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置。
分层。
取走有用的清水,留下扶不起的泥沙。
这就是学校的作用。
曾经,叶夕颜以为她是清水,迟早脱离泥沙,抽烟的、打架的、早恋的、堕胎的、躺尸的,一群被好世道宠坏的神经病,活该淘汰的泥沙……后来末世降临,丧尸横行,才知道被好世道宠坏的是她。
除了学习什么都不会。
四肢无力。
不够狠,都末世了,还他妈讲底线。
所谓清水只有一个下场——
被搅浑。
她也不例外。
最后死了。
谁都会死,没什么好说。
可以拿出来讲讲的不过是死前的遭遇,被同学抛弃,躲进桥洞被流浪汉强奸,好不容易逃到农村,又被基地小队捉住当肉盾。生死关头走过两遭,丢了叁根指头,终于学会讨好可以当她爹的小队队长,刘彪。
老男人的味道令人作呕。
可是为了活下去,别说伺候他,就是伺候狗都行。
终于苟到基地,还来不及高兴,便碰到昔日同学——张晓诗。
叶夕颜家庭条件不错,爸爸是生物科技公司执行总裁,妈妈是钢琴家,住在江城富人区的高尔夫别墅,每天都有豪车接送。张晓诗住在城中村,老爸坐牢,老妈开洗脚店,两人有七拐八绕的亲戚关系,又同校,每次过年聚餐,张晓诗妈妈都会揪着女儿骂。
无他。
张晓诗抽烟喝酒烫头,和形形色色的混混乱搞,书包里从来不装课本,只能搜出避孕套。
张妈妈一见到叶夕颜就会对张晓诗恨铁不成钢,“你怎么不学学夕颜,人家躺着都能吃十辈子,有钱得要死,还每天起早贪黑学,瞧瞧你这太妹样儿,以后找老公也要找坐牢的吗!”
曾经她是前途无量的白富美,所有人都捧着。
而张晓诗就是个太妹。
现在她是满脸横肉的小队队长用铁链拴着的母狗,肚子里怀着不知道谁的野种,而张晓诗则是高高在上的异能者。
故人初见,张晓诗果然没叫她失望。
又是拍照又是拍手,还叫来许忘川观摩她在地上爬的样子。
“你的手指呢?叶夕颜,你弹钢琴的手指呢?哈哈哈哈——”
许忘川就是张晓诗的混混男友之一,念书的时候就特别能打,是一中说一不二的校霸,现在则是这个基地的老大。张晓诗能活得这么好,都是他在保驾护航,换成普通女生,或许比她还惨。
哦,对了……许忘川在和张晓诗交往之前,追过她。
而她则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羞辱他。
人生的境遇就是如此吊诡。
如果当初没有那么清高那么傲,现在享受庇护的就是她。
可人生哪有这么多如果?
叶夕颜趴在地上,不敢看许忘川。为躲避张晓诗的羞辱,只能装疯、装傻、装作不认识他们。
许忘川什么也没说。
给了她一件衣服。
可她宁愿他说点什么,什么都好。
后来平安生产。
是个女孩儿,一个光看眉眼就很漂亮的小姑娘。
刘彪双眼放光,对她们母子极好。后来叶夕颜才知道,这个人是监狱逃出来的强奸犯,有恋童癖,最喜欢的就是四五岁的小女孩。
她试着逃。
逃出去,又被抓回来。
最后一次,都到另一个基地了,又被张晓诗千里迢迢带回来。
看她受苦,大概是张晓诗唯一的乐趣。
那一夜,刘彪要动女儿。她拼死杀了他,自己也被捅得肚破肠流。丧尸突破防御进来,扑向哇哇啼哭的小女孩。
最后一刻,叶夕颜哭着捂死女儿。
活着,以后也不会好过。
她恨这个世界。
更恨自己。
为什么沦落到这一步!
……
叶夕颜重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