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又要结束。
凡人集团,林凡从会议室出来,他刚刚主持完一个会议,准备下班了。
忽然听到信息提示音,林凡拿起手机一看,是杜涛发来的信息,坑已经挖好,就等着华亦舞往坑里跳了。
林凡微微一笑,虽然他一天都很忙,但也抽空关注了华亦舞事件的进展,根据林凡的判断,华亦舞已经差不多走到尽头了。
商人的嗅觉往往是很灵敏的,华亦舞正在谈的一些商务,比如喜事公司的代言,都已经暂停了,这些商家一个个鼻子很灵啊,他们已经把华亦舞列为了高风险的存在,静待事态的发展。
在祝女士的v博发出之后,华亦舞工作室随后发出了律师函,声称祝女士在造谣生事,警告祝女士收敛,否则不排除用法律手段维护华亦舞的声誉。
律师函警告!
这在娱乐圈,属于是一个有名的梗了。
往往到了出律师函警告这一步,说明事情已经威胁到了明星的利益,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需要开启法律维权。
而一般人和明星打官司,是非常吃亏的,因为一般人没有明星有钱,请不起好律师,多数都会败诉。
律师函警告,对普通网友是有震慑力的,对于粉丝来说,这也像是给他们加了一件神兵利器。
本来,祝女士的微博发出之后,华亦舞的粉丝都有些彷徨,心中忐忑,因为祝女士说得非常像那么回事,声称找到了七个受害者。
但当华亦舞工作室的律师函警告发出来后,华亦舞的粉丝就马上跟打了鸡血一样,感觉自己又行了,开始疯狂的控评。
“已经出律师函了,造谣的可以消停了!”
“谁再敢比比,一个个截图发工作室,一个个收拾!”
“发律师函,说明贱人说的一切都是假的,贱人等着挨收拾吧!”
“贱人,你不是说自己有实锤吗,你倒是放出来啊,没有就是造谣!”
一时间,华亦舞的粉丝十分嚣张,仿佛披上了一件护体金衣似的,对祝女士大肆网暴。
这些粉丝肯定想不到,一个大坑已经给他们的割割挖好了。
华亦舞工作室,一个员工忽然找到了华母,说是有一个人主动找到了工作室,自称是祝女士的代表,作为中间人,要来找华亦舞方谈判。
这个中间人,自称姓牛,就唤作牛先生。
因为祝女士已经不想亲自和华亦舞接触,所以只能通过这个中间人来沟通。
“姓祝的小贱人,到底想要什么?”华母问中间人。
牛先生道:“华亦舞辜负了她,她要华亦舞付出代价。”
华母冷哼道:“放屁!如果她的目的是整死我儿,她声称有实锤,为什么一直不放出来,她想要什么,直说吧!”
牛先生道:“哈哈,姜还是老的辣,一口价,700万!”
华母一点也不意外,冷笑道:“搞半天还不是为了钱,还真是狮子大开口啊,700万,太多了!这个小贱人,值得那么多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