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刘律师的口供,由于死者家逢巨变,加之立下遗嘱,有充分的自杀倾向,在案发现场也没有发现别的疑点,所以此次事故被定性为单纯自杀,很快结了案。
骨灰刘律师带去给了林泽平,林泽平悲恸之下,当即决定翻供。遗书和钥匙则交还给了向南。
向南在听刘律师说林泽平要翻供时才从恍惚中回过神来,林夕的遗书上说过,林泽平的事,以后就拜托给他了,所以他不可以让她失望。
他让刘律师去准备上诉材料,自己则再去找了一次何叔,同意把仁恒所有的股权转移到何叔的儿子名下,换得何叔的帮助。
由于林泽平积极配合调查,态度良好,加上何叔从中周旋,二审改判,免除死刑,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何叔私下告知向南,倘若林泽平以后身子出现毛病,可以保外就医。
而另一方面,林夕的遗嘱被刘律师执行,她名下持有的所有朗廷股份,尽数赠予傅夜司,珠宝工作室给了阮桃芝,房产和存款给了父亲,唯有其中那套十年前的旧居,赠予了向南。
在林夕的骨灰下葬之后,向南也褪去了仁恒主席这个光环,回到了他们最初居住的地方。那里是一切的开始,也是一切的结束。
在她消失之后,他没有流过泪。伤心和软弱,都被他在身体里禁止了,他绝对绝对不信,她已经死了,只要不承认,这件事就没有发生。
她一定,只是偷偷地躲起来了。
旧居卧室的抽屉里,躺着她的日记本,那时她害臊,死活不肯让他看。他拿出来,轻声说:“你再不出现,我就要打开看了哦。”
房间里静悄悄地,没有回音。
他笑了笑:“那我就当你同意了。”
用力一拉,旧锁就断了,他慢慢地翻开,一页一页:
桃芝说救我的那个人叫向南,我缠着蔺叔叔帮我查了他的信息。哼,臭家伙,竟然敢夺走我的初吻!
今天偷偷地去看了臭家伙一眼,长得还蛮帅的,要怎么认识他呢?
故意骑自行车跌倒在他面前,他果然来扶我了,可是他竟然都认不出我,我长得有那么过目即忘吗?!
跟他坦白了我就是之前被他救的那个女孩,说要请他吃饭,他同意了,耶!
哼!他竟然有女朋友!
他对女朋友真的好好哦,好羡慕那个女孩,好想被他照顾。
原来她叫温暖。
她也不怎么样嘛,一副削尖了脑袋想钻进我们圈子的模样。
她竟然主动去缠着傅夜司说话,似乎对他很感兴趣。可是她是有男朋友的人啊……
我觉得她根本配不上臭家伙。我要把臭家伙抢过来。
他叫我以后不要再见他了……好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