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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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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叶荣秋在浑浊的江水中看见了一具模糊的身影,他奋力游了过去。

那是已经失去意识的黑狗。

叶荣秋立刻揽住黑狗的腰浮到水面上,大叫:“帮忙!快帮忙啊!”

水性好的人游了过来,拖着他们两人上岸。

叶荣秋游到岸边,几乎已经脱力。他喘息了片刻,就立刻坐了起来,去检查黑狗的情况。黑狗的身体很冷,他哆嗦着去探黑狗的鼻息,然而黑狗的鼻息微弱到他根本无法察觉。他哆嗦着解开黑狗的衣服,看到了一身的伤。

叶荣秋擦掉脸上的水。他现在已经分不清那是江水还是泪水了。他避开黑狗身上的伤,开始给黑狗做心肺复苏。

附近的军队终于赶了过来,立刻组织打捞坠毁的日军战机。

旁边闹哄哄的,叶荣秋都听不见。他时不时把耳朵贴在黑狗的胸膛上,这个世界上他唯一能听见的,就只有黑狗微弱的心跳声了。

“连长!”潜水的士兵从江面上冒头,“炸弹密封的很好,没有泄露!”鬼子的飞行员到死都没能按下发射键,细菌炸弹没有泄露,安全地藏在机体内。

叶荣秋不停歇地为黑狗做着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黑狗呛进去的水都被他压出来了,可是呼吸和心跳还是没有恢复。他就这么不知疲惫地按压着。十分钟……二十分钟……四十分钟……

赶来的周书娟难过地直掉眼泪,她想过去安慰叶荣秋,但是被旁人拦下了。

“让他去吧。”连长说,“给他一个机会。”

军队小心翼翼地把战机从江中打捞上来。战斗机上岸的一刻,聚拢到江边的上千百姓都欢呼尖叫起来!

他们胜利了!真正地胜利了!从这一刻起,战争结束了!

叶荣秋再一次将脸贴到黑狗的胸口上。周围的欢呼声太吵了,他轻轻用手指扣着黑狗的胸膛,让他听到他自己想听的声音。他又一次直起身子,继续为黑狗做复苏。然而这一次,他是真的精疲力竭了,再强大的意志都无法支撑他透支过度的身体,他倒在了黑狗的怀里。

叶荣秋紧紧咬着嘴唇,把眼眶中的热泪逼退,微笑着颤声道:“阿黑,你听到没有,中国胜利了。我们可以回家了。”

他抱住黑狗的腰,将黑狗的头靠到自己脸上,用自己体温温暖他冰冷的身体。

他们曾经一起憧憬过的日子还没有展开,就已经结束了。说好一起回到重庆,给叶向民和娥娘扫墓,让长辈们知道,他们已经变成了可靠的人;说好一起开工厂,叶荣秋做技术,黑狗给他打下手,每天早上九点开业,五点就关门,不用很辛苦,赚到的钱够吃够穿就足够了;说好等他们年纪大了,攒够了钱,就领养几个孩子,叶荣秋教孩子读书写字,黑狗给孩子们讲他们从前的故事……

求求你,热起来。求求你,醒过来。我什么都不要了,只要你,带我回家。

叶荣秋再也忍不住,用力地搂紧黑狗,无声痛哭起来!你曾经许过的承诺,每一句都实现了,这一次,这一次……

“我们……回家吧。”耳畔传来一个极虚弱的声音。

叶荣秋浑身一颤,不可置信地抬起头。黑狗疲惫的脸上带着微笑。

回家吧。

我们一起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写这篇文我自己真的哭过无数次,从娥娘、欧阳青到顾团座、刘文郭武、马霖、皮胡……我敢说读者有可能泪目的地方,我自己一定写哭了,而读者看着也许无感的地方,我自己也哭了很多次。写到这一章的最后,我是控制不住嚎啕大哭了。

很感谢所有陪我一起走到这个故事完结的读者,谢谢你们的支持让我坚持下来。

以及……不要看我这么煽情地像是在写后记一样但其实还没有彻底完结啊!我说这么多完全是感情控制不住了啦!

再以及,我想了想,可能不开定制,打算做个人志。毕竟是我自己非常喜欢的一篇文,所以想做的更精致更有收藏价值一点。个人志的话就没有那么快立刻能做,制作周期什么的最起码也要等一两个月吧。如果对实体书有兴趣的可以关注小生生的微博

第一百四十四章尾声

千禧年的时候,我在武汉做一个专栏。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中国越来越富裕了,有杂志社找到我,希望我做一个名为幸福的专栏,专门讲述以中国人的幸福感为题材的故事。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幸福,但其实这个专栏并不是那么好做的,因为每个人也有各自的不幸。。

我采访了我几位看起来比较像人生赢家的朋友。让他们谈一谈幸福感,没想到最后既然变成了一场大吐苦水的诉苦活动。

第一位朋友小利,三十二岁,家境富有,取了一位美丽的娇妻,生了一对龙凤胎,别人一生所追求的东西他年纪轻轻就都有了。我让他谈一谈他的生活,他跟我诉苦他的妻子自从生了孩子之后就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了孩子身上,却不关心他的生活;孩子正是调皮的年纪,根本不服从管教,男孩子天天跟同学打架,女孩子动不动就爱哭鼻子。

我对他说:“哥们儿,你这真的不是炫耀?”

小利愁眉苦脸地点了一根烟:“炫耀?我真恨不得跟你换一换,我现在觉得还是自己一个人过好。自在。”

第二位朋友小凯,名牌大学博士毕业,从小就是优等生,拿遍所有奖学金,毕业后被某单位重金聘取,可谓顺风顺水。我问他工作是否顺利,我本以为像他这样高智商的才子,驾驭一份工作肯定也像念书时候那样轻松。没想到他对我大骂他的领导。他说他辛辛苦苦念了这么多年书出来,身边同龄本科毕业的同学已经在职场上奋斗了五六年,地位根本不比他低。而他的直系领导,年纪没比他大多少,学历却比他低了一大截,还总是对他的工作指手画脚。壮志未酬的他几乎对这个社会感到了不理解。

还有几位朋友,大抵也都如此。有人跟我说了一句话,几乎将我说服了。不患不富,而患不均。世界上有很多的不公平,有的人生而富贵,有的人天生美貌。当自己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超越别人的时候,又怎么会感到幸福?

截稿的死限越来越近了,我还是满头雾水,迟迟无法下笔,险些就被逼得要从《知音》和《读者》上几篇心灵鸡汤改编一下应付差事了。

闷在家里找不到灵感,我决定出去走走。

我在武昌区的公园散步的时候,一辆轿车在马路边上停下。驾驶座上的年轻人下车,打开后座的门,扶着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下车。

我停下脚步,目光被他们吸引过去。

那两位老人看起来至少有八十岁年纪了,脸上已经长满了皱纹和老年斑。但他们看起来很精神,面容也很和善慈祥。其中一位已经拄起了拐杖,另一位的腿脚倒还利索。

年轻人问他们:“大爷爷二爷爷,我陪你们去?”

拄拐杖的老人摆了摆手:“你去找你朋友玩吧,我们就走走,到点了你来接我们。”

那年轻人耸了耸肩,钻回驾驶座开车走了。

两个老人相互搀扶着朝这个公园走了过来。

我找了条长椅坐下,不动声色地观察他们。这个城市里有很多老年人,我自己也有爷爷奶奶,但我很少会去关注老年人。谁都喜欢年轻美丽、充满朝气的东西。可是这两位老人,却让我忍不住想要观察他们。具体是什么吸引了我,很难说清楚。也许跟最近困扰我的题目有关——幸福。这两位老人,你只是看着他们说笑的样子,就觉得他们一定很幸福。

几分钟后,我决定走上去向他们搭讪。

“嗨,两位爷爷好,我们可以聊聊吗?”我走到他们身边跟他们打招呼。

两人看了我一眼,没有言语,但都冲着我微笑。我知道他们同意了。

我问道:“爷爷几年几岁了?”

皮肤较白的那位老人说:“八十好几了,记不清了噻。”

拄拐杖的老人嘘了他一声:“我出生那年,刚好死了个陆建章。”

皮肤较白的那位老人只好说:“我比他大三岁。”

“是比我老三岁。”

白老头赏了他一个白眼,但也只是嗔怪,并没有生气。

我有些发愣。我知道陆建章是民国的名人,但是民国的历史距离我们已经很遥远了,陆建章是哪一年死的,我可真不知道。我又不好意思再问,只好在心里记下,回去再查资料。

“听你们口音,不像武汉人。”

“我们是重庆来的。”

“来干啥子?”我现学现卖地用四川口音跟他们对话。

“故地重游。”

皮肤白的老人家话比较多,我的问话都是他回答我的,拄拐杖的老人不怎么说话,在另一位老人家说话的时候,他就只是看着他。

“你们是兄弟吗?”我问道。我听见刚才的年轻人叫他们大爷爷二爷爷了。

两个老人家互相对视了一眼,都笑了。

“都一起过了一辈子了。”

“比兄弟还亲。”

我又有些茫然。一起过了一辈子,这句话说得倒有点像是老夫老妻了。

我们是边走边交谈的,两位老人家步履都很轻健,即使是拄拐杖的那位,也不像一般的老人那样佝偻。

我发自内心地夸赞道:“爷爷们身体都很好。”

两人都笑了。

“那是,当年打日本人的时候,七进七出鬼子的阵地,没一个拦得住我。”

“还七进七出?你给小孙子讲故事讲糊涂了吧。”

我眼睛一亮:“你们参加过抗日战争?”这样一来,我对他们的年纪就比较清楚了。那可真是两位很厉害的老人家了。

“他的腿就是打鬼子的时候弄伤的。”白老头说。

我更吃惊了:“这么说……你们是战友?”

“都是,兄弟,战友……你说啥都是。”

我对曾经的那段历史很感兴趣,更加缠着他们不愿意放手了。八十几岁的老人,打过抗日,经历过中国最黑暗最动荡的几十年,他们的一生,一定比我们这一代人精彩多了。于是我不停追问他们过去的事。

我跟他们聊了很久,两位老人家真的很和善,我问他们的,他们都愿意告诉我。

他们两人一生都没有生子,送他们过来的年轻人是白老头哥哥的长孙。听说六十年代的时候,因为他们家里成分不好,所以吃了很多苦,他哥哥嫂嫂没能熬过,留下一堆儿女去世了。他们两个就把他哥哥的孩子都接到自己身边养,当成亲生的一样。现在连曾孙都有了。孩子们很出息,也都很孝顺。

他们两个走过风雨飘摇的近百年,可以说是活的历史书。我不停询问他们过去的事,因为有很多历史或许是我们这代人无法从书上读到的。但他们似乎对这些话题不是很感兴趣。

我问他们国共内战的事,拄拐杖的老头淡淡地说:“我们打完鬼子就退伍回家了,后面的仗没打。”

我问他们四人帮的事,那场迫害他哥哥嫂嫂死去的运动,白老头摇摇头:“都过去了,也没啥。社会上总有坏人,最后扳过来了,说明还是好人多。”

而他们对谈论自己子辈孙辈的话题就很有兴趣,不过他们谈论的最多的,竟然是对方。

“他那时候肺不好,医生说是得了肺痨,治不好,只能自己回家算日子,还叫我们准备棺材。你别看他现在这样,以前娇气得很,咳了点血出来就吓得瞎写遗书,还自己跑到几里外的庄稼地里等死,说不拖累我。我跟几个孩子找了两天才把他找回来,弄了半天原来是吃鱼刺割破了嗓子,弄出的血。”

“别瞎说了,是我自己跑的吗?是谁一整天笑得比哭的还难看,晚上哄我睡觉以后抱着我哭,说我死了你也活不下去。吓得我只好逃出去。”

“他年轻的时候长得很凶,城里小孩子见了他都要哭。后来年纪大了,脸皮松了,反倒有人说他长得英俊。”

“我现在腿脚不好了,以前背着他走山路一走就是一天一夜,他自己能走,就是懒,懒了一辈子。”

“胡说八道!你就背了我一天,你走到哪,我扶到哪,我扶了你多少年你还记得?”

“我喊你扶了噻?我就是有点瘸,又不是断了腿,在外头上个厕所你还要扶我进去,别个以为我们要做啥子!”

我听得频频发笑:“你们两位感情真好。”

白老头摆摆手:“好啥子好。他天天就晓得惹我生气,我不让他做啥他就非要做啥。”

瘸老头悠悠道:“那是你没道理,我才不做。你讲你晚上怕冷,一到冬天,每天夜里我半夜都起来一次给你把被子盖好。我去掀你被子了吗?”

“我咋没道理,是你不讲道理,我讲我要吃回锅肉,你给我做麻婆豆腐。”

“那是医生讲你少吃肉。”

“回锅肉才有好多肉?你睡觉的时候还喜欢抽我针头,我把枕头垫上,你把枕头抽掉,不让我好好睡觉。”

“你睡觉垫两个枕头。也是医生讲的嘛,不好睡那么高,对头颈不好。”

“我就喜欢睡那么高,否则我睡不好。”

“你算了吧,你睡不好,打雷都没听你醒,以前枕我条胳膊就能睡,打你屁股你都不醒。你就是犯少爷脾气了。”

我在一旁听得又好笑又尴尬。他们两人说着说着,经常就忘记了我的存在。就连我自己都觉得我是多余的,我不该打扰他们。

好容易等到两位老人家喘口气的空当,我连忙插进了一个问题:“两位爷爷,你们觉得你们的日子过得幸福吗?”

两人都怔了一下,然后又一同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就好像他们以前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他们的生活状态,可是现在他们知道了。

“平时子孙会不听话吗?有没有不讲理的邻居跟你们吵架呢?”不是我想挑拨离间,我也知道这样的问题问得不厚道,但我真的很好奇,每个人对于生活都有那么多的不满,难道他们没有吗?

两人对视了一眼,互相问道:“有吗?”“有吧,上个礼拜……”“那还好吧,不算啥。”“那就没了。”

我再次不厚道地提问:“你们对生活就那么满意?跟你们聊了那么久,坏事都是一句话带过了,为什么不多说说呢?”

白老头笑了笑:“不是不想说,是没啥好说的。年纪大了,过了的事,就记不大清楚。”

瘸老头说:“他年纪大了,脑子不好使,我记得很清楚。记得是记得,不过觉得没啥,也没啥好说的。”

我惊讶道:“没啥好说的?”

瘸老头说:“他在我身边,我们有啥困难,捱过去了就都觉得是小事。”

白老头哼了一声。他往下压嘴角,似乎不想令自己看起来太高兴,但他眼角眉梢的笑意止也止不住。

连我自己都觉得我有点过分了。当别人幸福的时候,我应该在一旁祝福才对,可他们看起来太美好太幸福了,我却忍不住想要挖出一些阴暗的东西来。我把我朋友那个动摇了我的问题抛出来问他们。人不患不富,而患不匀,我们他们是怎么看待的这个问题的。

瘸老头问我:“小伙子,你今年多大了?”

我答道:“二十七了。”

瘸老头笑笑:“我二十七的时候,被人误会是汉奸,那石头砸破我的头,还朝我身上吐口水。那时候我什么都没有,别说看电视,打电脑,连活下去都很难。但我觉得很好。你们这代人日子越过越好啦,但是让我经历过那些,我也觉得好。”

我情不自禁地问道:“为什么?”

瘸老头说:“你刚才说幸福。因为我经历过不幸,所以我晓得啥是幸福。”

白老头在一旁点头:“我家以前很有钱,家里最有钱的时候,是我最讨厌国家社会的时候。”

我笑道:“那就是越穷越苦,越知道什么是幸福了?”

“不是的。”白老头一本正经地摇头:“不是有钱不好,谁不想有钱呢。我只是说,你说的那些东西不只是靠钱去衡量的,也不是靠任何一个简单的东西就能衡量定义。人经历点挫折,我觉得很好,因为熬过挫折以后,就一定会变得更好。”

我一下愣住了。他说的其实很有道理,就像我写故事一样,危机过后,必然会迎来一次升华。只是有很多人陷在危机中的时候看不到未来,放弃了继续前行,最终一辈子都没能走到升华。

和两位老人家交谈之后,我突然很有冲突写他们的故事。我想如果写下来,那将是个让我自己受益良多的故事。

时间差不多了,他们跟我告别,继续前行,去看看更多他们曾经到过却已经截然不同的地方。

我站在后面,目送他们离去。

我看见瘸老头默默牵起了白老头的手,白老头似乎埋怨了他几句,却紧抓着他的手不放。

我的视线不知怎么突然有些模糊了。

如果我当真为他们写一个故事,那么故事的结局,定然是停在这一幕的。也许几年后他们就会离开这个世界,但我不愿去想,更不愿对别人分享以悲伤为结尾的故事。

对于那对老人而言,时光给了他们最残酷的考验,却也给了他们最美好的馈赠,那就是彼此。

停在此处,正好。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到此为止全部完结了。这是我第一次写完第一个故事之后完全不想再写任何关于主角的番外了,因为我已经把所有我想写的都写出来了。

这是我写作四年半以来写过最长也是最久最用心的故事,很高兴能够跟你们分享它。

说点乱七八糟的创作心得吧。一开始想写民国文是因为听外公外婆讲了旧上海滩的事,他们那时候是富家少爷小姐,几十年来经历过很多风风雨雨。我开始对以前抵触的民国感兴趣,并且查资料,我想了很多个版本的故事,有少爷x戏子,有国军x共军等等。甚至发出来之后我还在改,如果是第一章就跳坑的人会知道其实我一开始的主角是那个捡烟头的小男孩。不过早于这个版本,只存在于我硬盘里的人设和开头中的主角,是顾修戈。

顾修戈是我第一个脑补成型的人物,关于他我写了很多设定,最后因为种种原因我还是放弃他用了黑白当主角。所以顾修戈是我写的比较丰满的一个人物,因为他是在我脑海中有具体形象的一个人。

顾刘郭三个人的番外我会写的,但是就不贴在网上了,会收录在个人志里当做实体的福利。

再一次感谢大家看完这个故事,谢谢你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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