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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海里传来一阵撕裂的痛楚,莫宸枫觉得仿佛有一只大手在自己头脑里,试图穿破骨骼的束缚,在他的头上钻出一个血淋淋的窟窿,将他的脑袋彻底贯穿,那种感觉不能简单地用痛来形容,甚至已经超越了人类疼痛的极限。

“怎么回事?我死了?死……了……吗?”莫宸枫发出低声的呢喃,似是在自言自语地摇了摇头。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回想着刚刚发生的一切,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乳白色挂钟,上面显示的时间刚好是九点整。

大约五点左右,莫宸枫从a市电视台录制完了节目,他人刚刚赶到停车场,放在口袋里的手机忽然不安分地响了起来。

是一条很普通的简讯,只不过发送简讯的对象很不普通。

晚上七点,惠天大厦,天台见。

寥寥数字,很简单的话语,却让莫宸枫的心里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悸动和憧憬,没有任何特别的原因,只因为邀请他的人是秦子宁。

回首莫宸枫二十八年的人生,他忍不住摇了摇头。

身为恒远影视集团的二公子,含着金汤勺长大的莫宸枫,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挫败与不如意,从小到大,他一直是别人眼中的天之骄子,即使他放弃了家族事业,选择进军娱乐圈,这一点也丝毫没有改变。不过短短四五年的时间,他就已经拥有了在娱乐圈叱咤风云的资本,可能有的人会觉得他不过是一个依仗家族势力的花花公子,但熟悉他的人谈及他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地竖起大拇指,对他的才华与实力深深折服。

太完美的人生,时不时会因为缺少了一丝遗憾与挫折而显得茫然无措,如果没有秦子宁的出现,莫宸枫几乎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要如从前那般顺风顺水地度过,直到生命的尽头。

秦子宁是第一个让莫宸枫吃到苦头的人,也是第一个让莫宸枫产生好奇、甚至好感的人。

怀着忐忑与玩味的心情,莫宸枫渐渐与秦子宁展开接触,不过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莫宸枫竟是觉得像是与秦子宁认识了很久的样子,也许,那种感觉叫做相见恨晚,也许,那种悸动叫做一见钟情。

“他找我有什么事呢?”莫宸枫不自觉地摇摇头,他虽然对秦子宁生出了几分好感,但那也只是一种蠢蠢欲动的感觉,局限于友情至上、爱情未满的范围,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达到了什么程度。

心里隐隐有些纳闷秦子宁为何要约他在那种地方会面,不过欣喜的心情很快就压制住了他心中的疑惑。

考虑到这里离惠天大厦不是很远,莫宸枫决定走路过去,忙绿的生活,偶尔也需要几分恬淡来调剂一下。莫宸枫一路心情愉悦地穿梭在被夜幕笼罩住的街道上,远离了白日里的喧嚣,这座他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城市,娴静的宛如邻家的女子。

走着走着,竟是来到了一处有些偏僻的街道。

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脚步声,若不是仔细分辨,很容易让人忽略。

莫宸枫性子一向沉稳,很多小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以为自己遇上了小偷,他不由得加快了脚步,闪身在一个隐蔽的拐角处,打算静观其变。

那脚步声果然是跟着他的,失去了莫宸枫的踪影,脚步声不自觉地加快,很快就来到莫宸枫的藏匿之处。

“什么人?鬼鬼祟祟地跟着我做什么?”莫宸枫从拐角处走了出来,借着昏暗的月色与灯光,他看清楚了跟随者的脸。

那是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约莫二十五、六岁的模样,穿着裁剪简单的白色衬衫与休闲裤。原本清逸俊秀的面孔本应传递着阳光与朝气,但这些竟是与他绝缘了,略显苍白的面色与淡淡的唇色,隐隐带了几分羸弱的病态,他的眼睛很好看,宛若画卷中那些美男子一般,迷离的琥珀色瞳仁,为主人增添了几许魅惑。也许是相由心生,长着这么一双勾魂夺魄的眼眸,主人的面向却不怎么讨喜,上挑的眼角竟是带了几分轻佻,让人看起来十分不舒服,甚至萌生强烈的厌恶。

莫宸枫摇了摇头,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不耐烦地瞪着他,“颜殊歌,你跟着我做什么?”

颜殊歌,秦子宁的同门师兄,两人虽然隶属于同一经纪公司,状况却是天差地别,前者是人人唾弃的三流小明星,后者是拥有创作才华的当红炸子鸡。

传闻中颜殊歌曾经被某导演潜规则过,消息的真假倒是不容易考证,不过物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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