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
一时反应不过来的发出单音节的困惑。
作者有话要说:尊滴素时隔好久滴更新……
顶锅盖逃跑……==b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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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抓虫~t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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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遇险...
要说突厥的长相,那是浓眉大眼,挺鼻薄唇,五官立体,棱角分明,一身古铜色的健康肤色,加上彪悍,健硕的体型,完全就是一标准性格猛男,离面目可憎相差十万八千里。
可是。
活了三十年,突厥却从来没受女人青睐过。
往往,女人(还有小孩)见到他只有害怕的份,胆子小点儿的,当时就敢嚎啕大哭。
关于这一点,突厥曾经很郁闷。洗脸时,也会对着水里自己的倒影琢磨,到底哪里吓人。琢磨好久,都没琢磨出个所以然。
时间久了,反倒看开,不在乎了。也就不再指望哪家姑娘能慧眼大开,对他萌生好感。
所以,当破天荒头一次有妙龄少女对他示好,除了惊讶,突厥真没敢往其他地方遐想,只当是人家姑娘家对他救命,收留之恩的酬谢。
“这鞋挺好,可怎么只有老子的?上次把你救醒的是掌柜的,你该谢他才对。”突厥心安理得的收下鞋,不忘帮元萧也讨要一双。
他的鞋破旧了,掌柜的三天两头上山采药,还总亲自上门给行动不方便的老人看病,鞋子磨损也挺厉害。只他一个人穿新鞋,心里不落忍。
“大当家与元公子的恩情小女子没齿难忘,只是,若非大当家将我们收留,给我们容身之地,给我们衣物粮食,只怕不光小女子,我们这群苦命人都已饿死路旁。所以,就着手边的材料,先给大当家赶制出一双鞋,聊表心意。元公子的,过几日便可做好,望大当家与元公子莫挑理。”小姑娘话里话外都意在说明突厥才是寨子里一言九鼎的实权人物。
“不用客气,医者救人,不求回报。你感激大当家即可。”元萧在屋子里冷冷搭茬儿,摆明不稀罕人家姑娘的好意。
“掌柜的,不然老子这双给你?老子邋遢随便惯了,旧鞋穿着更自在。”突厥听出元萧的语气比平时更冷,生怕元萧为这一双新鞋跟他生气,连忙捧着鞋跑到元萧身边讨好。
心里还怪罪人家姑娘不会为人处事,好心好意给弄成挑拨离间,影响了他跟元萧之间的和谐(?)氛围。
“我干嘛穿你都嫌弃不要的鞋?”
第一,他不稀罕狗剩。(╰_╯)#
第二,他不要别人施舍,尤其来自一个恶劣的土匪头子。(╰_╯)#
第三,死土匪眼瞎了?他的脚才多大,哪里穿得下死土匪的鞋?!死土匪分明在炫耀,别人看重他更甚于他。(╰_╯)#
“老子没嫌弃这双鞋,老子挺稀罕呢!”
“你稀罕你穿,我不稀罕。”元萧说完,放下手里的瓶瓶罐罐,拎起空药篓,正要背上,立即被突厥手快的抢了过去。
有人愿意做苦力,元萧没理由拒绝,轻轻松松举步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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