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安静片刻,望着他笑了,透澈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泪:“骗子。”
顿了顿,她扭过头去,眼泪落下来:“但我会如你的愿。” +++++++++++++
作者有话要说:十年的相处,养条狗都会有感情,更何况是人,南叔不是石头做的,所以也不会完全没感觉,真是装得一手好死,也作得一手好死。
对夕夕来说,她束手无策,要打开一把没有钥匙的锁,她做不到,暂时也只能放弃,不过现在的状态,心还没死。
其实真实生活中比女主爱得还卑微的也不在少数,反正人都是没爱上之前,以为自己是这样的,爱上了陷进去了,才发现哦,原来自己是那样的。
当然这么卑微的方法不值得提倡啦,但是如果不幸碰上那个能让你爱到痛得死去活来的傻逼,也未必是一件完全的坏事。
简而言之,就是77基本不相信有人可以爱得特别洒脱,能够在恋爱里游刃有余的,不管男的女的,感觉就是没真正爱上。
☆、第 16 章
回到盛世后,向南砰地关上了卧室门,心情烦躁地把自己扔到床上。他隐隐感觉林夕今夜有些不对劲,离开不只是说说,像是要跟他来真的。
但是转念一想,离家出走这种事儿她以前也不是没干过,哪次不是绷不住了就回来了。这么想着,他心情稍微平复了些,就该干嘛干嘛去了。
第二天他去上班,林夕睡到中午才起来。昨晚和他谈过之后,她几乎就没怎么睡着,到天亮才迷糊过去。
人说愚昧就是重复相同的事,却希望得到不同的结果。所以以此推论,她留在向南身边十年,对他好,包容他,理解他,都换不来他对她的爱,那么显然她再留下去,也不可能得到不同的结果。更何况,他不把心门打开,她根本无计可施,倒不如试着离开。
从床上爬起来,她稍微洗漱了下,就打电话让邵孟来帮她收拾东西。
邵孟听说她准备搬走,而且语气平静,像是慎重考虑后做的决定,不是以往那种赌气行为,心里竟松了口大气。他赶紧去往林夕所住的套间,进门时看见她,不由一愣,她脸色发白,眼底发青,似乎有些虚弱。
果不其然,林夕接着就连打了两个喷嚏,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昨天淋了点雨,有点感冒。”
邵孟眼色一沉,大步走上去,抬手试了试她的额头,还好,没发烧,跟着就按住她肩膀,将她推到客厅的餐桌边坐下。她额发湿漉漉的,像刚洗完脸,所以他猜测她起床没多久:“还没吃饭?”
林夕点了下头:“好像不怎么饿,又急着收拾东西搬家,就没弄吃的。”
邵孟开始挽袖子:“不能不吃东西,会饿坏身子。” 说完就大步流星地朝厨房走:“给你煮碗面,很快。”
片刻后,一碗热气腾腾的西红柿鸡蛋面就端上了桌,上面还滴了几滴香油,洒了些切得细碎均匀,绿油油的小葱花,碗沿上搭了一双木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