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陈晟的话里,他已经能猜到,当初他们分手的时候,江笑忍着多么残忍的谩骂。他只说了几句,连他都已经无法忍受了。
你最爱的人,却也是最不了解你为人的人,即使是刻意让他误解的,也足够伤人。
拜金女?真可笑。
江笑吃的、穿的、用的,都很普通,一个人住在几十平方的小公寓里,小婶婶为她介绍的男人家世也都非常优越,她却连见都不见。恰恰相反,越是家世优越,她越是唯恐避之不及。
这些,当掺杂了感情,当愤怒蒙蔽了双眼的时候,就都变质了。
他从没想过,若她真的拜金,何不直接和他结婚,一辈子都能无忧?难道真的是当局者迷?
他们分手是必然。
陈晟的自尊心太强,这一点,大概也是由于从小的生长环境导致的。
江笑的借口找的太精准,直接命中他最不能承受的自卑——钱。若没有了他父亲,他还只是那个小县城里的穷孩子。所以,在他看来,江笑完全否定了他这个人,她在乎的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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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晟一个人坐在吧台,一杯一杯的烈酒灌下去,嗓子都快哑了。
哈,没想到在s市会遇上她。多少年了?也就才两年多,怎么就好像过了十年那么长?
还记得他们在美国当时分手的时候,他只是当作寻常的吵架,情侣之间哪有不吵架的?吵过了,消气了,也就好了。
他再回到家,想要认个错,说点好话哄哄她,却发现她所有东西都被收拾干净了,连行李箱都不在了。
她连机票都订好了,就像早就计划好了他们会分手一样,不留任何余地。
“我想要的,都有了,不想再勉强自己了。”
“你不会那么小气,把你送我的东西都要回去吧?”
“陈晟,我花了我最好的青春陪你还不够吗?”
一封信,中文,简练的把他们这几年的关系都写的清清楚楚。
她想要的是奢华的生活,他给得起,所以她接受了。可是现在她要够了,不想勉强自己再强颜欢笑了,拿了所有的东西离开,没有任何感情。
陈晟当初真的不想去相信她说的,只当是气话,可是……他忽然想起,自从来了曼哈顿之后,她确实变了。
她会拉着他去逛各种奢侈品店,她会买一个又一个包,甚至是同样款式不同的牌子,她都要。
以前,她从不这样。或许,是她了解了他的家庭之后,才开始变了。
没想到,他最不屑的,却成了她最看重的。
酒,一杯接着一杯,又苦又涩。
没想到,她竟然和叶森远在一起了。
叶森远,n大会计学院学生会副会长,满绩学霸,篮球队队长,n市优秀毕业生,他拥有无数闪亮又光荣的头衔。
这样一个人,暗恋江笑。
陈晟是无意间在一本书里发现那封信的。
那天,他为了论文的事儿从家里去了图书馆,正巧遇到江笑的室友,聊了几句才知道她生病了。
他和她一起收拾江笑留在图书馆的书,那本书落地的时候,信就露了出来。只是扫了一眼,他也看清了那几行字,若无其事的把信收进口袋。
最后,他思量之下,还是让她室友把书包带了回去,而他去买了粥。
不知是不是受了那封信的刺激,他又告白了一回,而她,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