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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抓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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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义,通知下去,咱们河湾地这里的这些水鸟,不允许任何人来猎杀!”

虽然不知道这些是什么鸟,可元晟也是知道,在国内,这种大型的水鸟,绝对都是保护动物。

虽然是在两个不同的时空,可元晟依然要保护这些水鸟,到时候看看是不是能够带回现代社会去。

这么漂亮的水鸟,到时候放养到小米河里,每天钓鱼的时候,看着也挺好看的不是!

“好的郎君,回去之后,我就去跟大家说!”

康义不明白,这么些大鸟,看着有不少肉啊,这吃起来,应该跟鸡肉差不多。

虽然想不明白,可郎君既然已经发话,那就不去管其他的,他们这些人又不缺肉吃。

高昌这边的这个时空,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很多现代社会之中已经消失灭绝的物种,在这个时代却是非常常见。

哪怕是在这西域大漠之中,都能见到这么多的野生动物,其他那些水草丰茂的地方,还不是更多!

只是现代社会里的马场,那是在东部沿海地区,人口密集,交通发达,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大型的野生动物。

像老虎豹子这样的,根本就没有办法带过去,这大型水鸟,倒是还有可能。

毕竟马场那里河道密集,又是炎海地带,鱼虾资源不缺,这个倒是好解释一些。

至于说那些蓝色的羚羊,元晟现在还不打算带回去,先在河湾地这里养着。

马匹好解释,也没有什么人会来过问马场里的那些马匹,可这蓝色的羚羊,却是不好解释的。

在现代社会里,元晟可是专门查看过这方面的籽料。

从资料上来说,元晟现在手里的这批蓝色羚羊,跟非洲那边灭绝了的蓝羚羊倒是很像。

只是蓝羚羊生活在南非地区,这可不好解释了。

而且现在元晟也是非常好奇,这些蓝色的大羚羊,曹禄到底是从哪里弄到的,这还真不好说。

蓝羚羊毛色呈蓝灰色,体态优美又长得高大,非常适合训练好了用来骑乘。

真的带到现代社会里去,绝对不愁销路。

只是没有一点过硬的背景,元晟可不敢去冒险,他可不想到时候被请去喝茶,就王海川这个镇长,可保不住他。

别说这些蓝羚羊,就是胡杨林里的那几只马鹿,元晟都不准备带回现代社会去。

“走了妹子,咱们回去吧!”

看到张荷对水鸟不感兴趣,元晟收起望远镜,带着张荷上马:

“倒是忘了跟你说了,我给你买了几只镯子,玉石的,有雕花,回去你试试!”

“郎君,我有那么多首饰,这都戴不过来呢!”

张荷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家这位花钱大手大脚的郎君,又花冤枉钱了,之后,心里竟然美滋滋的全是小幸福。

自家郎君给自己买首饰,那说明郎君还是在乎自己的!

可惜!

张荷微微摇头,苦涩一笑,自己真的配不上郎君,自己一个残花败柳,哪里能跟世家子弟婚配!

元晟骑在大黑马上,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身后的张荷:

“什么时候想戴了,就什么时候再去戴,咱们安西元氏的主母,怎么可能没有一套像样的首饰呢,你说对不对!”

“谢过郎君!”

张荷微微低头,突然之间竟然不敢去看元晟:

“只要郎君平平安安的,我就知足了!”

“你这个……”

元晟忍不住揉了揉眉头,自己这段时间是真的不打算出去了,整个胡杨林里的人,都不想让元晟出去冒险。

特别是张荷跟彩蝶,每次他出去的时候,这母女俩就能把眼睛给哭肿了。

回到烽燧堡之后,元晟就把带过来的玉石手镯送给了张荷,一共是二十二只。

都是上好的玉石手镯,元晟花了一百多万买的,而且还是让周深给看过的,绝对是真品!

“郎君!”

看到这么多包装精美,又做工如此精细的手镯,张荷惊呼一声:

“太多了!太多了!我……”

“不多,你自己放起来,我也是一时兴起才买的!”

元晟还真没有说假话,这些手镯都是他看着还不错,这才直接买了下来,他送给李英的更贵。

不管是这些手镯,还是之前元晟送给张荷的那些戒指,都是纯手工制作的,精美绝伦,在高昌这个时代,绝对是独一份的。

“郎君,这些太贵重了,咱们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张荷小心翼翼的收起手镯,这些精美的首饰,她都会放起来,就怕一不小心给摔坏了:

“郎君,咱们家刚刚站稳,得多开垦些荒地,多招一些奴仆,这才是根本!还有……”

“打住!”

元晟满头黑线,这丫头,这段时间来,动不动就让他娶一个世家大族的女子回来,天天让他给家里再多生几个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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