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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见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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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厅街,一条享誉世界的街道,连接威斯敏斯特宫和唐宁街,汇集了外交、内政、海军等政府机关。

因此,守卫相对严格。

“受苏格兰场之邀,来此商议案情。”

“私家侦探?”

“没错。”

闻言,皇家警卫稍微检查了一下证件,便放行了。

“这是第几批了?”

“自从轮到我们站岗以来,一共来过十三,不,十四辆马车。”

两名头戴高冠的士兵低声交谈着,然后,不约而同地抬眸看向前方。

“我赌一镑,肯定又是去4号,刑事调查处的那群家伙到底在干什么?一遇到棘手案件,就要拜托社会人士。”

“可能再招募并培训两千名专业警员,才能止住这种情况,伦敦太大了,特别是东区,什么样的难民都有。”

对于苏格兰正在为什么案子犯难,皇家警卫并不知晓内情,他们也不想猜测,交谈几句后便收敛神情,如同门神般站在入口。

前方。

“我好奇,能在里面看到多少熟人,恐怕没几个土著。”

杜克驾驶着四轮马车,这是他下午从市场上购置的新装备,总价值三十镑。

很显然,他劫富济贫了。

而半敞篷车厢内,陆离正在欣赏道路两旁的雕塑,随口道:“咱们不用在意跟谁组队,有或没有合作者都行,最重要的是福尔摩斯先生。”

【我尽职了】

这是印在一尊碑底座上的话,而它四面各有一个威严狮子像。

陆离觉得它们很有趣。

“纳尔逊勋爵像。”

杜克似乎很博学,知道关于它的历史,一边驾车,一边科普:“他曾率队抵挡拿破仑皇帝麾下的法国海军,可惜,在一场战斗中,被狙击手打断了脊柱。”

“弥留之际,勋爵用手帕蒙住自己的脸,以防止军心动摇,并说出最后遗言‘我尽职了’。”

“再后来,英军战胜了法兰西,便将那艘法国舰载铜炮给卸下来,运回本土融化,用以浇筑勋爵像。”

“用兵刃铸成雕塑?”

陆离并非第一次听说这种事,自言自语道:“有种始皇帝‘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的味道。”

交谈之间,马车即将拐入白厅街。

皇家警卫没有进行拦截,只是远远地问了一句,“什么人?”

“私家侦探。”杜克应了一声。

接着,两人就顺利通过了。

白厅街4号,处于狭长街道的最前端,那是苏格兰场总部的所在。

黑色屋顶,略有些陈旧的三层砖房,常春藤顺着缝隙盘旋缠绕而上,可能是季节原因,亦或者,雾都终年难见阳光,茎脉看上去干枯、褐黄。

“这地方可真萧瑟,要不是有戴着高筒盔的警员站岗,提醒着这儿是个严肃的地方,外来人很难将其认作国际大都会的警局总部。”

杜克无法抑制话痨本性,口中絮絮叨叨。

而陆离则看向前方,一名高级警司正拾级而下,并朝他们招手。

“两位是来协助破案的私家侦探吗?”

“没错,我看了前几天的报纸,上面说苏格兰场需要热心市民提供帮助。”

听到陆离的回答后,警司脸上浮现出更为真诚的笑意。

不知为何,最近来协助探案的侦探都格外客气。

从事这一行的人素质变高了。

温斯里和同事们普遍都这么认为。

“两位,请跟我来,马车又由专人帮忙停放,不用担心。”

“感谢。”

话落,杜克在心里缀了一句:

温斯里先生。

没错,这又是一位老熟人。

不仅杜克认识,陆离同样认识。

入学考试,陆离接触的第一位公职人员便是温斯里,彼时,他还只是个小警员,上门邀请侦探先生担任特别顾问。

坦白来说,陆离着实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再次相见。

同时,内心生出一种“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的感觉。

当初那个描述尸体情况却把自己整吐的青年,摇身一变,成了高级警司,看上去也成熟了许多。

“两位叫我温斯里就行。”

“请跟我来。”

如果苏格兰场只是遇到一桩鸡毛蒜皮的小案子,没必要惊动这么多人,更不会让一名警司表现得如此热情。

开膛手杰克案?

陆离低头思索着,他没有冒昧询问温斯里,毕竟,今时不同往日。

在这个世界,雾都大名鼎鼎的侦探是夏洛特·福尔摩斯,而陆离只是个外科医生,正在踏出迈向侦探事业的第一步。

至于杜克,也不是国王学院中一名受人尊敬的教授。

换而言之。

不管入学考试时,在雾都建立了多么深厚的关系网,在此都起不到作用,相当于重新来过,开启一段新人生。

当然,陆离觉得当一个无名之辈,没什么好失落的,只要其它考生跟自己同起点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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