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瘦了!”老二笃定的点头。
“从前侯爷的脖子白皙圆润,如今都看到锁骨了……瘦了瘦了,该补,该补!”
我下意识的朝自己的颈项摸了摸,并没有觉得锁骨变化的有老二说的那样明显,未及反驳,却听老二说道:“我带侯爷去吃肉吧。”
肉?我眼放狼光,瞬间来了精神,如一条哈巴狗遇见肉骨头般巴巴的点头。
“走吧,跟我去金号,中午带你去吃肉,怎么样?”
我几乎是没有考虑,立马回道:“走着。”
老二言笑晏晏的勾住我的小肩膀,哥俩好的出了武侯府大门。
没想到哇没想到,我一直以为老二是个腹黑没有人性的奸诈商人,谁知,这些都是我对他的误解,误解啊,老二是我成亲以来,第一个让我感觉世界美好如春风拂面的人,武侯府里就属他对我最好了,我要为我从前的肤浅,深深的反省。
☆、肉,不是那么好偷吃的
作者有话要说: 觉得还是把老五的放到一章内比较好…补全…
我的人生总是选择错误,不知道为什么,好像被诅咒了一般,我选的,未必全错,但总有不对的地方。
就比如说,我不该烧老大家的宅子,不该害老三失了贞操,不该欺骗老四爹的感情,不该遛老五的鸟……但这些也就算了,毕竟开弓没有回头箭,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我千不该万不该的,是抢老二的钱……
老二是什么人?全国数万家商号的掌舵人,一个被传说有点金之手的男人,我,我怎么能猪油蒙了心,响屁打瞎眼,跟他这尊财神爷过不去呢?
你说当年我若不是闯入他家商号抢钱,而是闯入他家霸王硬上弓,那如今就生米煮成熟饭,媳妇熬成婆了,想想看,天下首富的老婆,那每天就是生活在金山银山珠宝山里呀,想买城池就买城池,想招兵马就招兵马,哥哥还何苦造反呢?每天在家数钱玩儿多好呀。
当然啦,虽然如今的结果也是我嫁给了老二,但是这其中的性质就不一样了,那就好比——我心爱的男人在婚前被人强|暴了,我虽然还是会爱他,会要他,但总会觉得不是那么完美了……
当一盆子菜肉包送到我面前时,那种‘不完美’的感觉就更加深刻了。
“我要吃东坡肉。”我撅着嘴,以眼神抱怨着老二的小气。
菜肉包子——美其名曰占了个‘肉’字,但含水量太高,我吃二十个包子都不一定能吃到半个拳头大的肉块……我不满意,不满足,欲|求|不|满,欲|火|焚|身……
老二喝了一口刚沏好的龙井,舒服的呼出一口气,对小二哥招了招手:“去,把这盘菜肉包拿去喂狗。”
“……”
我拼死护住了菜肉包,在老二柔美的笑容中妥协了。
算了,菜肉也是肉,总好过我每天在武侯府中吃的青瓜豆腐,时隔两个月的荤腥儿,纵然寡淡我也吃的津津有味,不住摇头晃脑:“这不是包子,这是肘子!这不是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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