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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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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涟漪

白曜长到了很大的年纪,她让灵遗改口,不许再叫她小白曜,要叫大白曜。大到盛夏时他们衣衫不整地睡在一起,她的侍者朝云见状会大惊失色,吓得丢掉手里的水盆,伏倒在地。白曜也明白那是为何。他会向朝云解释,事情不是她想的那样,他对白曜什么都没做。白曜却觉没有什么好遮掩的,反正前两年去覆杯池玩,他们都见过彼此的裸体。还有共过生死。

那天天气很好。密叶下的光斑碎洒半池,他潜进碧蓝的水里不见踪迹,波光似藻荇般摇,他的身影掩在更暗的底下,缓缓向她在的岸边靠近,长发的摆动总慢了一拍,就像鱼张开鳍那样,时而往上掠出片鳞,然后探出头,倚上凸向池中的青石,托腮望向她笑,默然等涟漪一环环合拢。她像捧花一样,将揉乱的衣服捧在胸前。看向他,觉得和他四目相对的感觉很怪。环顾别处,又实在没什么好看的了。

害怕。她说道,撑着石板伸长脚,用脚尖点了点水面,旋而缩回原处。

他反要取笑她:大白曜竟然从来没有下过水,我不在的时候,没人带你去玩吗?

有,我在岸上看着。我说我不喜欢,他们就不会来烦我了。坐船会头晕,后来,要碰水的场合都不常去了。

竟然怕水,你真不像个南人。他远远取了一觞酒饮,继续问,今日为何说想来凫水?

偶尔还是想来玩。白曜说着,随手对着灵遗的脑门一推。他却猝然握住她的手腕一拉,将她抱下水。她顿时慌了,手脚并用地扑腾,狰狞地扭动想要挣开,却是一点点把他往水底按。放开我,她连声喊着。他却没法说话,不知吐了两个什么字就断了,但抓着她手腕的手一直没松开。他不动弹了,也没有声响,只是微微向后仰身,随水漂离岸边。

明知已经够不到岸了,白曜还是不死心地伸出另一只手奋力向前扑。就差一点。这下她不知该怎么办了。恐惧在一刹间刺穿骨髓,再是冷水临头灌下,水底的日光像是异世之物,被潮涌任意揉碎,封印失灵。她闭上眼,迎着翻搅不止的水花伸出手,再度被水花吞噬,用完了最后一点力气。

没了。他若不拉着她,大概至少能活一个。让她死好了。但他到现在都没放手。她知道他是可以信赖的人了,但已经晚了。

会有人注意到来捞他们吗?今日出行只带了寥寥几个侍者,正守在一箭外的车驾歇息。

灵遗,没了。

她感到自己在变轻,一点点往上漂,头顶又照到日光,不再那么冷了,像是冬日抱着薰笼打瞌睡的天气,节庆时所有人都在忙自己的,没有人会来陪她,可她总是不死心地坐在那,睡一会醒一会,直到天明。到最后只有白蛇来陪她,衔来新的香丸,绕着她,盘过肩上,问要不要留下来陪她,这样她们都不会孤独了。

为了我,不当公主也可以吗?白蛇不会人语,但她好像能直接明白它在想什么。

公主?她感到这两个字眼无比陌生,从来没有人真的把她当成公主。她果断回答:白曜不要当公主了。

哪怕也要抛弃灵遗?

他算什么人?

他白曜醒了,是在岸上,她挺身坐起,看见灵遗手里还捧着一条符咒,烧得只剩下最后一点,他对上她的眼睛,凶巴巴地说:不要把自己的身份和道号交给那条蛇,你忘了以前是怎么死的吗?

忘了。你不许凶我。她理直气壮道。

这次总该记得了吧。

你才像是坏人!坏人!谁要你救我了,自作多情。我本来就不想活了,有什么意思啊?

灵遗话语一哽。背向她侧卧斟酒,饮罢仰天躺下,无可奈何地说:你该庆幸今日有我在,不至于酿成大祸。来日我定将那条蛇捉来斩了,摆在你面前,让你看看它本体是什么腐朽衰物。

你以为自己是何方神圣啊?太后的一条狗罢了。

他不语,她正得意洋洋以为自己吵赢了。他又侧身拽了她一把,她跌在他身上,撑起身时见了他的脸,忍不住继续骂,猪狗不食汝余?,北

她被他阴恻恻的目光吓住了,一时噤若寒蝉。

怎么不说了?说啊。他轻描淡写地挑衅道。他的眼睛完全黯了。一只手还抓着她,就是刚才在水里抓的那只手。方才的痛还没好,她觉得自己的手腕都快被他捏碎了。

你别以为我会被你吓到!她想这么说,至少可以给自己壮胆,但是真的被吓住了,什么也说不出。原来他以前从来没真的对她凶过。猪狗不食其余的应该是她,再怎么也不能骂方才的救命恩人,如此算是以怨报德。但她也没说错啊,见不得人的事都是他自己做的,凭什么不让她说?

对峙许久,她正发呆想事情,他又把她甩开,背过身,不说话,喝闷酒。她发现他的踝边有个显眼的血口子,已经凝固结成暗色。

她愣了愣,跑回水边自己玩。玩什么都没劲,就望着天思索,有没有什么法术能让人在水中吐纳无碍呢?这样她就不必从头学游泳了。灵遗说没有。但往后三月间,她还是很快学会了游泳,只是不能像他那样,潜在水里闭气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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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为他还会生气。但是意外地没有。回宫后几日,他如约来见她,就再也没有提起那天的事,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他的表现也平淡得没有变化,一样的寡言,一样的苦瓜。但她知道他故意粉饰出从前的模样。他们之间有些东西已经变了。手上的淤青,他脚上的伤不会骗人。他会更直白地命令她别做某事,而不是一边备着糖,循循善诱地先把她哄开心。她会直言不讳地跟他吵架。

这么说来,她与他反而离得更近了。不必他发问,她就会不由自主说出自己心里的想法,所以他才总规劝她。她再也没法患得患失地构想,他终有一天不再来的情形,又被流放去外地什么的。因为她的确不能没有他了。到时候带她一起走吧。他能带她走吗?没关系,她会像学会游泳那样,学会私奔的。

·

今冬下了第一场雪。雪霁时分,白曜去华林园玩,恰好碰见灵遗挽着太后出来走。那时她才觉出,骂他的幸臣出身是很过分的事。他在太后面前总是卑躬屈膝、如履薄冰,表里不一地陪笑,连如今太后还政新君了,仍旧如此。那并不是他原来的模样。连太后都知道他性子太介。也正因如此,以前太后经常不留情面地训斥他,教他唾面自干,好好磨一磨自己的性子,先搞清楚什么是为人臣之道,再谈进取和图治。这样的情形白曜都不敢想象,光是看他在外面低声下气地侍奉太后,那些富贵都是他勉强折着自己,一步一稽首换来的,她就心痛了。心像一块陈年的烂抹布绞成一团,污泥里的暗刺不由分说地扎穿各处,那就是心痛,以前只听人把此话挂在嘴边,从未见谁真的痛过,如今算是知道,原来真的会痛。但是很怪,明明不关她的事。她也绝不是珍惜灵遗,知道也许这些只是她一厢情愿的误解,灵遗根本在其中自得其乐。白曜只是不明白,很多困惑不解。

太后知道在自己身边的灵遗总是带着面具曲意逢迎吗?她满足于这样没有真心的讨好吗?威权之下哪会有真心。还是说,她本就以折弯一个做不好佞臣的硬骨头为乐,若是一折就弯,嗷嗷乱叫地求饶,也教人一下就无趣。真的硬骨头也不会做幸臣,灵遗是自己性子别扭拎不清,总以为可以勉强一下自己,真的做了,又觉得太勉强,每次都做不到底。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说的可不就是他。

哪怕她中途就败兴地跑走,这种心痛还是持续了很久,并不很强烈,却像痰一样正好卡在喉头。往后好几天,她都寝食难安,瘦了好些。她开始想逃离这个令她难过的地方,一成不变年复一年,高墙围拢的天空。很快她因体弱染上了病邪,浑浑噩噩地卧病半月,又到她最讨厌的元会与元夕,灵遗无暇顾及她,来得也少。每年到这个时候,她的心情就特别糟,又忍不住想摔东西。但灵遗已经劝过她,她也决定改掉这个陋习。于是,她决定另做一件大事,在元夕夜撇下所有侍者溜出宫,看灯会。

此日宫禁守备不严,得手比她想象中更为容易。她在灯会上看到许多人间烟火,那是静肃的永巷里从来见不到的。像个过客一样穿行在繁华的街上,白曜好像回到八岁时整日听别人说自己和灵遗如何的日子,又找回对世间充满好奇的那份欢喜。绚烂的光华与欢腾的笑语都在祝福她,而她在这繁华的终末,遇见了要带她回家的白面郎君。他会逗她笑,将各种有趣的小玩意捧到她眼前,眼里只有她。她决定不再回宫了,从此和他一起生活,就像夫妻那样。

她住进了白面郎君的家里。她没法告诉他自己的真实身份,所以没有三媒六聘。当然,他也没提这些。他们是行周公之礼成了夫妻。如今再也没有人随时来照顾她,只有她必须照顾别人。当他发现她是一个毛手毛脚的大孩子,而不是自己原本以为的贤媛淑女,马上露出了另一副面孔。他不再逗她,而是收走她所有的玩具勒令她长大,要她看清现实。他不是出生于富贵人家,要养活自己就已艰难,何况再带个她。他要养家,不可能总是陪她玩。他不求别的,只求她不要每天晚上闹,不陪她玩就闹到半夜。她发现现在他的眼里有的是更多别的东西,唯独没有她,她碍着他了。

她在摊牌自己是公主和再度跑走之间纠结了大半夜,清晨时人静,他也还没醒。突然有股恶寒从她肚子里泛上来,她预感到若要逃走,这将是她最后的机会,当即赤着脚跑出家门。她梦见了告诉他自己是公主的情形,他笑话她,说她当真疯了,然后把她锁在屋子里,不让见人,不让出去。白曜知道,宫中的崔太妃就是这样,起先她只是嘴碎,四处抱怨冬季给她的炭火不够。无人愿给这位失势的太妃平白添这一笔支出,她就一直耿耿于怀地嚷嚷,终于嚷得人烦了,与她争执,太妃要动手打人,他们争不过,索性就说她疯了,被移去更僻的冷宫,死生不问。

没有太多犹豫,她奔向灵遗在宫外的宅邸。和他一起出行的车驾好几回经过,她很清楚在哪,不会有错。快要到的时候才恍然想起,今日是入宫决事的日子,此时他应已出发。她丢了已有半个月,他应已发觉了。但没有任何人来找她,城中也没有一点某位公主丢了的消息。

果然她在不在都一样。和崔太妃一样,是住冷宫无人问津的命。丢了正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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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找回去反而麻烦。

意外的是,当她仍旧死皮赖脸地找到灵遗的府上,他正好在,喝得烂醉,披头散发,大冷天只穿了一身宽大的素色单袍,磕磕绊绊地弹着胡琵琶吟诗,吟的是班婕妤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

见到他的那一刻,她哇的一声哭了。半个月来受了许多委屈她都没哭,可突然就像弦断了一样,一直哭得抱头蹲在地上。

直到她稍好了,灵遗开口告诉她,他又被罢免了。

为何?年初又发生了什么?

因为矫诏调禁军,找公主。说着,他走到她面前,将她拦腰抱起,道,这里没有你穿的鞋。也不可能让你穿了再跑,只能委屈你了。

备注:猪狗不食某余是中古常见的骂人方法,意思就是某人丧尽天良,已经到了猪和狗都不想吃TA剩下的东西的地步。原本想直接翻译的,但翻译了没有那个味道,就还是出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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