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歌跪地,双手置于额前,而后俯身一拜,道:“臣女谢皇上封赏。”
今日之后,沈长歌就不仅仅是沈大小姐,她还有长荣县主这个身份。
虽说一个小小县主没什么实权,但好歹是有了品阶,一般的人是不敢对她无理了。
沈长瑾看着沈长歌得意洋洋的模样,心里气得快发疯了,凭什么?凭什么沈长歌就能成为县主?
嫉妒充满了沈长瑾的内心,她不能接受,短短一年之内,草包愚笨的沈长歌摇身一变,成了长荣县主。
之后,有许多人对沈长歌道贺,沈长歌皆一一回应,她懂得为人处世之道。
锦上添花虽然没多大意义,但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
只有慕珩站在远处,蹙着眉头,看着沈长歌。
皇帝命人驻扎了帐篷,他打算在这个地方待上三日,毕竟皇宫的日子太过苦闷了,他也想好好放松一次。
人散了之后,沈长歌不禁觉得疲惫,她寻了一处僻静的地方,坐在一棵大树下。
然后,沈长歌摸了摸自己的左臂,手掌上一片血迹,因为是一身黑衣,所以外人看不出什么,她自己却是清清楚楚地体会到了痛楚。
想必是刚才射箭太过用力,牵扯到之前的伤口,这才流血了。
这时,树上突然掉下来一个瓶子,正好掉在沈长歌的怀里。
沈长歌被吓了一跳,她捡起瓶子,往上抬头看了一眼。
慕珩正坐在树枝上,一条腿垂在半空,他的目光望向远方,嘴里衔起一抹若有似无的笑。
沈长歌语气惊异,道:“世子爷倒是挺喜欢在树上的。”
夕阳余晖透过树叶的斑驳,洒在慕珩的脸上。
从沈长歌的角度看过去,慕珩的侧面镀上了一层昏黄色的光辉,再加上那几份隐隐约约的笑意,如诗如画,梦幻一般。
这个男人,的确是生了一副天底下最俊的皮囊。
慕珩伸出五指挡在眼前,语气里不带半分感情,道:“受伤了还要逞强,你这女人真是不知好歹。”
沈长歌的目光落回到自己的左臂上,“世子爷是如何知道的?”
慕珩将身子往后倒下,靠在树干上,他闭上双眼,懒洋洋地晒着太阳,吐了一句:“与你无关。”
沈长歌掂了掂手中的小瓷瓶子,她打开盖子,往鼻子边上一嗅,似乎是药膏,她又抬眸瞥了慕珩一眼,心想:这个人会有这么好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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