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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些日子自然是不会亏待自己的,银耳燕窝枸杞子,每日都让厨房里炖得好好地奉上来。还有上上等的雪花膏,全都用上了,不说脸上手上,就是身上都要涂抹涂抹。

佩珩看看那燕窝羹,还是有些舍不得:“咱们以前做工,不知道要熬多少晚上才能挣一两银子,现在这么一小碗,几口吃下去,就是几两银子的耗费,我可真舍不得呢。”

萧杏花见女儿这般,心里不由暗叹,想着若是嫁给那霍家后生,或许也是好事。女儿自小养在市井胡同里,穷惯了,侯门闺秀的做派并不是一时半刻就能养出来的。若是嫁给燕京城里的权贵,还不是让人小看了下,反倒于她不好。

“傻丫头子,你在意这个做什么。你爹的库房里不知道多少银子呢,就算你日日吃天天吃,吃个十八上辈子也吃不完,用不着俭省这点东西。再说了,这钱财都是身外之物,我们这辈子享受不完,死了也带不走的。你赶紧趁热喝了,等会子凉了就不好了。”

佩珩听着母亲这么说,颇觉得有道理,捧起碗来,珍惜地将那燕窝羹喝下了。

喝完后,她依然心有疑惑:“娘,我其实不明白,如今就算是咱们进了这深宅大院,可是我们不能继续过以前的日子吗?以前晚上的时候,你带着我和嫂嫂做针线活,我们熬到很晚,可是一家子有说有笑的,那样子多好啊。现在咱们一人住一个大院子,身边都是嬷嬷丫头的,我有时候都觉得闷得慌。”

萧杏花苦笑一声,抬起手摸了摸女儿的鬓发。佩珩长得像她,秀气好看,以前就总有人说佩珩不像是小户人家出身,她还感叹自己女儿命苦,分明是大小姐的样貌,却生在这贫苦人家。

现在倒好,一下子麻雀变凤凰了,只是不适应罢了。

想想也是,这侯门大小姐的气派,也不是一天养成的,总得慢慢来,拿那金山银山地堆着,奴仆成群地伺候着,让她明白,她就是过这种日子的人,让她知道,她已经是这人上人,再和以前不同了。

“傻瓜,在这侯府里,每个人住一个大院子,才显得气派,哪有一家子都挤在一处的。所谓的深宅大院,原本如此。若是真觉得闷得慌,就多走动,去你嫂嫂那里说说话,每日里多读点书,赶明儿再出去结识几个闺中好友,自然就热闹起来了。你现在觉得不喜欢,那还是初来乍到不适应呢。”

佩珩想想,好像也是这个理,一时想起今日读的书,不免有些兴奋:“娘,今日先生教我们认字,我看一遍就记得了。你瞧,这是我写出来的字。”

说着,她兴致勃勃地取出来一张细心叠好的宣纸。

打开来后,萧杏花便看到几个歪歪扭扭的字,一看就是刚学写字的人勉强写下的。

“娘,这是我的名字呢,萧—佩—珩。”

萧杏花取过来,仔细看了一番:“我瞧着,果然是那三个字呢。”

当初请教书先生给佩珩取的名字,记在了一个纸上,她仔细包起来放到了褥子底下,想着以后等佩珩懂事了便教她认这几个字。

家里穷苦,根本不能教她个姑娘家识字,可是好歹应该知道自己名字怎么写。

谁知道后来家里遭了灾,又是老又是小的,匆忙之中不知道落下多少东西,那个名字也就压褥子底下没带来。

再后来到了白湾子村,生计所迫,再也没想起教她识几个字。

不曾想,如今她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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