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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祈祷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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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口被子弹穿过,雨水正在冲刷着流动的血液。他躺在湿漉漉的草地上撑开手,回忆属于他的走马灯。

母亲不详,父亲也不知道是谁。他出生时就被丢到了垃圾桶里,快死了。结果硬是靠着一口气活下来了,被一位路过收垃圾的爷爷收养。他在他十一岁时也去世了。

这个年纪没成年,干不了什么。他就去最乱的那条街里办了一张假证,出去打工。证件上是十八岁。他本来就是黑户,在后来上户口时也按照原先的出生年月登记了。

他游走在各个城市的边缘,遇到有人赏识,带他。他就停留在了那座城市,慢慢干上去,干成了包工头。

他其实也知道他被那个人带在身边是为了给那个人当只替死鬼。

他是一个没有未来的人。

再过不久,天气会变得晴朗。微生物会腐化掉他的尸体,抹去他在世上所存在的痕迹。

他有点担心于芷。要是他们去找于芷怎么办。他把他们想要的证据放在了保险柜里,敲开来就能拿到。拿到了,应该就不会再去找她的麻烦了吧。

他想她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长大。

虽然中途爱上了他这个烂人。但她到了大学以后,去认识了年纪相仿的优秀男生,应该会忘掉他这个烂人吧。

美好地谈一段校园恋爱。然后结婚,有幸福美满的一生。

他用他的生命祈祷。

可是用他这条贱命起誓,真的是祝福,而不是诅咒吗?他的身体已经动不了了,意识也开始涣散。

这是什么呢?

陆为想,大概是爱吧。他爱于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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