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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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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自主丰衣足食作者:小羽紫

第3节

龙彻和商宸的两爹爹走过来,赞许的笑着对等着表扬的孩子说:“我们快去吧,别给托雷叔叔给采了。”

等着看木耳的大家动作一致的往林子里走去。

等走到了地方时,商宸终于可以肯定的说:“希瑞,卓凯,你们这次绝对会赢的,托雷叔叔输定了。”

原来是一大片被部落常年砍伐的再生林地带,这里气候适宜,地面潮湿,最重要的是被砍伐的树木多是山茶树,乱七八糟的一大片腐朽的山茶树,因此这里尤其适合生长茶树菇,简直就是茶树菇的天堂,到处都是一大丛一大丛的茶树菇,长势非常不错,估计这里还会继续生长一段时间的。

希瑞和卓凯之所以知道,也是因为这里树木被砍伐了,野兽无法躲藏,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小兽人和小男人们经常跟着大人一起出来采集野菜,顺便搬些枯木回去烧火,闲不住的小兽人小男人们常常在这里玩耍,才碰巧记住了。

☆、第25章狭路相逢勇者胜

希瑞和卓凯骄傲的直点头,自豪不已。

“真高兴,爹爹,我们今天发现了两种吃的食物,哈哈哈····部落里谁也没有我们厉害。”希瑞拉着自家爹爹的手兴奋的说不停。

卓凯蛮有兽人的自觉,对龙彻说:“龙彻哥哥,我以后还会更加厉害更加勇敢的,一定会保护好我们部落里的食物。”

龙彻对着这个懂事勇敢的兽人弟弟还是比较关心的,冷漠无情的脸上也不禁有了温度,认真的肯定:“不错,我们兽人就是要在任何时候都要记着自己的责任,这样才能不断的鼓励自己前进,长大了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勇士。”

从一出生开始,这里的每个小兽人都要学会和凶残的野兽做一辈子的生死之争,随时准备送命,但是却没有人退缩胆怯。相反,所有人都觉得那是一种勇敢和荣幸,明明知道会随时送命,也要向着危险出发,因为他们都深深明白一个道理——狭路相逢,勇者胜!

可能是商宸生活的环境不同吧,对这么小的孩子始终心存疼爱和不忍,但是却也明白这是每个兽人都必须要经历的路程,为了生存为了部落能够继续繁衍下去,他们一辈子都必须要坚定这样的信念,毫不迟疑的执行一辈子,直到死忙。对于他们,商宸从内心深处给予真正的敬重。

想到这里,真心希望自己能够为这些可爱淳朴的孩子们做点什么,也不至于辜负了送自己来的某位神仙吧,应该是神仙吧,要不然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哪个做得到啊。商宸一直相信,不管什么事情,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和契机,佛家讲究因果循环,善恶终有报。

商宸以前虽然并不相信,觉得都是迷信,但是自己的到来却打破了一直以来固有的信念,说不定,真的就像佛家所说呢。

既然如此,那么自己只是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并不是真的想成为一个圣人或者拯救世界的强者,也实属一般了。反过来说吧,如果自己对于这样的环境这样的人们,还能够保持一颗漠然视之的心,那么就不是一个正常人类,那得要多铁石心肠的人才做得到啊。所以,这样就好,中国有一句古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看到这么多的茶树菇,大家欢呼一声后,商宸说:“不管有多少蘑菇,都可以全部采回去,吃新鲜的也好,晒干了储藏起来啥时候吃都很不错,寒季的时候炖汤喝尤其香。”

大伙儿听商宸这么一说,想起每年的寒季部落那些饿死的人,都由衷的对商宸表示深深的感谢。龙彻的爹爹欣慰的说:“这样就好,这样就好,其实我们主要是为了寒季的时候储藏食物,能够晒干等那时候吃,再好不过了,也许今年的寒季就不会死那么多的人了。”

“是啊,谁家没有老人小孩啊,虽然他们老了,但是年轻的时候也都是部落的勇士,为部落付出了一切,甚至生命,可是等到他们老了的时候,部落却无力来给他们一点点食物,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死去,这是一种多么残酷的悲哀啊。”祭祀深深叹息一声,哀伤的说。

连邱浩这个以前从不喜欢吃野菜和水果的兽人,在此时也说:“别说这些野菜商宸做好了很好吃,就是味道难吃一点儿,只要在寒季的时候能够填饱肚子就好,总好过饿死人。”

龙彻俊美的脸上依然冰冷无情,只是说出来的话带着丝丝希望和曙光:“过去的已经无法改变了,我们只能给予未来,我相信只要大家共同努力,今年的寒季一定会有所改变的,总有一天我们会生活的很好的。”

商宸微笑着应答:“是的,我和大家一起努力,总会好的,千万不能放弃。”

商宸和龙彻夫夫两人一唱一和,在很大程度上给大家带来了信心和希望,刚才那种压抑的气氛远离了,转而有条不紊的,一部分人的去采茶树菇,一部分人跟在商宸身后寻找木耳。

卓凯这才高兴的拉着商宸的手说:“哥哥,那边还有木耳,我们看看吧。”

希瑞不甘落后,大声嚷嚷:“我也知道,我也知道,哥哥。”

商宸一手牵一个,“好叻,出发。”

山茶树的旁边是一片斜坡,斜坡上去后是一片阳光充足的山坡,山坡上面生长着很多适合木耳寄生的树种,商宸大约估算了一下这里大约有两亩地,这些木耳如果全部采回去,分量还是很足的。

木耳属化能异养型微生物,喜欢生长在土壤肥沃、向阳山坡的树上,而这里正好有很多适合木耳生长的树,有枫扬、白扬、榆树、刺槐,这些树中同样有些是被部落里的人砍伐回去烧了,留下很多死掉的木桩和倒塌的树干分支,这一切都形成了木耳最佳生长环境,正和之前的山茶树一样。

大家对于这样的木耳很好奇,特别是希瑞和卓凯,为啥啊?因为木耳摸起来柔软细腻、湿冷舒服,于是乎,大人小孩都边摘边揉搓可怜的木耳,嘴里直咋呼:“这个叫木耳的真好玩,摸起来真舒服,呵呵···我要多摘一点回去。”

商宸满头黑线,感情是想多摘回去摸摸好玩呢。无语极了,转身对龙彻普及木耳的知识:“我们快点摘回去晒干,木耳很有营养,口感细嫩、味道鲜美,只要晒干了,无论放多久都没问题。”

“营养什么意思?好吃?”龙彻对于商宸不时冒出来的一些奇怪话非常感兴趣,每次都不耻下问。

“就是说吃了对人身体很有好处,可以作为一种日常的滋补食物。”

“知道了,就是说能补身体,那你多吃点儿,身体太差。”龙彻这个伴侣还是蛮称职的,对商宸的身体尤其挂心。

商宸皱着眉头撇嘴,说:“不用了,我的身体已经好了,你可以多吃的,总是外出捕猎的人,身体好点儿总是好的。”其实商宸只是对于兽人肩上的重担表示敬重而已,并不是特意关心龙彻个人,但是显然——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龙彻略显意外的看了一下商宸,嘴角翘起一个细小的弧度,语气轻快的说:“你放心,我的身体很好,受伤的次数也少,一般都不是什么要紧的伤,不需要补。”

商宸抬头45度角望天,表示不在一个层次无法沟通,转而嘱咐道:“知道了,不管什么时候,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无论如何小心点总是好的。”

龙彻慎重的看着商宸,认真的说:“我明白的,如果我出事儿了,谁来保护你呢?所以我绝对会小心的。”以前除了家人之外,总觉得无牵无挂,从来没有想那么多,可是现在不同了,自己也有了想要在意一辈子的人,不能像以前一样什么都不在乎了。

商宸转身盯着龙彻俊美绝伦的五官,本想说‘我无需你保护’,可是面对龙彻深邃迷人的金色眼瞳,却发现里面唯独倒映着小小的自己,好像世间其余所有的一切都是多余的。

这一刻,商宸什么话也无法说出口,闪躲着眼睛蠕动嘴唇嘟嚷:“我怎么就遇上了你啊。”耳朵尖毫无预兆的红了。

龙彻犀利睿智的双眼,准确的捕捉到了商宸白皙的脖子上那一抹独特的鲜红,顿时有一种想要把这个人抱在怀里好好亲亲的冲动。这个人只属于自己一个人拥有,早晚都得让他真正属于自己,

在他身上烙上自己的印记。

等到大家的篓子和皮子都装满了,几个兽人背着篓子抱着皮子飞速回去放在家里,又转回来继续摘,来来回回几次之后,总算把这些木耳和蘑菇给采完了。这次跟着一起出来的一共有八家,分别是祭祀家、药师家、龙彻的爹爹、商宸的爹爹家、托雷家、邱浩家、秋冬家、商宸自己,八家每家都有不少,晒干了之后那可是一笔很好的食物,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高兴的大伙眼睛眯成一条缝。

这个时代地广人稀,商宸所在的部落叫飞虎族,一个四千人的大部落,部落周围所占面积非常广阔,像这样的灌木丛和树林很多,那些平常捕猎的原始森林就更加多了,要不然这么多人的猎物从哪里来呢。商宸和龙彻商量好了,等几天就把已经找到的食物每样拿出一点让族长分下去,大家只要照着样子去采,那么广的地方,不管是什么野菜和水果,绝对够全部落的人食用了,完全没问题。

虽说天气不热,可是劳动了这么久,大家还是觉得有点口渴,龙彻带着大家走到一处陡峭的岩壁下面,犹如人间天险一样的巨大岩壁上面一条清澈的溪流淙淙而下,叮咚叮咚,山间独有的之声,来自大自然才拥有的美好。一只金丝燕从头顶眨眼即使,接着又一只追逐而去。

商宸盯着金丝燕离去的方向眨了眨眼睛,拉着龙彻的手指了指刚才金丝燕出没的地方,说:“我们去那里看看有没有金丝燕的巢穴,呈半透明的白色。”

龙彻一声不吭,“刷”一下变成兽型,尾巴一甩,展开苍劲有力的雄厚双翅,犹如翱翔在高空的苍鹰一样,在商宸还没有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就已经坐在龙彻身上,朝着金丝燕那儿风驰电制而去。

☆、第26章燕窝

虽然商宸家一直传承者祖辈的中药中医绝活,但是随着环境的变化和农村城镇化的脚步,以及西医的广泛应用和推崇,商宸家依然没能将祖传中医中药发扬光大。但是商宸依然从小就跟着爷爷学习采中药、认中药、熟记各种中药性能,到后来的慢慢治病救人。

期间还阴差阳错的救治了一位踏青的老人,老人后来和爷爷一见如故,两人很快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商宸这才从爷爷口中知道,原来老人竟然是一位身手了得的世外高人,所以才对爷爷的古老中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是以最后,从小被爷爷带在身边当学徒的商宸,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两位老人唯一嫡传弟子。

聪明懂事的商宸很得老人的欢喜,把毕生的一身武学全都传承给了商宸,包括飞行如风的轻功、灵活敏捷的拳脚功夫以及内劲深厚的少林绝学。

为此后来商宸上大学还特地选修了临床专业的相关重要科目,再加上本身的专业,商宸在大学可以说忙得像陀螺,累得像一只狗。人家在拍拖的时候他在学习西医,人家在和女朋友牵小手的时候,他在学中医,人家在滚床单的时候,他在学习农学专业,就连假期都被用来学习中药,巩固加深。

商宸第一次坐在龙彻背上,一开始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双手死命的抓住龙彻背上的毛,整个人趴在背上,嘴巴张的大大的,灌进了满嘴的风,等到适应了之后,已经到了地方。

商宸从背上下来的时候,一脸淡定,完全没有半点儿刚才的白痴样儿,用手摸摸龙彻的双翅,毫不吝啬的给予表扬:“很好,又快又稳。”忒牛逼了,有木有,忒爽了有木有,这种神仙才有的待遇,独一无二的坐骑,吼吼····简直把西游记里面各路神仙的坐骑都甩了一大截有木有,这种长着一对傲视苍穹的双翅的纯白雪虎兽人,纵览古今中外所有现实和影视剧,唯有龙彻一人也。

龙彻的父亲和爷爷虽然也是双翅老虎,不过却不是纯白雪虎这种比大熊猫还要稀有的品种,而是一般的白虎,白虎和雪虎有着本质的区别。用现代科学的角度来解释,雪虎是白虎的基因变种,毛色更加洁白无瑕,身上的条纹基本上看不出来,给人雪一样的完美尊贵。

龙彻这只雪虎,据说是上古四大神兽之一——白虎的嫡系后裔,血统纯正非凡,体内传承了神兽绝大多数的纯正血脉,所以龙彻才能这么无往不胜,傲视天地。奇怪的是龙彻的父亲和爷爷却不是神兽血脉,这里的每一代都会出一个祭祀,只有真正的祭祀才可以通晓这方面。

龙彻牵着商宸的手,牛逼哄哄的说:“嗯,那当然了,你只管坐好就是,无须担心别的,现在我们去找你说的那种鸟巢吧。”

商宸紧紧跟着龙彻匍匐在地面非常缓慢的蠕动前行:“这种鸟儿叫金丝燕,金丝燕的巢穴是非常难得的补品,其价值比你上次采的黄叶草要珍贵很多倍,我们可以叫它燕窝。”

龙彻小心翼翼的牵着商宸,听到这么一说,顿时眼底精光一闪,说:“知道了,你只要告诉我就行了,以后你不必来这么危险的地方。”

“好吧。还有两种呈现黄色和血色,这三种燕窝中,白燕最珍贵。其中白燕分三种,现在所采的白燕就是最珍贵的,在六月份和九月份的时候,这种金丝燕分别还会筑一次巢穴,但是品质依次稍差一点,色泽深一些,带着一些很色的羽毛。”这里地势险要、地面湿滑,悬崖陡壁的山洞里才会有金丝燕来筑巢、安家。

两人终于在一处洞壁悬崖最危险的地方找到了一个碗口状白色的燕窝,商宸摘下来后小心翼翼的放在背筐里。

众人翘首以盼的等来了两人,虽然有龙彻不会出事儿,但是大家依然担心。

商宸把燕窝拿给药师看,药师仔细瞧了好一会儿,并没有瞧出什么,问道:“这说到底也只是鸟儿的巢穴,怎么是滋补品,怎么吃啊?难道里面不是鸟儿的羽毛和泥巴?”

其余人等也满头雾水的看着这个白色的鸟窝,怎么什么东西到了商宸这里都成了吃的了,就连鸟窝也成了特级补品。想想都匪夷所思,吃鸟儿的窝···好奇怪。

商宸拿过燕窝指给大家看:“燕窝里面确实有鸟毛和植物草屑,但是却大多数都是金丝燕的口水所凝结成的营养物质。所以我们吃之前,先要仔细的清洗干净,然后细致的挑出其中的羽毛和植物草屑才能吃。”

药师如有所思:“你的意思是说其实我们只要是吃金丝燕的口水了?”

商宸赞许的点了点头:“不错,我们却不能直接去捕杀金丝燕,因为金丝燕的口水也是一点点缓慢形成了。”

商宸的爹爹说了几句很金典的话:“你这么说,我大概明白了,虽然很奇怪,却也能够理解,其实世界上的很多东西都是好的,只是我们没有发现罢了,比如,你告诉我们的很多食物,以前我们不也没有想到能吃吗!”

“这样说来,也很对啊。”龙彻的爹爹细想之下,的确是这个道理。

“确实如此,想来还真是这样子。”祭祀看着商宸的眼底却有一种果真如此的意思——卦象上说,龙彻的伴侣是一位智者。以前自己无论如何也算不出来商宸何以为智者,自从那次落水之后,自己再见商宸才隐隐约约算出来了一点,现在看来,果然不假!

“我们又认识到了一种补品,真是太好了,长期以来部落里的兽人受重伤之后,我们都拿不出好一点的食物去给他们补身体,很多都是因为这样身体拖垮,才没有能力继续捕猎的。”药师尤其高兴,这样一来就可以让兽人少受点罪了,或许还能继续捕猎了。

大家的兴致都很高,对于未来充满了希望,不再是以往那种沉重的漠然前行。

卓凯和希瑞两孩子一人一边拉着商宸的手问:“哥哥,我们知道很多鸟窝,你要吗,我中午能不能吃鸟窝,我想快点长大长壮,这样我就能快点捕猎了。”

“有的鸟窝里面还有鸟蛋呢,我们去拿回来吧,哥哥,你不是要吃鸟窝吗?”

商宸默默擦了一把冷汗,我是想吃燕窝,不是鸟窝,小屁孩,还有啊,你以为是电视里的灵丹妙药啊,吃吃就“嗖”的长大了?

“除了这种金丝燕的窝,其余的鸟窝都没有任何用处,而且这也不是说一吃马上就长大了,只是用来补身体的,记住了。”

“哦,呵呵··知道了。”

商宸一拍脑袋:“你们说有很多鸟蛋,在哪里,我们现在就去。”

龙彻便往前走,边说:“我带你去吧,鸟蛋我们吃过。”

商宸让托雷和邱浩两人带着大家分别取哪些蛋回来,并说:“蛋的滋补功效也可以,虽然比不上燕窝那么好,但作为一般的日常食物滋补确是很好的选择,而且还可以做成很多种吃食,部落里刚出生的小兽人小男人都可以吃这个长大,一定都长得壮壮的。”

大家对于这个作用显然很期待,因为部落里刚出生的小孩子很多,虽然一直都是吃那些乳果长大,但是一到寒季就没有乳果了,那些在寒季出生的小孩非常可怜,只能跟着大人一起吃那些肉块和野菜,根本就受不了。所以一直以来,部落里的小孩子想要平平安安长大,很不容易。

龙彻和商宸两人一起来到了一个山洼,里面里面住在很多小动物。龙彻熟门熟路的扒开几处草丛,嗬,里面竟然都是鹅蛋那么大的蛋,商宸是不认识的,但吃是一定能吃的,不过商宸有一个想法,看你能不能找到那种野鸡,抓回去驯养起来,顺便把这些蛋里面的一些好的拿出来孵化小鸡。如此一来,寒季就不愁蛋吃了。

龙彻皱着眉头说:“野鸡?我不知道什么样的动物是野鸡,等一下,我去抓几种回来你看看吧。”

眨眼功夫,龙彻就抓了七八只回来,一手提四只,都是活的,好吧,商宸已经很淡定。

商宸并没有在里面看到野鸡,不过却看到了类似野鸭的动物,个头很大,很凶猛,龙彻说在水里抓到的。

商宸看了看龙彻,龙彻看了看商宸,最后,决定全部都带回去驯养起来,到时候再每一种蛋选择几个出来孵化,看看到底是什么动物下的蛋,最不济,这些动物也可以养起来吃掉。

龙彻说:“我们是可以把这些小的动物驯养起来,慢慢吃,或者让他们交配后一代代生养起来,这样就可以少一点捕猎的危险,可以不再那么依赖捕猎,哪怕是寒季也可以多点食物吃。”

商宸再次对龙彻的头脑感到抓狂,为毛这个兽人要如此聪明啊,不管什么事情,到了龙彻这里总是一点就通,而且还可以举一反三,诸如此类。本来还说可以慢慢让自己变成偶像,到时或许就可以想办法让龙彻休离了自己的,可是···这是个什么节奏啊?为毛还越跑越远啊,还能不能让人有点希望了呢!

大致查看了一下这里的情况,这里就是一个小型动物的安乐窝,都在这里下蛋产下一代,嗯,说不定两人带回去的蛋里面就有已经开始孵化小动物的蛋了。

那个,等到时候放在水里一一看看吧,把已经孵化了的蛋挑出来让这几只动物继续生产下一代好了,其余的吃掉。

☆、第27章野餐

中午的时候,大伙儿同样选择了一处比较平坦的地儿野餐。结果,商宸狠狠抹了一把汗,喵的,这样彪悍的吃蛋法,实属难得,可以申请吉尼斯榜首了。

龙彻说,蛋都是这样吃的,开始的时候大家把蛋仍在火里面烧的,结果爆了,后来大家想了一个方法——用泥巴包厚厚的一层,再仍火里烧。

商宸拿起一个黑漆漆的蛋,扒开外面的泥巴,吃起来味道还是蛮好的,嗯,好吧,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爹爹已经架起一个小小的石锅在准备炒一点儿蘑菇吃,商宸大手一挥,豪气的说:“今天我教大家做蘑菇蛋花汤喝,龙彻,你们烤肉的时候剩一点儿给我放进汤里面。”

希瑞和卓凯听说商宸做什么蛋花汤喝,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听说商宸哥哥做菜很好吃,但是一直没有机会吃,今天好不容易可以吃到了,在一边蹦跶蹦跶。

“哥哥,我去洗蘑菇,要吃很多很多。”

“哥哥,我要吃这个好漂亮的蘑菇,嗯,很漂亮就少吃一点儿吧。”

商宸坐在地上乐:“呵呵···,不要你们去帮忙,坐在这里等就好了。”

这种尤其简单的蘑菇蛋花儿汤,根本不需要什么技术,等锅烧热了把肥肉榨出油来,再把蘑菇放在锅里加盐巴稍稍一炒,然后放水进去烧开了,再把蛋搅碎了冲进锅里,最后放些葱花和桂皮粉末,就可以吃了。虽然只有盐巴,没有味精胡椒粉什么的,但是味道却纯正鲜美、香浓爽口,很有一种回味无穷的意思。

这里的八个家庭,基本上每家都带来了野餐的小锅和木碗盐巴,但是却不是每家都有喝汤的小勺子的。嗯,这个就数商宸最牛逼了,这都要拜托以前的原主(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了,像这样的小家用东西不少,喝汤的勺子就有大小不等的三个。

商宸拿起勺子看了看,自己一个,两小孩一人一个。希瑞和卓凯看见这样可爱的勺子,喜爱之情不溢言表,喝汤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的,好像生怕弄坏了。

以前大家啃肉的时候都不喝汤的,最多就喝点水,一则因为没有习惯喝汤,最主要的是以前所谓的汤实在忒难喝,根本不叫汤,就一堆不知名的野菜加水和盐巴咕咚咕咚煮烂了,开喝。要商宸来说,那就是现代乡下养猪的人家喂猪的食物都比这要好,因为猪食里面还加了粗米和糠。

喵的,我能说这里的人还不如现代的猪吗?虽然这是事实,但是真心接受无能,一定要自力更生扭转这种局面。

所以等大家喝了商宸做的汤之后,怎么也不明白以前的汤是如何下嘴的,又涩又无味。

今夏砸吧砸吧嘴,说:“商宸,我决定以后就跟在你后边学习了,你到哪我到哪儿。”

商宸收了一下锅和木碗,龙彻自觉的要拿去洗洗,不过商宸的爹爹没让,自己去洗了,让他们在这里休息一会儿。

吃饱喝足的商宸躺在地上拍着肚皮,眯着眼睛笑一下,说:“今夏,你当你哥哥的徒弟就可以了,我都教会他了,这个其实很简单,你以后做多了自然就熟能生巧。”

今夏蹭到商宸的身边,对着自己家哥哥一撇嘴:“哼,哥哥可没有你这么好说话,最多就是让我自己学,成天不爱说话,也就对你一人好。”

商宸挑眉对龙彻一笑,说:“看吧,被弟弟嫌弃了。”终于看到一个人嫌弃龙彻了,不容易啊,不容易。

龙彻不置可否,背起框子对今夏说:“我去多检些蛋回去,你要去吗?顺便去看看还有没有燕窝。”完了,转过头对商宸说:“你在这里休息一下,等我回来。”

秋冬和药师、祭祀、龙彻的爹爹几人,自觉地吃完了就想继续开始干活,听到龙彻的吩咐,附和:“商宸,我们就在附近采野菜,你有事叫我们吧。”

别人都在干活,唯独自己休息,商宸觉得还是不要这么独树一格的好,才刚刚扭转了一下糟糕的形象,还是跟着组织走的好。

“没事儿,我和大家一起去吧,龙彻你和今夏去哪里采燕窝啊?如果你顺便遇到了一种叫灵芝的药材,先不要采回来,但是一定要记住它的地方,因为灵芝保存期很短,踩了一定要在短时间内用,否则会失效的。灵芝皮壳坚硬,有光泽,有三种颜色,黄褐色、红褐色、紫黑色。形状呈半圆形或近圆形,生长在湿度高且光线昏暗的山林中,主要生长在腐树或是其树木的根部,味道微苦涩。”

龙彻俊美出尘的脸上看不出一丝惊讶,只是简单的点了点头,说:“知道了,我去去就来。”

药师一听就知道这种药物肯定很稀罕,等龙彻走了之后,问:“这种药物有什么作用吗?”

商宸边走边说:“灵芝是一种非常难得的药材,功效很广很好,服用了后见效很快,但是保存时间不长,所以我们只能记住它们在哪里,要用的时候才去采回来比较好。”

商宸说到这里,想起了父亲的伤。父亲是去年寒季之前捕猎的时候弄伤了脚,现在走路总是一瘸一拐的,还有点痛,表面还稍微红肿着。不知道能不能帮父亲看看,就算不能捕猎了,也没什么关系,只要不那么痛就好了。

“父亲,你的伤现在还很痛吗?”

“不是很痛,就是走路的时候有些痛,平时不动就还好,怎么你想看看吗?”父亲现在已经对商宸的能力产生了绝对的信任,一点儿也不怀疑商宸这么问的意思。

药师在一边说:“你父亲的伤,一直在敷药,只是也不见多大的好转,伤口已经愈合了,躺着不动的话不会红肿带痛的。”

爹爹希冀的问:“你能看吗?”都这么长的时间了,就连药师都没有办法了,难道商宸能够看吗?

爹爹问话的时候,大伙都一动不动的盯着商宸,如果商宸能够治好他父亲的伤,那么也许以后部落里的人受伤之后,治好的可能性就大了许多,很大一部分兽人的伤就能够好了,那么部落里的生活绝对会好上一点儿的。

商宸看着眼前几双期待的眼睛,如何不知道大家的想法呢,虽然以前自己的确医术不错,但是毕竟是在现代那么高超的条件下,这里的一切都和现代不同,自己也只能尽力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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