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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砂举刀欲砍,我一掌顶了刀,扯她到一边,小声道:“有多少人出来?”

“大半。”

“天,我的朱砂丫头唉,莲武功尽失,你们都出来了,他怎麽办?”

“不会,若硬闯重火境,起码得搭上百余条性命,外加一个月时间。无人知道宫主失了武功。而且这两年重火宫一向安静,现在是英雄大会前夕,也不会有人想找我们麻烦。”

“你们出来做什麽?”

“这,恐怕不便透露。”

我顿时恼怒。

“你们是不信任我?”

“不是!”朱砂忙摇手,“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现在真的不能说。”

罢了。花有别样红,人心自不同。除了那狗屎运学来的莲翼,也不会重火宫的独门武功。以我的身份,除了关心重莲,似乎便不宜多管。

朱砂刚想再去缠掌柜,我又拦住她:

“慢,你哪来这麽多银子?”

“当,当然是宫里拿来的!”

重莲精神失常以後,重火宫内的财源一向紧缺,她竟这麽大手笔花钱。我蹙眉道:“原来这就是宫内银子总不够用的原因?”

朱砂微微一滞。

“朱砂,重火宫的事我无权插手。但你最好想清楚,重莲可能永远恢复不了神智,但也可能明天就恢复。你们就尽管乱来。”我走回花遗剑和雪天身边,“我们另寻客栈。”

花遗剑大侠的名字不是摆著看的,跟著他有好日子过。福寿客栈,武昌最好的客栈;天字间,地字间,福寿客栈的上房之一。我们的。不过这样算来,房间还是不够,花遗剑去兄弟家住,留位给雪天与我。

天字间以白色为主调,是客栈里最大的房,房内挂满名家字画,临江而设,恍若人间仙境。地字间种满翠竹,桌椅床柜都是竹制,床头还镶嵌著翡翠碧玉,屋内还处处摆有假山盆景,反璞归真。

雪天住天字间,我住地字间。

虽说这两间房与金字间被并称为福寿客栈上上房,却都不及金字间豪华。

金字间是红棕为主调,里面洒满了花。据说那是名副其实的“金”,从床到桌到椅到衣架等无一不是镶金嵌银。就连这屋里的客人吃饭,都是用金器银器。

如此奢华,住一晚上的价格都够别人买一套平房了。

又有一说,能住金字间的人光有钱是不够的。尽管如此,这里还是有不少人抢著住。

所谓穷人求饭吃,富人胀破肚。人一有钱,什麽都想试试。别说是这种纯粹浪费钱的房间,更离谱的事都有人做。据说长安有个暴发户以前穷得要命,最大的愿望就是吃个新鲜的烧饼,後来发了横财,居然叫人去茅厕里面挑蛆来吃,还美名曰那是营养丰富。恶心悲哉!

花遗剑刚来的时候,甚至想把我们弄进皇帝老儿才敢住的什麽金字间,我连连推辞,又听闻金字间有人占领,大擦一把冷汗。

他自己省吃俭用,对朋友可是没话说的。知道我在重火宫待久了丰衣足食,所以专门把我弄到这种烧银子的地方。

实际上乱葬村出来的小毛贼子,睡著了给蚊子吸干了血,估计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说到蚊子,我就想起了红钉叔叔的浴室。

红钉老怪、七杀刀和百催花每人都有一间浴室。条件都不怎麽样,其中以红钉老怪的最为恶劣。木桶小得像洗脚盆不说,一入夏,蚊子还特别多。

重莲和林轩凤都是爱干净的主儿──尤其是重莲,身上香得让人家以为他有奇怪的癖好,但我却超级恶心。直到现在,每洗两次澡,到第三次总是会一推再推。这毛病被无数个人唾骂过,实在是童年产生的阴影。

重莲神智还正常的时候经常威胁我说,如果我不肯洗澡,就不要碰他。我每次都是笑吟吟地扑过去,在他身上乱蹭,把一身的汗臭都蹭到他的身上,还伸出脚丫子叫他帮我脱袜子。

我个人认为,男人的身上要没点味道,那就不叫男人味。汗臭脚臭也是一种美。

只是重莲吃过的苦不少,但怎麽说也是娇生惯养来的,要他做这些事,实在是为难他。所以每次他替我脱了袜子擦了脚,我都打算奖赏他林二公子之吻一个,他总是会皱著眉头,把我推翻。

十里红莲w酒十

小的时候,我和轩凤哥总是轮流去他们的浴室洗澡,每三次总是有一次会被蚊子叮得满身包。每次洗澡完毕,身上总是痒得比不洗还难受。我使劲在身上抓,林轩凤对我的态度是一年一个样。

十二岁以前,我只要一抓身上,大呼绝世容颜给蚊子毁了,林轩凤总是按住我的嘴,说如果把叔叔们吵醒了他一定会把我抖出去。如果逮著哪天他心情不好了,他甚至会非常失形象的在我美丽可爱的脑袋顶上狠狠敲下去。他如此欺负他小弟,我竟然没往心里去,在他饭里加几条毛毛虫就算原谅了他。

十二岁到十四岁之间,我抓身上的时候总是怒气冲冲的,不会找他说话,他会主动问我,还去给我找药。特别温柔。所谓人性本贱,大概就是林轩凤这个样。

十四岁到十五岁之间,我抓归抓,但不说话了。这时候我们只要一起洗澡,总是会不敢看对方的脸。这一年我总是後悔自己给他告白,到最後弄得两个人都成了大红虾子。

十五岁以後,我只要一抓,林轩凤就会特别殷勤地跑来,找出被蚊子咬的地方,轻轻含住,又是舔又是吸的,然後抬起那双水雾蒙了的桃花眼,煽情得我血压高升。无论我是被咬的哪里,他吸的地方最後一定会汇聚到我的两腿之间。

那时候我俩已经有一腿了。当时只要一看到他,就会觉得世界都笼罩著幸福的泡泡。人也飞起来了。

现在总会想,如果林轩凤回京师当他的四皇子,或许一切都会幸福安乐许多吧。

虽说掌柜的说隔壁住了人,但我一个晚上都没有听到墙那头传来什麽动静。

一觉睡到次日午时,门外敲锣打鼓。

我翻身出去,客栈里的人都走了个空。只有店小二在楼下匆匆忙忙地擦拭桌椅,眼睛还一直往窗外瞟。

我披好衣服下去,困得眼睛都睁不开:

“小二哥,外面怎麽了?”

“比武招亲啊。”

我一呆。“比武招亲?客栈里的人都是去参加这个了麽?”

“不然公子您以为昨天我们为什麽涨价?”店小二擦得胡胡麻麻,“跟您一起来的司徒公子已经去看了。”

“到底是哪家姑娘,如此喜闻乐见?”

“谁告诉你是姑娘了?”

“莫不成还是一个公子?”

“您不会不知道杜炎是谁吧?”

“在下乃登封人士,对贵地了解甚浅,还望指教。”语毕双手一拱。

“被杜郎所折服的,不仅仅是闺中少女,风情少妇,就连七尺男儿,也难逃其魔掌啊。咱们武昌有一句话,叫‘火中重莲,武中杜炎’。杜郎的美貌,怕是寻常人都不要想比的。”

我差点没给呕死。

这江湖是怎麽了?夸奖谁的武功高,赞扬谁的容貌美,就一定要把重莲拿来比麽?我看这武昌的七尺男儿脸皮怕也有七尺厚。

“对了,公子刚说是登封人士?那您肯定有见过重莲?”说到这,忽然眼神一变,“还是说……”

登封原是一个小村,穷山恶水,更无奇景胜地,就仗著北面的嵩山,及嵩山上的恢宏建筑扬名天下。

“在下出自重火宫。”

店小二一震:“花大侠带来的人,果然是人中之龙。公子,那话儿是我们自己说著好玩的,千万别较真。大家没有见过莲宫主,自然会把最好看的人拿来和他比……”

“没事没事。”我摆摆手,“我们宫主几近隐退江湖,旁人的言论,对他毫无影响。”

店小二擦一把汗。估计心里就在思量这重火宫的人是否冒充,这麽好说话。

我上楼叫闺女,她不肯起。我说外面有比武招亲,据说是个美男子,比你爹爹还帅,我在门外等你。

我几乎刚出门,她就出来了。

於是赶到招亲场地。大红幔布铺了个平台,临河而设,中央写著个“杜”字,周围密密麻麻站满了人。

才知道这杜郎也是世家子弟,老爹曾是武状元,无奈在京师混得不好,回老家当官。杜郎天生是舞文弄墨的料,疑心病极重的杜老爹对他宠溺,不信任旁人,决定让独子找一个会武工的娘子或相公。

又听旁人说,无论找的是男是女,都会送上价值连城的双凤戏月珠。

台中心站了个身材纤长的年轻男子。乌发挽了一绺,在头顶结成一个髻,一支细而长的蛟龙盘缠金簪横插而过。轻纱架於其上,有那麽一点动静,就会随风飘扬,擦在若隐若现的面庞上。

这麽看去,或许真是个美人。

只是大老爷们,居然蒙著这种盖头一般的面纱,还弱柳扶风地站那里等人上门求亲。看他这个样,大概他老爹是只打算把他嫁人了。

我抱著雪芝往前挤,想看个清楚。

杜郎他老爹在旁边重重击掌。

杜郎双手牵起面纱,揭过头顶。

我看呆了。

我旁边站的公子也看呆了。

除了我们俩以外的人都爆发出惊天动地的起哄声。

真是出乎我意料。

“啧啧,‘火中重莲,武中杜炎’。重莲之耻呀。”旁边的公子把折扇一收,叹息地敲著手心。

我一听这声音,就知道为什麽他和我有共鸣了。

“你居然把我扔在客栈,自己跑出来。”我回头,面无表情地看著他。

司徒雪天回头一笑,毫不吃惊:“今早我叫过你,你自己睡死过去了。花大侠说他有事,下午再来找我们。”

“他有没有说是什麽事?”

“无。不过看样子,应该和血凤凰有关。”

“所以我们今天一天都得待在这里看这个丑男卖艺麽。”

雪天嘴角一扬,遥遥扇柄:“你这话就不对了。其实你仔细看看那杜郎的容貌,五官端正,眉清目秀,再加上天生柔弱典雅的气质,在这粗汉聚集的江湖之地,确实称得上是第一美男子。”

莫非是我天天面对重莲的脸,看谁都觉得相貌平平?这杜炎清秀是清秀,但也就是清秀了。怎麽好跟重莲比?

“但要跟莲宫主比,那就真是耻辱了。”

真是道出我之心声。

不过,倘或重莲真要出现在这里,旁人哪还有精力去起哄。估计会起哄的也就我和雪天。

“对了,你的宝贝上凰今天话怎麽这麽少?”雪天以再正常不过的口吻说著,指指雪芝。

我看著他。决定保持沈默。

“那个人这麽丑,林宇凰,你骗我!”雪芝开始往我脸上乱抓。我一把压住她:“这已经是最好的,别太挑剔了。”

“重上凰,这名字其实比雪芝好听。”

“嗯,我这麽觉得。”我麻木地看著前方。

武昌春柳随风摇摆。

杜郎轻轻含笑,把面纱盖住。虽说优雅得体,也有些女气,但客观来说,确实有一副好皮囊。

接下来,比武开始了。

最後剩下的人,就是他的郎君或娘子。

因为人数没有限制,所以台上乱成一窝蜂。

习武的女子原不多,外加这杜炎备受男人欢迎。不少肌肉精壮的大汉为他打得你死我活,头破血流。看看杜炎那个模样,妩媚得连女人都自叹不如,在床上必定软玉温香,风情万种,外加他老爹送上的丰厚嫁妆,也难怪有这麽多人不要命。

一声萧响,杨柳春风。

几乎是一道光,一缕丝。

有人足尖轻点,踏过众人的肩与头,落在红台中央。

风过之处,清香暗度。

人们几乎还未看清那人是男是女,就有人沿台狼狈地滚落,仅是因为那人手中玉箫转瞬一刺。

这一袭白衣,这一身轻功,即便别人认不出来,我是认得的。

十里红莲w酒十一

四下变得安静。

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停在那个人的身上。并不仅仅是因为那快到让人晕眩身法,更多的,是攻击对手时的动作。

若说他是男子,从来没有哪个男子的动作会如此轻灵虚飘;若说她是女子,从来没有哪个女子的动作会这般利落阳刚。

我想,在场定有不少人花很长时间去判定他是男是女。

但我知道这人是个女子。她有一双极其美丽的眼睛,妩媚却不柔弱。她的身材婀娜玲珑,但个子很高,肩膀很宽。

按常理来说,这样一个女子失去了女人的娇柔,不会好看。

但事实令人匪夷所思。

血凤凰美丽得惊人,甚至,风华绝代。

她的动作不仅快,且优雅。

玉箫上的凤凰不断闪烁著金光,她的衣袂飞扬。

刹那之间,她已击落七八个人。

参赛的男人们意识到她的威胁,相视片刻,心有灵犀,一起朝她进攻而去。她左拦右挡,游刃有余。

直到所有人都围著她时,她似乎玩得累了,足下一点,旋入高空。

再落下时,人群像被重物击中,重重砸在地上。

即便如此,我仍觉得她没有使出全力──这样一个内力深厚的人,竟没有使出任何武学门派的招式,从她的动作来看,也察觉不出修炼过什麽心法。

“这个血凤凰不简单。”司徒雪天喃喃道,“对付这麽多人,竟然都不使出任何招式,还打得如此轻松。你是习武之人,应该比我清楚,每一个动作都要压抑住修习心法的痕迹,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这样的武功,其实完全可以在名门里混出头脸。她何必要隐瞒自己的身份偷盗?”

“我觉得她的武功应该不止是我们猜测的这麽简单。她的杀伤力很大,但和她步伐的稳健程度不成正比。她理应是身经百战之人,而且,有故意收敛的痕迹。”

“怎麽说?”

“你看注意看她的大腿和膝盖。”

我盯著看了许久:“她在压抑自己的动作幅度。”

“原来她不肯与花大侠迎面交战,或许不是因为打不过。”

“只是怕暴露身份?”

“正是。”

就在这个时候,红台上最後一个人已经被血凤凰一脚踹下去。

武功高低不同,即便是使出基本功夫,也会截然不同。她的每一个动作都配合得恰到好处。

正宗的武学就应该是这样的──看过血凤凰的身手,总是会有这种想法。

她的玉箫一挽,划了个圈,回收,潇洒利落。

她朝杜炎走去。

倘若不是她走过去,恐怕在场的人早已忘了这个第一美男子。

杜炎眼中露出的感情相当复杂。

像是恐惧,又有些害怕。只是,不甚明显。

杜老爷看著她,亦是用同样的目光。

但是,她绕过杜炎,连个正眼也不给他,直接用玉箫指向桌面上的双凤戏月珠──

“我只要这个。”

时间像已凝固。

杜家父子不可置信地看著她。

所幸杜老爷反应快,知道眼前的人不好得罪,笑意满盈地说:

“这位姑娘,这是结婚礼物,不外送的。”

“一,把它给我。二,我娶了你儿子再杀,它是我的。自己选。”她淡淡说。

一个漂亮姑娘扬言要娶男人,这话实在滑稽。

只是,没有人笑得出来。

不少人认出了她。

血凤凰说杀,那就一定会杀。

“好好好……那姑娘可以尽情带走,恭喜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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