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牛群赶到目的地,当前的维斯已经停住了。
牛群的速度也开始越来越慢,有些已经散落在四周啃着青草。
牛仔们这个时候已经聚在一起,吃着早餐,他们习惯了在牛群停下之后吃三明治,喝几口随身携带的铝壶里的咖啡或者度数低的啤酒。
“sir,”大卫递过来一个用纸包好的三明治。
李斯科打开,里面夹着生菜和火腿,还有几块牛肉。
“味道不错,茉莉的手艺还是那么棒。”李斯科咬了一口,对着大卫竖起了大拇指。
“那当然,当初她就是靠一手好厨艺,获得了我的心。”说起自己的妻子,大卫的脸上满是满足的表情。
大卫还是很有心的,他知道李斯科第一次参与这种活动,肯定不知道要带这个。
李斯科虽然是在牧场里长大的,可是他对牧场里的事情也是一知半解的,因为他当初学习成绩好,所以父亲希望他出人头地,当时的目标是想他做一个律师,所以一直没有让他参与过。
牛仔们一般都随身带着温彻斯特 m1873,这种威力大的枪支给他们很大的安全感,早年间牧场经常有下山的野猪和熊。
大卫是一个枪法很棒的牛仔了,他父亲就是牛仔,他长大后也继承了父亲的职业。
吃着三明治,他好像有所发现,远处的草丛动着,他摘下自己马背上插着的枪。
“嘭”
草丛里有东西不动了,大卫骑着马往目的地奔驰,一路上踩着马镫瞄准着。
加里森的牧场众多,所以牛仔们都经过老一辈的以身传教,被打死的猎物不要立马放下枪,你不知道它有没有在装死,或者旁边有同伴。
这些窍门都是经过流血才总结出来的。
确认没有情况了,他才弯腰从马背俯身捡起了猎物。
“哔哔,”牛仔们看清手上的猎物,吹着收获的口哨,是一只肥硕的野兔。
“晚上加餐,”大卫把枪扛在肩上,把猎物绑在马的脖子处。
“大卫,好枪法。”李斯科吃完了三明治,把包装纸塞进口袋,朝着过来的大卫竖起了大拇指。
“sir,我们该养几只猎狗了,现在的季节,野兔很多。”
大卫过来提出自己的诉求。
李斯科摸着下巴上的胡渣,仔细想了想,确实,野兔对牧草伤害很大,它们不是简单的吃草,同时也毁坏了牧场的草根。
“这个事情交给你了,找几只棒的。”
李斯科当然不会认为自己养的麦格能充当猎狗,那是小型犬,是自己养的宠物。
说起麦格,李斯科把它寄养在薇洛那里,每天的日子过的很自在,有爱心的小女孩每天给它洗澡,抱着睡觉,李斯科估计它已经舒坦的乐不思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