗本是重庆地界上一个杀烧抢掠无恶不作的小混混,

他本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只会害人,不会救人,却没想到一颗炸弹将他的人生完全改变了。

是救一个傲慢清高的大少爷?

是救一个从没打过仗的军人?

是救一百万平民老百姓?

还是自己腐朽的灵魂被拯救?

这是一个从痞子到英雄的成长的故事

本文又名《我与高岭之花的一生》《践踏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我的白莲花男友》《我与高岭之花不得不说的故事》《小混混和大少爷》《白莲花人人得而糟蹋之》《拯救》

内容标签:民国旧影军旅

搜索关键字:主角:钟无霾,叶荣秋

编辑评价:

黑狗是重庆地界上一个无恶不作的小混混,跟着黄三爷混日子。黄三爷看上了傲慢清高的叶家少爷叶荣秋,他也跟着欺负这个在他眼里冷艳高贵的白莲花。

他本以为自己这辈子只会害人,没想到日本人在重庆上空丢下的炸弹改变了这一切。国难当头,他和叶荣秋在这乱世之中会有怎样的纠葛……

这是一个痞子在乱世中成长为英雄的故事,文章以抗日战争为背景,大气深沉。人物性格生动,黑狗粗俗的痞子范儿,叶荣秋冷艳的白莲花范儿,都被刻画的淋漓尽致。

就是这样的俗人,在国仇家恨中,慢慢成长,改变着自己、爱人、国家的命运。

第一章

黑狗坐在马路牙子上抽烟,他的正对面是一个高门大院——那是重庆的布匹商人叶向民叶老板的家,叶公馆。黑狗脚边已经有七八个烟头了,这昭示着他究竟在这个地方坐了多久。

街上很热闹,最近尤为的热闹,因为国民政府把首都迁到重庆来了,各路人马像潮水一样涌进山城重庆,整个城市鱼龙混杂,倒也比从前多了几分热闹和生气,但这种生气之中又掺杂着死气,鲜活而又沉闷,扭曲。这是一种无法解释的矛盾——因为这一年是1937年。

一个穿着补丁短打的十四五岁的男孩怯生生地走近黑狗,试探地捡起他脚边的一个烟头,然后立刻退开一步,等待黑狗的反应。黑狗只是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什么,默认了他的行为,于是那男孩又重新靠了上来,蹲下身捡地上其他的烟头。

黑狗知道这些人是做什么的。他们捡了别人丢掉的旧烟头,将里面剩下的烟丝取出来,用卷烟纸重新包裹,然后廉价贩卖。

在那男孩捡起第四个烟头的时候,黑狗出其不意地伸脚踩住了那男孩的手,张嘴吐出一串叫人听不懂的话来:“sonotabakoikuradesuka?”

男孩被他问得一愣一愣的:“啥……你说啥子?”

黑狗道:“ikura?”

男孩又愣了一下,表情变得十分惊恐,小小的身躯颤抖起来:“你、你、你是日本人?!”

黑狗用力吸了口烟,朝那男孩一喷。浓烟喷在男孩的脸上,男孩立刻流着眼泪咳嗽起来。他用力拔出自己被黑狗踩住的手,烟头也不捡了,连滚带爬地向后跑去,一边跑一边恐惧地地喃喃着:“日本鬼子来了……鬼子来了……”

黑狗哈哈大笑。他喜欢看别人惊慌失措的表情,这让他感到愉悦。因为他自己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感情了。因为他丢失了他的灵魂。

捡烟头的男孩离开后,黑狗又重新点了一根烟,继续盯着对面的大门。

没多久,大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两个年轻男人,走在前面的约莫二十来岁年纪,肤白无髯,相貌清秀英俊,身材高挑瘦削,穿着笔挺的西服;走在后面的那个三十来岁年纪,穿着长袍马褂,亦步亦趋地跟在年轻男子的背后。

黑狗等的人出来了,于是他掐灭烟头,双手插进兜里,吊儿郎当地穿过马路,在距离那两个男人三四米距离的地方停下。

穿着西服的年轻男人看见他,一张俊脸黑成了炭:“又是你。”

黑狗对他歪着嘴痞痞地笑了笑:“叶二公子中午好,我替黄三爷问候你。”

这位叶二公子就是叶向民的第二个儿子叶荣秋,今年二十二岁,在重庆的这些公子哥里是出了名的清高和傲慢。曾有位和叶家有生意往来的香港商人说过,叶二公子的笑容就像香港的雪,生平能见到一次就已是荣幸。而黑狗口中的黄三爷,则是重庆地界上的一位大佬——如今重庆市数一数二的大佬。

其实说起来,叶家早在清末的时候就已在重庆的商圈里崭露头角,生意做的最大的时候整个四川省的布商都要唯叶家马首是瞻,然而民国之后因为当家人一些错误的决断,又逐渐没落了,尤其近些年时局越来越差,生意也越来越难做,叶家如今的铺子只剩下二十年前的十之一二,收入不过勉强维持着上等人的体面罢了。而这黄三爷与叶家正正相反,听说他年轻的时候还在叶家做过小工,他是这十年里才出头的,并且迅速崛起成为了重庆的大佬——叶荣秋是顶顶瞧不上这位大佬的,因为他认为黄三爷发的是国难财。越是乱世,烟酒赌博的生意就做是好做,多少人倾家荡产贩儿卖女就为了换那一口大烟的快乐,而政府分身乏术,腾不出手去管这些家伙。因此黄三爷靠着这些勾当当上了呼风唤雨的人物。

叶荣秋瞧不上黄三爷,可偏偏黄三爷很瞧得上叶荣秋。许是坐的位置高了,眼界也变得高了,多少投怀送抱的美人黄三爷都不肯要,偏偏就看上了难啃的硬骨头叶荣秋。

是的,他看上了叶荣秋。黑狗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可觉得新鲜:男人也能看上男人?墙上凿个洞也能杵,为啥非得杵男人的屁股眼子?

黑狗是黄三爷的一个得宠手下,他在这里,就是黄三爷派他来的。黄三爷让他看住了叶荣秋,把他每天做的事、去的地方、见的人都汇报给自己,如果叶荣秋和什么人太亲近,不管男的女的,黑狗都可以用三爷的名义给那人点教训,让那人从此再也不敢在叶荣秋面前出现。

如今黄三爷坐大了,想在重庆活下去的人都得畏着他,叶家也不例外。他想要叶荣秋,不管是生的熟的,完整的还是零散的,勾勾手指就能办到。可他偏不,他要一点一点的打散叶荣秋的傲骨,直到他心甘情愿地跪在自己脚边做自己的禁脔。

而他之所以派黑狗来执行这个任务,因为他觉得黑狗是最适合的人选。黑狗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是一条恶犬,而且是野生的藏獒,他凶狠、不通人情,对于任何事情都漫不经心,他没有执念,从来没有见过他为了一个人、一件东西而上心过。

看得出叶荣秋已经很生气了,但是他的涵养让他克制着,恶狠狠地剜了眼黑狗,就坐上了已在路边候着的黄包车。

黄包车起驾,叶荣秋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跟上。坐在车里的叶荣秋余光瞥见后面那个晃晃荡荡的身影,用标准的重庆话小声骂道:“龟儿子。”

黄包车在一家茶馆门口停下,叶荣秋走下车。茶馆的门口有一个卖报小童正在吆喝:“大事件!大事件!战场前线情报!上海沦陷!部队征兵征粮!支援前线!”

叶荣秋用力地皱了下眉头:“连上海也沦陷了?”他掏出一个铜板,从卖报童那里接过报纸,进了茶馆,往楼上雅间去了。黑狗没有跟上去,在茶馆前坐了下来,又点上了一根烟。

今天叶荣秋约了一位老同学在茶馆里见面。这位老同学名叫冯甄,是叶荣秋难得看得入眼的人。冯甄家境平庸,但是文采斐然,在大学时曾是诗歌社的社长,叶荣秋很欣赏他写的诗。两人约好了今日一起吃晚饭,冯甄会带上自己最近的诗集,再顺便聊聊最近发生的国家大事。

叶荣秋到的时候冯甄还没有来,于是他拿出在楼下买的报纸看了起来。

战报其实只占了版面很小的一块,如果有捷报的话倒是可以占一整个版面,可惜没有胜仗——从战争开始到现在,连连败退,几乎没有打赢过一场仗——哪怕是小小的一次交火。

叶荣秋看得气闷,随手将报纸丢到一边。老同学不来,他没有事可做,便胡乱地想起了心思。

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遇见黑狗的情形。

那是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他和朋友在火锅店里吃完火锅,走到楼下,他的脚夫拦住了他,示意他晚一点出去,因为门口有人正在闹事。

两分钟以后,外面的动静平息了,他在仆人的保护下出了茶馆,看见外面令人惊心胆战的狼藉景象。闹事的一共有六个人,其中五个人都如同烂肉一般躺在地上,满地都是血,有的人头脑还汨汨往外冒血,让他疑心这些人是否都已经死了。只有一个人还站着,那人靠在墙上,一只手里提着一根沾满鲜血的钢棍,另一只手里捏着一根烟,时不时吸一口,然后长长地吐出一口烟。

仆人小心翼翼地护送着他走进那人所在的巷子,从那人面前走过的一瞬间,他侧目看了那人一眼,这才发觉那人脸上身上也全都是血。然而那人的表情很安逸,眼神空洞麻木,仿佛他身上的血不是他流的,地上躺着的人也不是他打的。

叶荣秋忍不住心里的厌恶,在擦身而过的瞬间冷冷地说:“有本事就去打日鬼子。”他倒是骄傲地很,并不畏惧这罗刹,可他的仆人显然怕极了,听到了少爷的话,缩起脖子加快了脚步护着少爷往前走,生怕黑狗尚未打得痛快。但是黑狗并没有与他们为难,仿佛根本没有听见这句话一般,依旧寂寞地抽着烟。

走出了那条巷子,叶荣秋又不屑地补上了一句:“垃圾。”他自是不会承认,他心里其实也是有些害怕的。

后来叶荣秋知道,那天晚上的那个男人就是黑狗,并且他从仆人那里得知,那晚是黑狗一对五,而他是最后唯一站着的那个人。

叶荣秋打心底里厌恶这些成天斗狠逞凶的流氓混混,他心想,这些人活着还不如死了,就应该让他们去战场最前线堵日本人的子弹眼。叶二少爷也厌恶日本人,因为日本人搅了他修身养性的清静。但是如果叫叶二少爷上阵打鬼子,他也是不愿的。因为他自命不凡,自以为是上人,他的命金贵的很,这些有伤性命的事情应该交给那些下人去做——譬如黑狗,譬如黄三爷,譬如马路上千千万万嘈杂的、令人生厌的家伙。

想到这里,叶荣秋忍不住又拿起报纸看了看。上海沦陷。沦陷这两个字让他觉得心里有点堵。

叶荣秋在茶馆里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冯甄还没有来。按理说冯甄应当是一个守时的人,并不会迟到那么久。他想起蹲守在楼下的黑狗,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于是赶紧跑下楼去。

茶馆的门口闹哄哄的,人群围了个圈,不知在围观什么。叶荣秋拨开人群走了进去,看清里面的情形,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

冯甄倒在地上,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嘴角还有淤血。他的眼镜落在一旁,眼镜腿儿断了一条,一边的镜片碎成了蜘蛛网。黑狗骑在他身上,笑嘻嘻地将手里点燃的烟往冯甄嘴里塞:“来噻,吸一口,巴适地很。”

叶荣秋气得发抖:“你!住手!”

黑狗回头,看见叶荣秋,又笑了起来,指着叶荣秋对冯甄扬扬下巴:“喏,三爷看上了他的屁股,叫我来看管他的屁股,莫叫别个碰了。你晓得不?晓得,往后就离他远点。”

顿时所有围观群众的目光都聚集到了叶荣秋身上,包括冯甄,也诧异地盯着叶荣秋。叶荣秋只觉被人当众狠狠抽了一巴掌,一阵天旋地转,脸火辣辣的疼。他瞬间起了扑上去狠狠掐死黑狗的念头,然而他是个有涵养的读书人,做不出这样的事。

叶荣秋涨红了脸勃然大怒道:“你闭嘴!龟儿,回去告诉黄三,叫他滚球!我叶三跟他势不两立!”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章重写了一下,因为不是女王受写的不顺手啊~~果然还是傲娇女王受什么的最称手了~

虽然主角看起来好像跟小生生从前刻画的主角没什么区别,但是小生生保证这次是有区别的!故事讲的是主角从没心没肺的恶徒以及傲慢的少爷成为英雄的成长过程~

第二章

叶荣秋平生头一次面前丢了这样大的人。读书人的脸皮都很薄,他受不了别人的指点,撂下一句狠话后,也顾不上被黑狗压在地上的冯甄,推开人群转身就走,简直就是乱晃而逃。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荒唐的事,男人和男人之间的事情他并不是没有听说过,可他惯来瞧不起那些腌臜的人,更不会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是有未婚妻,未婚妻在武汉,等到明年他就要和她结婚。黄三爷的行为和黑狗的语言对于他而言是莫大的侮辱!

黑狗看着叶荣秋落荒逃跑的身影,不由嘿嘿笑了起来。他喜欢极了叶二少爷的反应,他最喜欢看衣着光鲜的“上人”惊慌失措的表现,这实在太有趣了。

黑狗松开冯甄,拔腿往叶荣秋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冯甄一把抓住了他的腿,摸索到自己瘸了腿的眼镜歪歪斜斜地架到鼻梁上。他仰起头愤愤地看着黑狗:“你怎么可以这么侮辱茂实的人格?他是个读书人!你应该为你的出言中伤向他道歉!”茂实是叶荣秋的字。

黑狗好笑地看着他:“侮辱读书人?”他扬了扬拳头,“我还揍了读书人。”

他想要把腿从冯甄怀里抽出来,冯甄却紧紧抱着不松手:“我不管你的什么黄三爷,你不该阻止我和他见面!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他!”

黑狗终于把腿抽出来,屈膝要往冯甄身上踢,但是冯甄的下一句话让他的脚在半空中停了下来。

“我马上就要离开重庆了,我想当面和他道别。”冯甄这样说到。

叶荣秋怒气冲冲地回了叶公馆,一进屋,就把客厅里的青花瓷花瓶摔了。他的仆人阿飞急匆匆地跟进来,看见地上碎片,皱了下眉头,招手叫来一名女佣:“快点把这里收拾了,去叫厨房做一盅去火的冰糖雪梨送来。”然后他追上叶荣秋,好言哄道:“少年,您别气坏了身子。”

叶荣秋理都没理他,径直上楼进了自己屋,重重把门摔上,落了锁。

叶荣秋自己在屋里发了好一会儿火,终于想起被他丢在茶馆门口的冯甄,开始后知后觉地感到歉疚。不管怎么说,冯甄是因为他才会被黑狗为难,他一个人跑了回来,也不知道黑狗会怎么处置冯甄。叶荣秋心里真是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日本人现在立刻往重庆投几颗炸弹,赶紧地将黄三爷和黑狗都炸死这世界才清静!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少爷,有人来了。”阿飞在门外低声道。

叶荣秋大声道:“滚!全都给我滚!我谁也不见!”

门口安静了一会儿,阿飞又道:“是冯甄……”

叶荣秋愣了一下,怀疑自己听错了,直到阿飞在门外又重复了一遍,他才从床上跳起来,捡起刚才自己生气时揉成一团丢在地上的西装,穿上一个袖子后又把它脱了,从衣柜里取出一件新的西装穿上,这才开门下了楼。

冯甄就站在楼下的客厅里,身上灰扑扑的,脸上还带着伤,坏掉的眼镜被收了起来,使得他的眼神显得呆滞。叶荣秋忙跑上前去,欣慰地拦住他:“冯兄,我真是对不住你,因为我让你受苦了。你还好吧?那条狗没有为难你?”

“狗?”冯甄愣了一下,才知他说的是黑狗,苦笑道:“还好,你走了之后,他就把我放了。”

叶荣秋对阿飞吩咐道:“叫人去准备热水给冯兄洗澡,让阿娣去准备晚饭。”边说边搀着冯甄往楼上走,

冯甄忙拦住他,道:“不必了。我今天来找茂实有两件事,说完我就走了,回去还要收拾东西。”

叶荣秋停下了脚步,困惑地看着他:“哪两件事?”

冯甄从怀里掏出一本自己装裱的诗集,上面还有一个大大的黑脚印,是黑狗留下的。他用袖子摸了摸那个脚印,抹不掉,有点赧然地递给叶荣秋:“这是我从大学以来写的所有诗中我觉得拿得出手的,都装订在一起了,难得茂实欣赏我的拙作,送给你。”

叶荣秋接过那本诗集,嫌弃封面上的脚印太过碍眼,却没有说什么,只道:“谢谢你,冯兄,我很欣赏你的才华以及你在诗歌文章中表现的思想,如今中国需要的就是你这样受新过思想教育的学生,而不是那些迂腐顽固的老东西,更不是外面那些粗莽的匹夫。就是因为那些人,中华才会沦落到这样的境地,连小小的日本都敢欺压我们,因为他们以为中国缺少思想和灵魂。”

冯甄顿了一顿,咬住嘴唇,推了推眼镜,有一阵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缓缓道:“还有一件事,茂实,我是来和你告别的。我要走了,恐怕不日就会离开重庆。”

叶荣秋一怔:“你要去哪里?”

冯甄注视着他的双眼,平静地说:“我要去参军。”

客厅里的气氛一时凝固了。过了半分钟,叶荣秋用一种可笑的语气问道:“你?去参军?冯兄,你疯了?”

冯甄摇头:“不,我没有疯。我要去参军,到山西,到上海,上前线去打日本人。”

叶荣秋松开了拦着冯甄肩膀的手,往后退了一步,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上前线?冯兄,你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学生,你怎么可以上战场?那里很危险,你会有生命危险的!”

冯甄叹了口气,转开脸:“我有一个朋友,他认识一个美国人,那个美国人是战地记者,在前线拍了很多照片,我们的政府不会使用那些照片,他们甚至不允许报纸用太多的版面来报导战争,以至于我们绝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意识到,我中华民族现在正在遭遇怎样的一场劫难。战争非常惨烈,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我们几乎丢掉了整个华北平原。日本人非常残忍,他们不光杀害我们的军人,还屠杀无辜的老百姓,所有战区都在生灵涂炭。政府为什么把首都迁到重庆来?因为南京也快撑不住了。政府打不过日军,只能退,退到重庆。再退,还能退到哪里去?”

叶荣秋沉默了半分钟的时间,接着他说道:“是,战争非常残酷,日本人很可恶。可是冯兄,你不该去参军,你是念过书的人,你是个好人,如果你在战场上发生了什么意外……那实在太不值得了!”

冯甄说:“每个人都是这么想的。战争要死很多人,我们都知道,但是我们希望死的不会是自己以及自己的亲朋好友,因为我们自视甚高,我们都觉得自己一个人的命顶的上其他十个人的命,一百个人的命,别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我们活命的机会是理所当然的。就是因为这样的思想,所以我们的军队节节退败!中国已经叫小日本打掉一半了!我读了很多书,我想报效我的祖国,但是现在,吟风赏月的诗词已经没有用了。”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白嫩纤细的双手:“你说得对,日本人以为我们缺少灵魂和思想。至少,我们的军队一定是缺乏灵魂和思想的。我的命不足惜,我希望我能做点什么,也许没有人会听我的,也许我并不能改变任何人,但我可以改变我自己。我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我读过的书,对得起我的国家。”

这一次,叶荣秋沉默了很长的时间。他有些焦躁地原地绕了两圈,问冯甄:“不管我怎么劝你,都没有用了?”

冯甄平静地微笑:“我希望得到你的祝福,茂实。”

叶荣秋走到窗边,往窗外看了一眼。黑狗就坐在大门的对面,吸着烟,盯着街道,表情麻木。叶荣秋用力捶了下窗框,骂道:“狗日的,该拉去喂子弹的在那里醉生梦死,该好好活着的人却要去打仗!”

冯甄走到他身边,按了按他的肩膀,顺着他的视线看出去,看到了外面的黑狗。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黑狗的表情看起来很寂寞。他轻声道:“那些人……只是还没有觉醒。总有一天,他们会醒悟的。”

叶荣秋不屑地用重庆话说道:“朗个龟儿子?用枪指着他的脑壳他都不会醒喽!那就是个渣滓!”

冯甄轻轻叹了口气,小声道:“都会醒的。该醒的那天,就会醒了。”

黑狗正在看热闹。街上一个挑着担子横穿马路的货郎和拉着车匆匆赶路的黄包车夫撞上了,两人一并摔了个四仰八叉,黄包车没什么事,货郎的担子却翻了,木箱子里的零散货物落了一地,是一些瓜果零嘴。

“狗日的!”货郎大叫一声,顾不得身上的伤痛,连忙跳起来捡拾散落在地上的货物。马路边有几个乞丐和小孩看到了,立刻跳出来疯抢地上的货物,抓进怀里就跑。货郎急了眼,冲上去抓住一个抢了一包瓜子的小孩。他试图把瓜子从小孩怀里抢回来,但是那小孩不肯放手,货郎嘴里骂骂咧咧道:“我日你吗卖批!龟儿子!放开!”

就在他们争抢的时候,有更多人来抢散落在地上的东西,货郎急眼地大吼道:“莫抢!莫抢噻!”他这一分神,那孩子抓住他的手狠狠咬了一口,货郎痛得大叫,松了手,那孩子揣着瓜子一溜烟就跑了,再追不回来。

货郎急得满地捡东西,这时候,那黄包车夫扶正了车要走,货郎东西也不捡了,扑上去拦住黄包车夫的路,对他怒目而视:“我日你仙人板板!”

黄包车夫也不客气,瞪着他:“你想抓子?”

货郎眼睛瞪得更圆:“你抓子?”

“你抓子嘛?”

“是你想抓子?”

两个人都很愤怒,却又不敢轻易动手,于是抓子来抓子去地杠上去了。

黑狗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在重庆,或者在整个中国南部,因为鸡毛蒜皮的事而吵起来的男人处处可见,可真正吵到动起手来的却是少之又少。更多的,就像现在这样,抓子来抓子去,吵上半天也不会有人先动手。或者可以说他们文雅,又或者,是他们都很惜命。

但是黑狗是个异端,这时候他觉得自己的拳头发痒,很想冲上去干翻几个,欣赏他们屁滚尿流的样子。

就在这时候,叶公馆的门打开,冯甄走出来了。黑狗看了眼冯甄,把痒痒的拳头收了起来。

冯甄走到黑狗面前,低声道:“多谢你放我进去。”想了想又觉得不妥,不该和黑狗道谢,于是又转而教育道:“你今天做得不对,我还是希望你能和茂实道歉。”

黑狗笑笑地看着他:“你刚才在里面,没摸他屁股吧?”

冯甄一怔,皱了下眉头。

黑狗说:“你走吧。”

冯甄叹了口气,摇摇头就要走,黑狗又在后面叫住了他:“喂。”

冯甄转过头疑惑地看着他。

“我是不知道男人的屁股有什么好弄的。”黑狗说:“不过你要是没让日本人给剐了,等你回来,我再让你进去弄一次叶少爷的屁股,我帮你瞒着三爷。”

冯甄恼得红了脸:“你!你别胡说八道!”

黑狗看他羞恼的样子,笑得直打跌。冯甄没可奈何地走了。他走后,黑狗就不笑了,抬起头看叶公馆的窗户。叶荣秋就站在床边,黑着脸,用仇视的眼神瞪着他。

黑狗再一次张牙舞爪地笑了起来,对着叶二少爷做了个献飞吻的动作。叶荣秋气得梗直了脖子对他做了个割脑袋的动作,然后用力将窗帘一拉。他太用力了,窗帘被扯的落下了一大个角,黑狗从外面看到窗帘一抖一抖的,想象着屋里气急败坏跳脚拉扯窗帘的叶荣秋,觉得有趣极了。

黑狗抽着烟,心想:也难怪黄三爷会对这位少爷那么上心,因为这位少爷实在是个很有趣的人。他是那么傲慢,那么清高,那么自以为是,让人忍不住想把他的傲骨一寸寸打断,想把他美丽鲜亮的壳子摧毁,看看里面的灵魂究竟是个什么腌臜玩意儿。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肯定he

第三章

晚上十点,叶公馆的灯都灭了,黑狗才从马路牙子上站起来,慢吞吞地回家去了。

他的家在江北的一条深巷子里,凋零破败的陋巷,在那里住着的都是穷人,他们是整个重庆市最肮脏的写照。黑狗还没走近巷子,就已经闻到了一股恶臭,如果是叶荣秋从这里路过,只怕回去要泡上几个小时的澡,但黑狗已经习以为常,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便坦然地走了进去。

穿行过无数垃圾,黑狗在一间木门歪了的小院门口停下,一脚踹开已经摇摇欲坠的大门走了进去。

“哎哟,哎哟哟,狗日的你轻点!哎哟……”

才一进院子,黑狗就听见里面传来女人高亢的叫床声。这叫声来自跟他住在一个院里的对门邻居,一个四十来岁孀居的寡妇,娥娘。

没人知道娥娘姓什么,只知道她夫家姓李,人人管她叫娥娘,也有人管她叫娥姐。她是不管别人怎么叫她的,但如果有人冠上夫姓尊敬地称她一声李娥娘,那她势必会发火,泼妇似的指着对方的鼻子骂起来。人人都在背后议论她,说她的死鬼老公如果泉下有知,一定气活过来,因为娥娘是个行为不检的婊子——她确实是个婊子,一个明码标价挂牌的土娼,和人睡一次挣的钱,和黑狗买一包烟花的钱一样。

一只狸花猫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跑到黑狗脚边,扒拉黑狗的裤腿。那是娥娘养的猫,名叫小花。黑狗弯腰把小花抱起来,摸摸它的小脑袋。小花伸出两只前爪在他胸口扒拉,喵喵直叫。黑狗拍着它的小脑袋笑了起来,柔声道:“怎么了?”

小花又喵喵叫了两声,伸出舌头舔黑狗的手指。于是黑狗摸了摸它的肚子,瘪瘪的,看来是饿了。黑狗抱着小花走进自己的屋子,翻出一块腊肉和一些饼干来,掰碎了丢到小花面前,小花立刻欢欣地吃了起来。

黑狗走到院子里,捡起一块石头,在手心里掂了掂,然后丢了出去。

“哗!”一声巨响伴随着女人的尖叫声响起,几秒钟以后娥娘披着一件披风赤着脚跑出来了。她刚从被窝里钻出来,披风里随手套了件半透的肚兜,一双白花花的奶子叫人看的清清楚楚,但是她不在乎,她原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廉耻。她从外面看了看自己被打碎的玻璃,插腰大骂道:“你个老子的是啷个从你妈那个卡脚爬出来的哦,把脑壳挤坏掉了,打我家玻璃做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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