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生之林权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2节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林权想了想,道:“存折里的钱,我们一半一半,你可别想着把这些钱自己悄悄地藏起来,到时候撕破了脸,对谁都没有好处。”

江心月有些慌神,不知道林权是从哪里知道的存款的事情,就连她自己也是在床底下的角落里一个破旧的饼干铁盒里发现的这本存折,那天要不是林一杨把东西掉到了床底下,自己也发现不了这个盒子,更别说发现存折了。这个林权又是怎么知道的?

江心月母子越早搬出去越好,明天开始自己就要去打工了,然后就是离开这里去上学,如果趁着这段时间不处理,开学了以后更加没有时间。

“你可别忘了。”林权见江心月犹豫不决,补充道:“现在超市的归属权还是你我,林一杨我们三个人的,这个超市每月有盈利,你要是这么犹豫不决的,吃亏的可是你和一杨。”

江心月其实也想要这个房子,但是比起每天都能赚钱的超市来说,这间破房子的吸引力好像也没那么大了。她和一杨的确需要一个住所,但是如果选择这个房子的话他们娘俩就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会更加得不容易,一杨还小,没人照顾,自己又不能去打工,即使能把一杨放到学校,自己闲了那么多年,也不知道自己能够做什么了。这样一来,还不如要了那间超市,房子可以先租着,如果超市收益好,再买套房子也不算什么难事。

对于林权说的话,江心月只考虑了一会会,便咬牙答应了,“不过我话得说在前头以后这超市生意再好都和你没有关系了,你可别想着等超市生意好了,你又出来掺上一脚。”

“放心,我绝对不会。”林权说道。“不过你也得知道,这间房子以后可就和你们没有关系了,你也别想着再搬回来。”

“这破房子老娘早就待够了。”江心月鄙视地看着林权,又恢复了趾高气昂的样子。

“好,以后,就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我们谁都别再拉着谁不撒手。”林权吃完,径自收了碗筷就进了厨房。“明天开始我会去打工,等中午休息的时间,我们再去办手续。”

第二天起床,林权去面馆前就看到江心月已经在开始收拾东西了,林一杨还睡的迷迷糊糊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早上我去找找房子,等中午办了手续,我们就搬出去。”江心月收拾着自己的东西,连头也不抬。

“好。”林权答应,临出门了还不忘了叮嘱道:“记得把钱取了,所有的事情都在今天解决了最好。”

“……好。”江心月几乎是咬着齿缝应的。

林权到面馆的时候,老板早就已经忙碌开了,早上来的人比中午晚上的少的多。

老板姓李,林权就叫他李叔,因为早上的人不是很多,老板就让他以后每天差不多这个时间点来就行,中午回去睡个午觉,等忙过晚上的一阵再回家。一天管两顿饭,伙食怎样先不去评价,好歹也目前的情况也算是不愁吃穿了。

知道这工作来的不容易,林权也不敢偷懒怠慢,又洗盘子又上菜的很是勤奋,连李老板都感觉没找错人。

忙完中午的一阵,李老板也准备好了午餐,林权说了中午家里有些事,吃了饭就匆匆地回家了。

出去一早上,家里倒是有了很大的变化。原本就空荡荡地屋子更空了,江心月虽说还待在家里,可是她的一些东西早就不见了,连带着林一杨不都得玩具都消失了。江心月坐在堂屋仅剩的桌子跟前,对于自己搬走了家里的大部分家具也没什么特别的表示,似乎那就是她应该得得。

“房子我找好了,虽说找不到什么好的,但最起码比这里好多了,离学校近,以后一杨上学也方便。”

“嗯。”林权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也不想跟她计较这些家具的事情。毕竟这些古老的家具早就已经卖不了几块钱了,这个家以后自己也不会来住,放在家里也可惜了。江心月要就拿去好了,依着她那爱占便宜的性格,他也早知道会如此。

江心月看林权没有对她搬走的东西说些什么,觉得这小子也还算识相,伸手从自己的挎包里拿出钱甩到了桌子上:“喏,你要的钱。你那个窝囊的爹看着没什么用,倒是还留下了五千块钱,这里是给你的两千五。”

五千?林权心里一紧,不是两千么,怎么变五千了?随即一想,可能上辈子自己的小伙伴,信息出了点差错,江心月没有一下子把卡里的钱取光,只是取了一部分,还剩了一些留作备用。

这样也好,无论考了什么样的高中,学费是肯定免不了的,本来日子还紧巴巴的,现在倒是稍稍宽裕了些。至少不用成天愁着怎么样筹钱了。江心月肯定以为林权知道存折里有多少钱,再加上超市的手续还没有办下来,所以才那么干脆的拿了出来。

林权把钱放进书包,也不说什么,跟着江心月出门去办手续。

不过这一笔钱也不是小数目,只是距离自己想要在县城买一套房子的目标实在是差的太远了。这几个月打工下来,也能赚那么一点,但是只够自己的学习和日常的一些费用。

办好了手续林权才觉得一身轻松,以后跟江心月就再无瓜葛了。回到家刚好碰见了李婶,林权对于这个人还是挺有好感的,毕竟自己这辈子醒来遇见的第一个人就是她。

见着林权,李婶也觉着亲切,毕竟是一个村里的,林权老爹还在的时候他们两家关系还不错,只是他老爹走了以后,江心月又不是什么善茬,渐渐地也就疏远了。

“李婶。”林权叫了她一声。

李婶疼爱地看着他,心里虽然心疼着娃命运不好,当着孩子的面也不好表露出伤心的神色,只是关心地问他去干什么了。

林权简单的把事情说了说,也没说江心月对自己不好的那部分,毕竟家丑不可外扬,虽说同一个村的,多少知道些,但是揣度归揣度,都是些没有事实根据的瞎话。

“我说呢,今早我就见着心月从镇上叫了一辆车把东西都搬走了。”李婶听完林权的话才恍然大悟道:“还拉着一杨那孩子,只说在镇上找一个房子。”

“嗯。”林权闷闷应着,不愿多扯家事。

“小权啊,李婶家虽说也没什么钱,不过以后要是有什么李婶能帮上的,你就过来和婶说一声。”李婶关爱地看着林权,眼底也是心疼。

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中午没顾得上午休,闲下来了困意倒是还挺明显的,看了看床头的闹钟,该去店里了,收拾收拾就起身,背上书包就出门。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李老板倒是越来越看好林权了,这小伙子不仅干活利索,连说话都嘴甜,店里忙地不可开交的时候连自己都忍不住有些脾气暴躁,但是林权却像个没事人似的,边干着手上的活,边乐呵呵地还能和客人聊上几句。因为年龄小,待了那么些天又在一个地方,多少会对这个小孩子有些了解,日子久了,大家也都愿意照顾着他点。

再过一天就是中考成绩公布的日子,所有的人都得返校,问成绩,填志愿。林权提前向老板说了这事,李老板也痛快地答应了,返校的时候也不是饭点,大可以放心地去。

☆、第11章面馆

这天中午,面馆里还是人声鼎沸,面馆的门口唰地停下一辆黑色大奔,把店里的人都镇住了。林权光顾着低头抹桌子,也没看外头,直到面馆里稍稍有些安静了下来,才看见叶卓然已经进了面馆。

这里大部分都是蹬着自行车的农民工和穷学生,能见到大奔的几率是微乎其微,好在叶卓然下车后,大奔也快速的离开了,店里才慢慢地恢复原来的样子。

“叶卓然,你怎么来了!”林权开心地迎上前,忘记了自己正擦着桌子。

“下午不是要去学校吗,我想和你一块去啊。”叶卓然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下,冲着林权笑道:“我还没吃午饭呢,想着你在这里打工,特地来蹭饭的。”

林权一听,赶紧进了厨房替他叫了碗面,又把外面收拾的差不多了,才坐下来和叶卓然聊天。其实林权在这里打工,叶卓然不是没想过来看看他,只是他考试结束的第二天就被家里人拖着去旅游了一圈。

对于一般的孩子来说,考试结束又不知道成绩的这几天应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了,对叶卓然更是如此,他不用像一般的学生那样担心成绩,也不用像林权这样纠结家里的纠纷,他只需要开开心心地做好这个年龄段该做的事情就好了。

林权听着叶卓然说的那些,犹豫着该不该告诉他这几天自己发生的事情。刚好有人喊结账,一打岔的,林权就匆匆地跑去收钱。

他们到学校的时候还没有那么多人,也没有了去教室的必要,就随便在学校的小花坛边坐了会。两个人随便聊着天,聊了以后也聊了现在,也聊了毕业以后会各奔东西的情况。

林权其实没有想那么多,他目前只想把眼前的日子过好,眼前的日子都过不好了又哪里来的以后呢。

又过了一会人才有些多了起来,林权对于自己的成绩能进s中还是存了几分忐忑的,然现实也的确如此,成了他的幻想。不过让他惊讶的却是叶卓然,初中三年从来都是全校第一的他竟然中考的成绩和自己不相上下。

看了看身边站着的叶卓然,林权瞪大了眼睛感觉不可思议,倒是叶卓然,跟个没事人似的,乐呵呵地问林权打算填哪所学校。

按照叶卓然的实力当然没有发挥失常,和林权相处差不多一学期,自然了解他的这位同桌有几斤几两,叶卓然只是估摸着林权的水平,故意考的跟他差不多而已,为的也只是能和他继续在同一个学校上学。

林权听闻叶卓然问他想考什么学校以后,心里就大概猜到了一二,只是实在不知道怎么问出口。

虽说没有考上s中,却也只有几分之差而已,排在s中下来就是s市著名的名府私立高中和市一中。论条件和师资力量自然是名府私立高中更甚一筹,上辈子虽说没读过什么书,但是也知道名府私立高中的升学率和s中是不相上下的,只是私立高中的学费实在不是自己能够承受的。林权知道高中可和初中不能相提并论,费用也会多出来一大截,按照自己目前的情况来说,既想凭着读书出人头地又不想经济太过拮据,一中便是最好的选择。

叶卓然跟着林权填了表格,再交给老师,初中的日子就算正式地划下句号了。

林权几次想要和叶卓然说分数的事情,却每次都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叶卓然倒是向来的没心没肺,其实对他来说,读哪个学校都一样,根本对他的未来影响不了什么。叶家早就铺好了一条康庄大道,他只要长大再长大,再一脚踏上这条大道,无论在抵达这条大道前的路有多少条,结果都是殊途同归。

假期正式开始了,无论成绩好坏那也都是过去式了,林权更卖力的打工。叶卓然也会偶尔来找林权玩一会,李老板也对林权越来越满意,只夸当初没有看错人,帮了他不少的忙。

江心月的超市一直处在还算红火又不是特别红火的样子,也不知道谁传来的消息说江心月又找了个男人,现在都住在一块了,平日里的时候也时常能看见这个男人在超市帮忙。每次回家的时候,村子里的人看林权的眼神总是怪怪的,也免不了在他背后议论纷纷,见着林权回头了又马上装作若无其事地假惺惺地打着招呼。

林权每次回家都觉得这个家冷冰冰的没有个家的样子,和童年时候所处的家相差的实在是太远,好在在面馆里还能出两顿饱饭。夏天马上就要过去了,到时候这个家会比现在更加的冰冷了。

在开学前的七八天,李老板就另外找了人,给林权算好了工资,不但没少还多出了一些。早在一个礼拜之前林权就向老板说明了自己在上学之前还有好多事,不得不提前走人,李老板虽然很是舍不得,却还是爽快地答应了,他也知道林权还只是个读书孩子,读书才是他最该做的事。

录取通知书也准时收到了,林权拿着通知书很是激动,几个深呼吸才缓过来。

稍稍把家里收拾了一下,就准备出门去县城,临出发前又又看了看书包里江心月给的两千五百块钱,正安安静静地躺在书包的暗格里,家里也没有能藏东西的地方,自己天天背着个书包进进出出的至少还安心。又从口袋里拿出李老板刚给的工资,把它们放在一起。

这是这辈子第二次进城,虽说这辈子是第二次,上辈子可是在这里待了好多年。建筑物变了,大致的道路还是记得的。

一中隔了s中两条街,都不是在人流量汇聚的地方,林权站在一中的大门口,又看了看四周围的建筑,隔了一中不不远的地方有家电子游戏厅,还有一家规模不小的夜总会,就是十多年后满大街都是得ktv,只是现在的夜总会没有ktv那样花样繁多,只是一个小小的门面。林权见过上辈子的夜场女人有多好看,相比之下,这个年代的人打扮的就有些土了,不过倒也是符合当下的审美标准。

学校的对面有个小区,比较老旧,住户大多是一些陪着孩子读书的家长或者是原先就住在这里的人。有的旧小区总是会在进门的时候有一块黑板报,林权看了看,意外地看见了上头贴着好多房屋出租的信息。

这时候的房价还是比较便宜的,租个房子更是便宜,不过因为是在学校对面的关系,这里的价格难免会比其他地方的稍贵那么一丢丢。

几番比较,林权最终选择了一个几平米的小地下室,原先是主人家用来停车的地方,他租不起一整套的房子,也不愿意别人合租,还不如就这么一个小小的一间,自由又方便。

房东是个很好说话的女人,姓韩,林权就叫她韩姨,丈夫常年出海,家里就剩下了她和一个女儿宋小竹。

家里是个三居室,出了他们母女的两间,还有一间主卧室出租给了再一中上学的学生母女,听闻林权马上要成为一中的学生,二话不说的就答应了。宋小竹比林权大一岁,却早就已经不读书了,帮着母亲在市场做些买卖,生活也算知足常乐。

地下室不是很大,林权一个人待着也算有余。按照韩姨的想法房租最好是一个季度或者半年交一次,林权拿不出那么多钱,只能委婉地说了下自己的情况,有些地方也稍稍夸张了些,韩姨自己也有孩子,也知道心疼人,就答应了林权一个月交一次房租。

房租的事情解决,林权也稍稍放松了些,自己得尽快地想着一个赚钱的法子,不然这高中三年,还不知道该怎么度过。

中午随便吃了点,就去了二手市场,林权想干什么呢,他想做麻辣烫。这个年代麻辣烫还没有出现,不像以后,这种小吃已经是烂大街了。而且相对来说,麻辣烫比做别的东西简单,在李老板那里打工的两个多月,林权倒是学会了怎么样熬煮高汤,李老板做的面骑士算不上什么好吃的东西,那汤倒很是鲜美好喝。

上辈子自己吃过麻辣烫,串店蔬菜和肉,再去买点辣椒调料,煮一锅清水再煮一锅高汤就够了,实在是简单的很。

林权先是在二手市场购置了一辆小型的三轮车,那三轮车的前一个主人以前也是做小吃的,不用大动手脚,稍稍加工一下就可以了,省钱又省力。又在市场买了一些碗筷,最后去了菜市场买食物和调料,想着晚上先去夜总会门口试试水,看看未来几年出现的麻辣烫是不是和这个年代,毕竟上辈子在他的印象里,这样的夜场门口的小吃摊,生意向来是红红火火的。

林权进城的时候为口袋里的钱已经做好了打算,租房用掉一部分,采购用掉一部分,至于上学的那部分,自己连碰都不敢去碰它,这毕竟关系着自己一辈子的命运。赚钱的确重要,但是读好了书才能更好的赚钱。

☆、第12章租房

在地下室忙活了一下午,该准备的东西也都准备的差不多了,这大大小小的东西也花了不少钱,要是不能尽快地赚回来,自己的生活都会成问题。

虽说是小吃摊,自己也不怎么专业,但是整体弄的都很干净卫生,林权对于这些还是比较讲究的,不敢怠慢,如果出了什么事情的话,自己也没能力处理。

入夜,夜总会和游戏厅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人群种类不是那些辍学的青少年就是三十左右的人,在这个思想保守的年代,那些自诩为正道上的人是不会来这种地方的。

林权找了一个亮堂的角落,就在夜总会的正对面,准备好一切,就静静地等待着生意上门来。闲下来的时候就想着会不会有城管这种生物突然冒出来,看了看四周才回过神现在城管这种人物还没那么霸道,随即又安心下来。

来来去去的人虽然有些好奇,也想来看看到底是什么,但是最终还是结伴地走开了。林权看着不动声色,心里也还是有些着急的,这毕竟是维持生计的行当。

在等了半个小以后,终于有两个化着浓妆的女人边窃窃私语边朝自己走来,林权起身打着招呼:“看看,麻辣烫,想吃什么都可以加。”

女人见着老板是个这么年轻的男孩子顿时笑了起来,凑上前搭话:“小弟弟,你才多大就出来做生意。”

林权也没停下,边忙自己的边跟她们聊着天,这里不比那个小镇,他不认识别人,别人也不认识他,也没什么顾忌,就把自己的家境当别人家的故事一样跟她们说了。

两个女人听着也无从分辨真假,但是看着林权小小的年纪就在这里,也是信多余不信。现在一家就一个孩子,要不是真有什么困难,还在读书的年纪也不会这样出来。

三轮车旁边放了两张简易的桌子和凳子,也是从二手市场淘来的,林权之所以去二手市场是因为那里的东西质量样式都和店里的差不多,不过价格却比新的便宜太多了。有了桌椅板凳,人家就能坐着吃。麻辣烫这东西不比别的,吃的人来的快去的也快。

可能是新奇的玩意,再加上林权做的也挺好吃的,两个女人吃完高高兴兴地给钱走人,还问了林权明天还在不在,如果在的话会继续过来。林权忙不迭的点头,告诉她们以后每天晚上都会在。

陆陆续续地又来了一些人之,如果刚开始林权对这个还有些生疏的话,现在早就已经熟能生巧了,本来就没什么难度,再加上林权自己也机灵。

一晚上收获了不少钱,林权心里很是高兴,这样下去,采购这些东西的钱马上就会回来不说,而且很快就会有一份不错的收入,不但能维持自己的上学费用,更能让自己的生活过的好些。

已经到了十一点,三轮车上的东西也卖的差不多了,林权为没有一个冰箱而发愁,有些东西剩下了扔掉觉得可惜,摆着又会坏,没有冰箱实在是很困扰。但是冰箱又太贵,按照自己目前的生活水平,无力承担。

正收拾着,抬眼就看见夜总会门口站着一个人,靠着墙角身子一动一动的,好像在吐。林权看不清楚那是谁,却感觉还挺熟悉的,反正这辈子肯定没见过,那就是上辈子见过了。那人看着是吐完了,正靠着墙壁喘气。

林权看着熟悉,一拍脑瓜才想起来,这不是荣哥吗?

荣哥算是s市说的起的人物,不过那得再等一阵子,现在的荣哥只是一个比一般混混稍微有点小势力的人,现在的一中这里的几条街还是浩哥说了算的。至于这个浩哥又是谁呢,林权当年初中毕业以后第一个投靠的人就是浩哥,当然了,他还没有资格直接靠近浩哥,就连他成为浩哥的手下也是经过别人介绍的。

林权只是稍微地想了想就走上前去,荣哥还靠在墙上,肯定是喝了不少,连红的跟滴血似的,连眼神都不是很清楚,迷迷蒙蒙地看不清楚眼前的人是谁。

“荣哥?”林权试探地叫了叫他,见他没什么反应才上前搀着他的胳膊:“荣哥,这是怎么了,喝的那么多。”

有时候林权会感叹命运的不公,自己的命实在是太悲惨了点,上辈子吃了那么多的苦,怎么这辈子还得再来一遍,不过这么几个月下来,他倒不这么想了,反而感谢老天又给了自己这么一次机会,上辈子的的事情怎么样,管他呢,反正这辈子得活出个人样了。反倒是上辈子多活了那么三十几年,自己稍稍还能有点底气。

画面再切回来,荣哥此时正懵圈着,见着一个自己也不认识的人就上来对自己关心这关心那得,也有些防备,避开了林权伸过去的手,谨慎地问道:“你是谁,以前没见过你啊,你是谁下面的。”

“荣哥你当然不认识我,不过这几条街上的谁不认识荣哥你啊。”林权见着自己的手被甩开,没什么表情,仍旧谄笑着扶上去:“我早就听闻荣哥你的大名了,只是真人今天才能见到。”

谁都喜欢听好话,荣哥自然不例外,不再拒绝林权伸出手搀扶,任由林权小小的一只搀扶着他魁梧的身躯走向自己的小摊。

小马扎上坐了这么一个大汉很不协调,林权拿了杯子替他倒了些水,想着他刚才吐了那么多,肯定不好受,把剩余的材料放里头煮了煮,又加了一点面。

一把面分成了两碗,自己忙碌了一晚上也是饿的不行,也搬了个小马扎坐到了荣哥的对面,自己先吃了起来。荣哥看着林权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也感觉有点饿了,拿起一边的筷子也吃了起来。

“小子,我以前怎么没在这里见过你。”荣哥问。

“我刚来这里的。”林权答:“今天是第一天来这里摆摊,小弟初来乍到的还不是很懂规矩,以后还指望荣哥你罩着我一点。”

“好说。”荣哥见林权很是懂事,也不想找什么茬。

碗里的面都去了大半,大街上也没有什么人了,夜总会相比之前的热闹也安静了很多。林权本来已经打算收摊了,碰上了荣哥也不急着回家了,这位以后可是s市响当当的人物,能混好了关系,总是好的。

荣哥也从酒劲中缓过来了,冲着林权笑了笑,放下筷子和林权聊了起来。得知林权是来这里读一中的以后很是震惊,没想着这么一个摆摊的小子居然是来市里读书的,而且读的还是重点高中。又听他说了些家里的事,不免有些动容。

已经是半夜了,林权收摊回家。荣哥也挥手道别,只不过临走前拍了拍林权的肩膀,告诉他要是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报上他的名字,在这一片,他虽然不是什么大哥,但是说两句话的分量也还是有的。

林权忙不迭地点头答应,然后心满意足地收摊回家,第一天就碰上这么好的事情,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接下来的几天林权的生意已经很红火了,基本上准备的东西都能销售一空,来吃的大多都是夜总会和游戏厅的人,荣哥也基本每晚都来,有时候也会带几个人来一起吃。凡是荣哥自己来或者是荣哥带来的人,林权都不会收钱,虽然他们有时候一来就是好几个人,林权也不在意这些钱。

一来二去的,荣哥已经和林权处的挺好的了,有时候虽说林权不肯收,荣哥也会扔下钱,不给林权拒绝的机会就走了,这都得看他的心情。

又过了几天,再过一天就是开学报道的日子了,叶卓然填的是和自己一个学校的,到时候就又可以看见了。不过自己从家里出来了那么多天,不知道叶卓然有没有去家里找过自己。

第二天林权起了个大早,去菜场里卖了些新鲜的菜就乘车回家看一看,离开那么多天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样。

家里还是和自己离开的时候一样,没什么变化,推开门的时候倒是发现了几张蜘蛛网,林权笑了笑,也不是很在意,蜘蛛也是很会钻人的空子。

刚放下书包坐会,就听见了有人叫自己,一看,是李婶。

李婶说自打林权走后,她每天都会来随便转转,刚好有一天来的时候碰上了叶卓然,他问李婶林权去哪了,李婶哪里知道,只说林权和他妈妈分了家,进城读书去了,至于住在哪里,她也不知道。

林权想的没错,叶卓然确实是来找过他,而且来了不止一次,第一次来的时候见林权家里没人,他就直接找到了江心月的超市里,江心月自然是好言好语的接待了,叶卓然在超市里听了江心月对林权的一顿控诉才得以脱身,然后他发誓下次再也不去那里了。

☆、第13章超市

话说叶卓然去找江心月的时候,江心月没有和林权在同个屋檐下自然也就没什么顾忌了,三言两语兜兜转转地就向叶卓然提起了借钱扩建超市的事情。叶卓然蓦地就想起了之前林权对自己说的话,别理眼前这个女人,便借口说自己也做不了什么主,需要回家商量。

回家的时候一脸郁闷,叶一凡也放假在家,就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叶卓然没见着林权有些无精打采的,恨恨地说着江心月的事,完了还在结尾的时候义愤填膺地补充一句:“哥,这女人实在是太过分了,咱别搭理她。”

叶一凡听完叶卓然的无尽碎碎念之后,淡定地翻了翻手上的报纸,瞟了一眼叶卓然又继续看着自己的报纸,说道:“借给她。”

“什么?”叶卓然从叶一凡的脚边腾地起身,不可思议地看着叶一凡:“哥,你疯了吧?”

“我看你倒是挺像疯了的。”叶一凡挪了挪脚,继续盯着报纸上的头版新闻:“赶紧起来收拾收拾,照我的话去做。”

“哥,你没去见见她那超市,都寒酸成什么样了。”叶卓然还是继续执著,抱住他哥的大腿:“你要是借钱给她,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拿回来。”

“谁说我要借给她。”叶一凡总算放下了报纸,又把他那弟弟从地上拖起来:“这事你不必告诉爸妈,我可以出这笔钱,不过……”

“嗯???”

“不过,不是以借的名义,而是投资。”

“投资?”叶卓然还是瞪大了眼睛,不知道他哥心里在想什么。

“相信我。”叶一凡起身,替自己冲了杯咖啡,波澜不惊地冲着叶卓然开口道:“这笔钱现在拥有的价值远远没有以后它的价值来的有用。”

叶卓然当然还是理解不了他哥口中所说的价值,不过既然他哥哥开口了,自己也只能照做,当下约了江心月来洽谈此事。

叶一凡虽然没踏入社会工作,老奸巨猾的程度一点都不输那些所谓的社会精英。江心月知道这笔钱不是借的而是想要入股超市,第一反应就是反对。叶卓然就坐在旁边,看着叶一凡胸有成竹的样子想着他哥这是哪里来的自信。

“江女士,我觉得你可以想想超市的以后。”叶一凡在听了江心月没完没了的唠叨之后,适时地发出了声音制止了她:“这个超市今后无论要做任何的投资和扩建,我将承担起全部的费用,我知道当初您爱人开这间超市的时候没有花多少钱。”

江心月还愣在那里,一时有些接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重磅炸弹,所以有些懵。

“您看,我知道这间超市时你的生活来源,但是按照这间超市目前的情况来说我觉得您也撑不了太久,据我所知,这个镇上又开了一家和您这家差不多大的超市,而且您这里的生意已经不比以前了,要是再这样下去,恐怕有一天您迟早会断了这份经济来源……”叶一凡看着江心月,知道自己差不多说中了她的心里话,继续说道:“我不是要收购这家超市,我想您肯定也不会答应,再说了,您是我弟弟好朋友的母亲,我这次来的目的是想要达到我们双方共赢的局面。”

“共赢?”没读过书的江心月一时之间无法理解这个词语,把脑子里所有的词汇都想了一遍才隐约有些懂得。

“对,共赢。”叶一凡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姿势,看着江心月的样子似乎已经有些动心,接着一本正经地开口:“从你签下这份合约的这一刻起,这个超市的一切费用都由我来承担,但是同时这家超市的百分之七十的所有权将归我所有。”

“百分之七十!!”江心月听着这个数字就蹦起来了,把面前桌上的水杯都碰翻了,瞪着眼看着叶一凡:“姓叶的,你也太狠心了吧?”

“江女士,您慎重考虑考虑。”叶一凡把其中一份合同放在桌子上,然后就向江心月告辞了。叶卓然屁颠屁颠地跟在叶一凡后头一直沉默着,感觉他哥的气场太强大了,而且是典型的笑里藏刀。

其实叶一凡走出那家超市的时候就觉得这事能成的几率最起码有百分之九十,江心月没有反对他的那个计划,只是觉得叶一凡拿的太多了而已。

开车离开超市的不远处,另一家新开的超市生意还不错,进进出出的人很多,相比之下,江心月的那家就显得又旧又破的样子,人流量也不比刚开的时候。

叶一凡走后江心月还坐在那里想了挺久的,其实超市怎么样自己心里也有数,跟林权分家以后超市其实还算可以,不过就像叶一凡说的,半个月前,镇上又开了一家规模差不多的超市,打那以后生意就渐渐不行了。

江心月也不是没想过好好把这家超市重新捣腾捣腾,可手上实在是没有了闲钱,她和林一杨得过生活,林权老爹留下来的钱租了长期的房子以后早就花的差不多了。可是她虽然是一个书都没读过多少的乡村妇女,但是长期的精打细算已经成了一种本能。对于叶一提出的要求,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计算自己的利益是否会有损害。

其实叶一凡的计划表面看来是对她百利而无一害的,哪怕叶一凡拥有超市百分之七十的所有权,只要他肯经营,江心月能够得到的利益远远比现在靠着自己经营这家超市所得到的还要多。

于是,两天后,叶家的大门口出现了一位踌躇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江心月。叶一凡站在二楼的窗户前,毫不在意地看了会才叮嘱叶卓然下楼去开门。

江心月进门,见到她这辈子都不可能会见到的叶家宏伟壮观的家装,然后再叶一凡笑眯眯的眼睛的注视下签下了那份合同。

而这一切,林权都不知道。在他和江心月这女人分家一个月后,她就已经把她所拥有的唯一财产的百分之七十的所有权给了叶一凡。

家里早就家徒四壁,林权站在堂屋里看了会都想不出有什么东西是小偷能看得上眼的,要是担心东西被偷的话,实在是连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

第2节

恋耽美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