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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秋穿上西装的一刻,林春就觉得自己跟陈秋所走的路是不同的。一个是文化,一个是商业,文化跟商业本来就不是相生,是相剋:有文化的地方,不会有商业,一旦商业出现,便侵蚀文化的纯正,如将一个清白的女孩调教成一个野性的坏女孩,许多珍贵纯洁的特质都没了,所以文化与商业根本不能并生。

林春和陈秋也是这种关係吗?思及此,林春合上眼,把脸贴上陈秋平坦的腹部。他不忍去看现在的陈秋,出色而遥远,这个人不可能属于他,然而,他却早就属于陈秋,这是一段不公平的关係,但林春并无方法去改变现状。捨不得抽身,就只好等待着毁灭性的结束,被毁掉的,一定不是陈秋。

「人总要改变。你也变了,我若是不变,又怎能与你并肩?」陈秋的声音很柔,柔得让林春心里打颤,反觉得自己行为幼稚,便放开陈秋。陈秋顺势将林春推下床,以腿压着他的,脱去西装外套、把领带扔下床,解开衬衣钮扣,露出大片白晢的胸膛,他说:「现在我脱去那一身衣服,不又是你所认识的陈秋?有些事情是必定要变,然而,一个人无论变成怎样,心底里总有一块东西是不会变的。」

「怎可能。」林春别开脸。陈秋哭笑不得:「看,你不就是吗?由中六到现在,你变了多少,恐怕只有你自己知道。可是,无论我怎样做洗脑教育,你还是不信任我。时常认为我是个下流的花花公子,幻想我哪天跟女人鬼混,就会跟你分手,我总是不诚实的、多变的、没有道义和良心,在你心中,我不是一隻只有慾望的野兽吗?」

林春正眼看着陈秋,他的样子果真没有变过——又能有多少变化?他们每一天都见面。他这时的样子,甚至跟中四时无大差别,只是身子抽高了,轮廓分明了,渐渐脱去阴性的水秀,日益清俊。而林春自己何尝没有变过?虽然他不能说出自己的变化,也说不出自己在哪一分哪一秒开始变,但结果是,他与昔日的自己有很大分别。这种改变却那么自然,自然得教人吃惊。

「我……并没有这样看待你。」

「不,你有的,我知道。春,你很敏感,但并不敏锐。一些极细微的事情也足以使你善感伤怀,然而你却迟钝得没有察觉到旁人的感情。你看不出叶芝一早就喜欢你,看不出我对你真正的想法,看不出自己有多笨拙,所以戴志伟才一早发觉我们的事。」陈秋凑近林春的脸庞,林春看到那蛊惑人心的桃花眼,眼里转着一眶水润,经常闪烁,好似万花筒般,由不同的角度看过去,就能看见不同的纹彩。那是一片幻象。

时而清澈见底,但那到底不是清净,只是一片用来骗人的淤泥,是由不同的感情和经歷所堆积出来的,或者保留了最初的一点纯净,更多的是狡猾、虚偽、慾望、黑暗,调成那一种丝质的、状似无辜的纯黑,便去欺骗世人。

陈秋说:「我知道你的特点。我利用你的弱点,去达到我的目的。心软、矛盾、自欺欺人,你是一个很软弱的人,寧愿压抑自己的慾望、欺骗自己本来就没有慾望,藉此逃避失败。花了不少工夫才把你勾上手,我是不会放手。」

林春知道他应该如何反应。假如这是一个典型的爱情故事,他应该扑上去拥着陈秋,一脸涕泪与感动的微笑,再跟陈秋起誓,诉说彼此的承诺与爱语。然而,这是现实。在现实中,没有恆久的感情,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大家都很习惯改变。什么不变、什么永恆,都是笑话。人一面对利益,便会反面。

当大家走上不同的路,很自然会分开。他们会发觉很难跟对方说话,每说一句话,就小心翼翼的、害怕伤害对方、触到对方的底线。难受时就避开对方,渐渐变成习惯。没有分离,只有疏远。在生活中,无论是相恋或分手,都不需要轰轰烈烈的告白、撕开脸皮大吵,感觉对了,就自然走在一起。感觉变了,就渐行渐远,即使对方淡出了自己的生活,也不会觉得特别痛苦。

林春躺在床上,不言不语。陈秋以拇指抚过他的眼睛,说:「你是下垂眼,看起来很普通、善良,也很好欺负,怎么偏偏有一副硬脾气?真是牛皮灯笼,『点极都唔明』。以前我觉得跟你相处很累,三不五时跟你剖白,剖白过后你又不肯相信我。现在我都认了。」陈秋叹一口气,伏在林春胸前,说:「我累,但我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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