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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雾吸吸鼻子,没接这句话,反倒指了指自己的后背,满肚子委屈:爹,我好疼,您看看您把我打成什么样子了,要是把我打坏了,您上哪再去找我这么好的儿子呀。

皮不死你。老爷爷叹了口气,眼里满是慈爱,伸手摸了摸朝雾的头发。

这场戏演完,老爷爷将朝雾扶了起来,他拍拍朝雾的背,问道:打到了吧,疼吗?

朝雾摇摇头,笑道:不疼,您没用力气。

老爷爷跟着笑了笑,看见朝雾变得那么乖巧的模样,他忍住想要再摸摸朝雾脑袋的冲动,退出了房间。

陈亭非脸上依旧面无表情,他看着站起身的朝雾,问道:为什么挑的这场?

来试镜莫惊蛰这个角色的,多半挑的都是莫惊蛰性格转变,冲突最大的戏份。

朝雾:不管演哪场戏,我要演的那个人都是莫惊蛰,演哪一场对我来说都无所谓,我挑这场,是觉得这是莫惊蛰整个人生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候。

听到朝雾不算回答的回答,陈亭非嗤笑了声:你先回去吧。

好的。朝雾点点头,退出前关上了房门。

天真烂漫的少年不难演,但要演出真实不容易。

粗略看人物剧情与台词,只能浅显看到莫惊蛰。莫惊蛰是个只会惹事的败家子,他没有可取之处,又不是亲生的,怎么能受到莫大善人的疼爱呢?

陈亭非翻看剧本,脑中闪过青年坐在地上抱住老人大腿时的模样。

十五岁的莫惊蛰,其实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朝雾那双眼睛会说话,看到这幅样子的莫惊蛰,连他都会忍不住原谅莫惊蛰做的那点混账事。

朝雾想给他看的是真实,证明自己并不是只局限于外表,朝雾愿意突破与改变。

他看走眼了,这小孩跟他想的不一样。

朝雾和小秦走到门口的时候,恰好与从车上下来的霍升撞见。

霍升今年35岁,朝雾刚遇见霍升的时候,霍升还是个临近中年事业惨淡的忧郁青年,与现在西装革履梳着背头的家伙判若两人。

与其说霍升带了朝雾六年,不如说霍升借了朝雾的光,慢慢爬到了公司高层的位置。这几年他手底下带出过几个挺红的小鲜肉,只是他个人的名气还远远没有那么响亮,就先开始目中无人起来了。

站在陈亭非的地盘上,霍升收敛起怒焰,他拉住朝雾的手,低声质问道:你见到陈导了?

朝雾刚才哭过,眼睛还是红的,他沮丧地垂着脑袋:我应该演不了莫惊春了。

霍升松了口气,他就说嘛,就算朝雾走了狗屎运能见到陈导,就朝雾第一次看到陈导那吓得不敢说话的怂样子,朝雾能翻出什么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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