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这几个小伙伴都有自己的梦想,林雅天生学霸,梦想做科研,花姐天生媚骨,梦想做模特,做选美冠军,林舒梦想最接地气,想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而老余的梦想最扯淡,他看了太多港片电影,向往那股江湖气里的英雄。
人生就是一种事与愿违,老余长大后,不仅没有变成被人仰慕的英雄,还成了被人嫌弃的混混。
生活,在麻木中浑浑噩噩,那一天在墓碑前,他突然醒了。
他必须做点什么,否则有一天他都会嫌弃自己。
“所以,我不需要你对我有什么改观,纯粹是我个人行为,没想让你们俩知道。”
上官瑶愣了一会,最后的答案,过于出乎意料,人的内心和宇宙一样复杂,她以混混的形象去判断余生,显然过于简单了。
她沉默了一会,说道:“想知道我为什么对你有偏见吗。”
“因为我是混混啊。”
她摇摇头,“也有我自己的原因。”
小时候的上官瑶,的确是一个温顺的乖乖女,说话不敢大声,听老师的话,听爸妈的话,文静乖巧的小绵羊,但正是过于老实了,上学时候没少被混混骚扰,觉得她长得漂亮好欺负,性格过于温顺的她,当街被骚扰,只敢低头躲开。
乖巧的人,有一种很强的羞耻心,觉得当街大吼大叫是的羞耻,她什么都不敢,让混混们更加得意忘形。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年多,她心情压抑,终于有一天乖乖女爆发了,当街大吼,赶走了混混,从此性格大变,外表还是那么乖巧温顺,但内心刚烈无畏。
对待恶人,坚决不能妥协,不能有一丝软弱,否则他们会得寸进尺。
这样的成长,让上官瑶对混混这类人,是零容忍。
老余听完,笑道:“你说的没错,做的也没错,哪怕极端一点,至少是保护了自己,以后见到我这类人,不必手软。”
“那可以再请我吃一笼小笼包吗,我昨晚没吃东西。”
“哈哈,当然可以。”
互相说了心里话,之前的偏见隔阂随之化解。
每个人都有另一面,不能单一的去概括。
上官瑶还是讨厌混混,还是看不顺眼老余身上的痞子气质,但至少她不会再恶语相向了。
吃完了早饭,老余要开车送她回学校,她摇头拒绝,要自己做地铁,分别之前,上官瑶突然对老余说道:“你在我眼里是个混混,但在你的街坊邻居眼里,是个保护他们的英雄,你做到了。”
“是吗……”
十一月的阳光下,老余茫然的站在那,腼腆的笑了。
阳光照进大学城里,懒床的小淑女,迷迷糊糊的醒来了,下意识的摸向身边,枕边人又不在了,她知道林舒去给她做早饭了。
说来也奇怪,每次林舒来过夜,她都会睡的很好,舒服得第二天都会懒床。
想起昨晚的睡前……她下意识的脸红了,林舒还真是在她身上使坏了。
起床去了厨房里,林舒正在煮粥,韩玉下意识的看向了他的手,咬着嘴唇扑过去,“从哪学来的。”
“天赋自带的。”
调侃的话,让韩玉娇滴滴埋进林舒怀里。
很显然,助眠绝活让小淑女很满意,她小声问道:“你要自律到什么时候。”
“淑女也有饿的时候?”
“讨厌。”韩玉嗔了一句,去洗脸了。
在这之前,她可是空窗了三年之久。
而另一边的海岛上,迎来鸡飞狗跳的清晨。
惨遭羞辱的李如月,情绪暴怒,砸了不知道多少个杯子,打破了好几个佣人的头,更羞辱的是,林舒单枪匹马闯到岛上,在李家的老窝里,把孙桐打成了重伤。
他断了多根肋骨,膝盖骨被敲碎,人已经被送到了市里的医院休养。
“如月,是我不对,昨晚出去和老板谈事情,不知道这边有事,你何必发这么大脾气,男朋友没了再找一个。”
“他是在羞辱我们李家,哥你能忍吗!”
李金蝉笑着抱住妹妹,“那你想怎么办?”
“杀了林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