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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长歌则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天,用了叶澹送给她的药膏之后,脸上的红疹已经完全消除了,不但如此,肌肤反而更甚从前,柔滑白皙了许多。

叶夫人为沈长歌梳着头发,眼眶不自觉地便红了,她揉了揉眼睛,笑中带泪,道:“没想到时间如此之快,一晃眼,我的女儿都要出嫁了。”

沈长歌也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嫁人,如果不是遇见楚玦,原本她是打算一辈子都不嫁人的。

既然是要嫁给楚玦,为何她不能早些成为他的妻子呢?

“娘,我嫁人了,也依旧是你的女儿啊。”沈长歌握住叶夫人的手,她觉得叶夫人的手已经有了粗糙感,岁月不经意地在叶夫人身上留下了痕迹。

沈长歌终于知道人为何会害怕苍老,因为苍老,意味着消逝,也是消失。

一个人不但会害怕自己的苍老,还会害怕自己所爱之人的苍老。

叶夫人将眼泪擦干净,歉意道:“今日是我女儿的大喜日子,我要高高兴兴的,怎么可以哭呢?”

沈长歌道:“我会经常回来府上的,而且誉王府离叶王府又不远,你们也可以常常过来。”

叶夫人为沈长歌盘好发,再将精致贵重的凤冠戴在沈长歌的发髻上,她叹息道:“傻孩子,嫁了人之后,你就是誉王妃了,是誉王的妻子,为人妻者,哪有那么多时间顾及娘家呢?娘只要你平平安安的、快快乐乐的就好了。”

这句话,真是大多数女子的写照吧。

女子一旦为人妻,就没有太多的心思顾及娘家。

尽管沈长歌不愿意承认,她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世道便是如此。

凤冠戴上之后,只剩下蒙盖头了。

沈长歌缓缓起身,她抬起自己的双手,对着镜子,端看着自己的样貌,一身的琉璃珠佩随之叮当作响,青丝高高挽起,耳畔是细碎的流珠垂链,将她小小的鹅蛋脸修饰得娇俏可人。

凤冠的珠帘之下,是精致浓艳的妆容,沈长歌甚少打扮得如此艳丽,其实她本人的气质并不寡淡,所以这大红色在她身上,完全被撑起了气场。

叶夫人眼里都是藏不住的夸赞,对沈长歌道:“小玖,你是最美的新娘子。”

沈长歌转了身,面朝叶夫人,她双手而覆,与肩齐高,然后双膝跪地,俯身对叶夫人一拜,道:“女儿今日辞别母亲,从此嫁做人妇,日后女儿不在母亲跟前,惟愿母亲安好,珍重勿念。”

叶夫人的眼泪早就藏不住了,簌簌流下,她忍不住捂着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发出哽咽声。然后别开目光,搀扶着沈长歌起身。

一位老婆婆端着红盖头站在叶夫人身侧,“王妃,时辰快到了。”

“好。”叶夫人极力憋住了自己的眼泪,她拈起红盖头,轻轻地盖在沈长歌的头上。“孩子,出去拜别你的父亲吧。”

蒙上盖头之后,沈长歌看不见眼前路,但她从不担心,有人会牵引着她往前走。

这一次,沈长歌没有半点不安,她知道的,有一个人在等着她。

步入大堂之后,沈长歌一一向家中几位族长拜别,最后才对着叶铮拜了几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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