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天过去,即墨渐渐习惯目前的生活。
比起民生便利的新时代,样样费时费力没效率、事必躬亲的古代,对于穿过去的即墨简直就是苦刑。幸好他是个贴身小廝兼书僮,不用做太困难的工作。
一开始不适应是必定的,但人类的生存本能很强,即墨边做边学,对于肉体主人「阿福」的认识,也透过和李大丁的对话探知不少。
思绪回到他穿越来的第一天,让李勤攸带回院落净身取暖的时候。
脱光了衣服,才从一连番事件的轰炸醒觉,首先感到异样的是他的视界,身高一百七十二的视线不该这么低。望进木桶中的热水,模模糊糊映照在上的并非熟识二十年的面孔,而是一张稚嫩小脸。
圆圆的脸,有点塌的小鼻子,浓眉粗短,底下镶了两颗黑亮圆眼。举起双手,十指往掌心收缩,不是小麦色的成年人长指,而是肥肥短指。
初步预估,这身体的主人大概十二、十三岁吧,后来从李大丁口中得知,他已经十五岁了。
十五岁还小蒜苗样,连根毛都没长,发育也太不良!
每每洗澡前脱光衣服,看着一丝不苟的自己,即墨很是唾弃小孩身材。
照理说,奴僕了不起能在过年洗上一次澡,但在得到李勤攸的应允,使用少爷用过的温水净身后,他也能天天洗个乾净。否则一身汗臭溼黏,习惯净爽的即墨哪受得了!
奇的是,除了第一天沐浴,后来李勤攸没再让他侍奉在侧,只让他站在屏风外候着穿衣而已。主子没说原因,他也不敢问,此乃悬案之一。
这日午后,秋高气爽,凉凉金风吹送,即墨舒服得瞇起眼睛享受凉风快意。
李勤攸在亭子里作画不让人打扰,他站在亭外,供主子随时差遣。气候宜人,美人在侧,好不愜意。
即墨万分幸福地沉醉在寧静午后,不远处有脚步声接近,打断他的美好时光。
「二少爷,大少爷来信。」前来的僕人呈上一封信,李勤攸搁下画笔,信步走出凉亭,接过书信撕开封蜡展信观阅,眼神一变。
「即墨,我得出门一趟。」话,说得轻描淡写;神情,淡漠诡譎。
「这路上不见得平安,是否要跟,你自个儿取决。」李勤攸缓缓将信纸撕成条状,再一片片撕成碎片,扔入火盆燃火烧尽。
「看是回三弟那儿,还是想到别的岗位,说一声,我帮你调去。」
即墨冷汗涔涔,这么快就到分歧点了吗?
甲、跟着李勤攸不离不弃,继续攻略李勤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