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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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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以刚才的一幕告诉他们,他皇埔轩不接受威胁,不与敌军谈任何条件,一字不谈,一步不退,直接杀个精光,只有死人才不会说废话。

攻下山寨,花了不少时间。

一共斩除山贼八千四百七十人,缴获金银财宝无数,救出百姓一千三百人,其中女人八百二十人。

此消息一传出,周围所有百姓朝京城方向齐跪:“谢谢轩王殿下。”

而太子府的书房,却是遍地狼藉。

“岂有此理。”太子怒拍桌子,面色因为气怒,变成了紫色。

心腹:“太子殿下,消消气,别伤了身子。”

太子怒道:“如何能不气,这些人手可是本太子花了多少人力精力财力才培养出来的,如今却被皇埔轩一锅端,杀得一个不剩。”

太子深吸了一口气,对心腹吩咐道:“都处理干净了,不能让人查到本太子身上。”

心腹:“是!”

所有人都走了之后,太子负手,立在书架前,仰头看着墙上挂着的一副字:“忍”

这是他的恩师告诉他,在没登基之前一定要忍住。

可是,他能忍吗,皇埔轩一而再再而三的破坏他的好事,却怎么都杀不死他,想想就恼火。

这一次他去了伏云山,为何没有人来通知他,难道他太子府的人都是饭桶。

镇国侯府,惠儿一脸兴奋地对欧阳靖雪说:“小姐,轩王又立功了。”

自从上次赏花宴之后,欧阳靖雪气了很久。

不过,冷静下来之后,觉得轩王更加吸引她,正因为轩王如此霸气,所以他的身边还没有女人。

如果轩王也如同其他皇子一样多情,此时他的王府早已人满为患,这样的轩王不值得她去爱。

放眼望去,整个京城,有哪个女人比她优秀,除了她欧阳靖雪,有哪个女人能配得上轩王。

欧阳靖雪一脸娇笑:“看把你兴奋的,轩王又立了什么大功。”

惠儿把伏云山剿匪的事说了出来,末了还星星眼地说:“小姐,年都没过完,轩王就急着去剿匪,真是个爱民如子的好王爷,你看其他皇子,除了吟诗作对,斗鸡遛狗还会什么?”

欧阳靖雪笑骂她:“这话在这里说说就行了,小心隔墙有耳,被人知道了,小姐我也保不住你。”

惠儿吐吐舌头:“奴婢的意思是说小姐你有眼光,一挑就是所有的皇子中最好的一个。”

欧阳靖雪一脸娇羞:“就你贫嘴。”

坐到琴边,扬手,弹起了她最喜欢的一首曲子《塞下寒梅》,这是京城有名的乐师专门为轩王所写的的曲子,描写的是轩王征战沙场的情景,磅礴大气,扣人心弦。

她轻轻的闭上了眼睛,恍惚之间看到自己跟轩王一起策马奔腾,踏过千山万水,看了一场又一场的盛世烟花。

点点滴滴的爱恋顿时化作漫天飘飞的幸福音符,鸟语花香,天涯尽头,海枯石烂,永不分开。

道不尽的爱意萦绕在心间,悠扬的琴声带来的是幸福和甜蜜。

悠扬的琴声划破了稀薄的空气,她亦是有些紧张了起来,绽放在冷风之中是那张微笑、美如仙女下凡的小脸。

心底突然又生出一股无法抑制的酸楚,这股酸楚太过于复杂,以至于让她在仓促间无法理清里面的情结。

似不甘,似心痛,又似甜蜜,轩王何时才能知道她的心意,再等下去,她就要成为老姑娘了。

还有一天,就要到达京城,今天晚上又要露宿野外。

李沫只不过去解了个手,回来时冬哲的身边直挺挺地站着一个人,不用走近,李沫就知道那个人是谁。

真是阴魂不散,本以为他已经走了,谁知道又杀了个回马枪。

李沫双手抱臂,阴阳怪气的说:“皇埔轩,你不是已经回京城了吗,怎么又出现在这里?你真的很闲呀,有时间不如多去剿匪,免得匪祸横生。”

轩王一路赶过来,急切想看到她的好心情,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沫缓缓地走过去,今天刚好是生理期的第一天,可能是因为一路奔波,没休息好,肚子痛得很。

面色微微地有些苍白,大风吹动之下,有一种飘零的美。

轩王眉头一皱,想要脾气,可是看她这副样子,却突然说不出话来。

他想说什么呢?想说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出个远门把自己折腾得一副病殃殃的样子。

轩王命令冬哲生火,待火势起来后,让李沫坐在火堆旁。

这么冷的天,李沫当然不会拒绝。

暖意融融,李沫坐在用树枝垫起来的板凳,伸出手来在火前烤着火,苍白的脸颊慢慢恢复了些红润,

轩王看了李沫一眼,就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想了半响,才问道:“你刚才干什么去了。”

李沫想说:我大姨妈来了,我要侍侯着。

轩王肯定会说:你大姨妈在哪里?怎么没看到她过来?

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李沫噗哧一声的笑了出来,其他人不明所以的看着她。

李沫一秒回归正经:“解手,难道这个也要汇报吗?竟然不知轩王殿下有这个爱好。”

轩王没在说话,一刻钟之后:“你在这里等着,本王去去就来。”

小半个时辰之后,李沫都要睡着了。

轩王姿态潇洒的坐在火堆边,翻烤野味,顺风而来的,是令人留口水的香气。

淡淡的月光之下泛着悠悠的光泽,李沫眼睛盯着兔肉,努力地咽了下口水,说道:“还以为你跑到哪里去了,原来是去打野味了。”

轩王继续翻烤着手上的野味,淡淡的说道:“本王特地为你抓的,能尝到本王的手艺,是你的福分。”

李沫嗤笑道:“是我让你去抓的吗?是我让你烤的吗?”

轩王哼了一声,也不作答,架子上的香气越来越浓,兔肉已经呈金黄色,不断向下滴着油,看起来十分诱人。

李沫知道这一次出门必定风餐露宿,所以随身带有调料。

轩王撒上调料之后,烤肉的味道更香了。

李沫的鼻翼动了一下,深深的吸了一口,赞叹的说道:“皇埔轩,没想到你还有这个本事。”

“好了。”轩王拿起架子,撕下一只兔子腿。

李沫没想过轩王会给她,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理念,刚想动手去扯另一只兔腿。

轩王却挡住她的手说道:“等等,烫。”

一边说着,一边左右手的来回颠倒,不断的吹着气。

过了好一会,才递给李沫,说道:“好了,能吃了,小心烫嘴。”

李沫狐疑地看着他,这丫的这么好心,该不会有毒吧。

想想也不可能,毒死她有什么好处。

李沫接过兔腿,撕下一小块肉,放进嘴里,只觉得香而不腻,外酥里嫩,十分可口。

笑的眯起了眼睛,伸出满是油腻的手竖起大拇指,嘴里含着肉,含含糊糊的说道:“好吃。”

轩王闻言很是开心,只是他的表情依然冷冰冰的,说道:“好吃就多吃点。”

一边说,一边掏出刀子,将另一只兔子腿切成小片,放在架子上用小火温着。

李沫看了他一眼,疑惑的问:“你怎么不吃?

轩王:“本王看着你吃就行。”

李沫看看天,再看看四周,无比确定这是晚上啊。

难道因为荒山野岭的原因,轩王出去了一趟,已经魂飞魄散。

而此刻在她面前的是狐狸精变得?

看看瞪大眼睛惊悚的看着轩王的冬哲,无比确定的,这个轩王不是鬼上身就是被人掉包了。

李沫一边吃一边口齿不清的问:“你真的是皇埔轩吗?”

轩王眉梢一挑,淡淡的说道:“那你要不要确认一下?”

李沫:“怎么确认?好像我跟你不是很熟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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