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两人已经处在同居状态,珍妮特对《罗拉快跑》的发行工作一清二楚。于是,女人第二天几乎毫无障碍地就将所有事情接手过去。
西蒙原本还想先陪着帮她过渡几天,却被直接拒绝。
珍妮特的理由也很强大,西蒙在身边,她容易心软,发挥不出自己的实力。
西蒙并不知道珍妮特随后是怎么工作的。但随后的周四下午,就后续发行权问题完成第一次正式接洽之后,麦克·梅多瓦便急匆匆地打电话过来,语气里甚至带着几分委屈地控诉珍妮特真是太不懂事云云,希望西蒙能继续亲自出面,不要放任一个女人胡闹。
虽然有些疑虑,西蒙却不会贸然听信麦克·梅多瓦的一面之词。
只是,当天下班之后,西蒙还没来得及询问珍妮上午谈判的经过,女人就已经带回了另外一份合约:美泰公司以230万美元的价格买断《罗拉快跑》一系列角色的人偶发行权。
即使票房火爆,《罗拉快跑》的周边版权肯定还远远无法和《星球大战》之类的超级IP相比。
而且,作为一家生产芭比娃娃为主的玩具公司,美泰看中的角色形象肯定只有罗拉一个,曼尼等角色显然也不会受到消费者欢迎。因此,珍妮特等于将一个单纯的罗拉人偶发行权卖出了230万美元,这远远出乎西蒙的预料。
根据行业内的一些资料,西蒙此前对这笔生意的最高预期也只有150万美元左右。
既然如此,西蒙自然也不会再怀疑珍妮特的能力,非常放心地将所有事情都交给了她。
此外,西蒙随后又对自己手中的两家公司进行了适当调整。
经过一番左手倒右手的运作,与《罗拉快跑》相关的票房分成、卖断收入、周边营收等进账都将从丹妮莉丝影业转归维斯特洛公司所有。
这种剥离是为了适应艾米的合约,双方在签约之前就已经为此达成一致,艾米的5%公司净利润分成中并不包括《罗拉快跑》的相关收益。
紧接着,同样是为了避免和珍妮特之间的财务状况越发纠缠不轻,西蒙又以维斯特洛公司的名义拟定了一份正式的补充合约:作为占股61.5%的投资方,珍妮特从《罗拉快跑》中获得的收益分成只需要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结算。
这份补充合约意味着在款项结算之前,维斯特洛公司完全可以自由操作这笔资金进行再投资,产生的额外利润并不需要再与珍妮特进行分成。
西蒙同时也打算在下半年以维斯特洛公司的名义进行股指期货运作,乃至后续更多的投资动作。
搞定了这两方面,《罗拉快跑》突然过于成功之后隐藏在西蒙身边的一些潜在地利益纠葛也彻底理顺。
内心深处,西蒙终究还是一个缺少安全感人。
不搞定这些,他甚至担心自己会遇上《当哈利遇上莎莉》中男主角描述的某种情形:两个人在某一天不爱了,反目了,然后为了一个价值8美元的餐盘到底该归谁,歇斯底里地浪费1000美元电话费隔空争执不休。
珍妮特显然看出了西蒙性格中的这一点,因此才会不厌其烦地写出一张张欠条让他按手印。女人知道自己这么做,西蒙不但不会抗拒,反而会感到很轻松。
西蒙对手中两家公司进行调整的同时,由于珍妮特分担了《罗拉快跑》的发行工作,其他很多事情也都开始更具效率地快速推进。
美泰对于尽快推出罗拉人偶显得非常急切,这其实也很好理解。
因此,完成签约之后,对方三天之内就将230万美元资金打入维斯特洛公司账户。西蒙随后以贷款的名义为丹妮莉丝影业注入了100万美元资金,艾米·帕斯卡尔终于不用再自掏腰包雇佣助理,公司也开始正式招聘更多人手。
有了钱,艾米也很快将《当哈利遇上莎莉》的剧本谈了下来。最终价格为15万美元,不算便宜,但对西蒙来说也绝对不算贵。
不过,为了拿下这个剧本,丹妮莉丝影业也向诺拉·艾芙隆许诺,公司一年内就会启动这一项目,而且制作预算不会低于1000万美元。
如果违约,剧本版权将自动回归对方手中。
至于《低俗小说》,由于不必再兼顾《罗拉快跑》的发行,西蒙在随后一周就拿出了第一稿剧本。
虽然猎户座影业非常不看好这个项目,乔纳森·弗里德曼还是帮西蒙谈下了一份与《死神来了》相当的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