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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别跑作者:偷糖的狐狸

摆上了筷子,“煌儿,趁热吃。”

“我不想吃了。”

秦煌径直站起身子。

云天愣了,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眼睁睁的看著秦煌走上楼。他静坐了半晌,搔了搔後脑勺,怎麽也不明白煌儿在生什麽气。虽然他才来了几天,但客栈里的熟客对他们倒是颇为熟悉。看了这一幕,当即有人调笑一句,“云天,你家的那位又闹脾气了?”

云天没回答,旁边倒是有人道,“该不会是少爷病又犯了吧?”

“可能是饭菜又不合胃口了。”

“说不准是这个原因,虽然没听他抱怨过,但我曾经好多次看到他吃完东西後,在院子那边全吐出来了。可能他真的下咽不了我们平民的东西。”

“哟,难道他真的是少爷不成。”

围观的人哈哈大笑,云天却是被一个事情吸引了心神。

“煌儿吐了?怎麽回事?”云天慌的六神无主,简直比自己生病了还要心急。

围观的人登时停了笑声,面面相觑。

他们说这话,倒不是真的有心讽刺,他们很喜欢云天这小夥,不过怎麽也看不惯秦煌那副样子,总觉得那个人就是一瓷娃娃,见云天什麽好吃的全给他,自己光吃他不要的东西,还拼死拼活的赚钱,而那个人什麽也不用干,还时常闹闹性子,几乎没有松开眉头的时候。不仅要供养那张口,还要天天看著他的脸色。这不就等於花钱买了个罪受嘛。於是,都打心眼里的为云天不值。暗地里明地里不知说了多少秦煌的坏话,都劝云天趁早抛了他,以他的外貌和才能,还怕找不到一个知书达理的对象?

哪知,这话到了云天的耳里,简直就像是对牛弹琴。

今天他难得回了一句,却是因为这件事。

说了那句话的人无可奈何,见云天一脸惶急,也不由叹了一口气,妥协了,“挺早以前了,现在倒是从来没见过,可能他已经习惯了吧。”

另一人见云天皱著眉头,忍不住道,“云天,不是我想说你,实在是──”他踌躇了片刻,道,“虽然那人好看是好看,但好看也不能当饭吃啊,出来混的,带个吃白食的累赘,总不大好吧……”

“我从没觉得煌儿是累赘。”

云天说了一句。

他站起身来,向小二道,“小二哥,帮忙把这些饭菜送到我们房里,煌儿饿了就可以吃的。”

小二点头应是。

云天这才出了门去。

客栈里安静了一会,又喧哗起来。

“真是傻子,摊上什麽不好,非要──”

有人长叹了一声。

“罢了罢了,人家的家事,我们也没有必要去管,来,喝酒喝酒。”

又有人说了一句。

没有人发现,一个身影站在楼拐角处,直到这时候,才走上楼去。

云天回到房里的时候,秦煌阴著脸坐在桌前,他一声不吭,面前摆的几样小菜一点没动。云天上前两步,忍不住问,“煌儿,饭菜不合胃口吗?”

秦煌没回答,云天又道,“你看我给你带了什麽东西。”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油包,放在桌上,一层层的打开後,空气中慢慢的溢出一点甜蜜蜜的香味来。秦煌愣住了,云天宛如一只想讨主人欢心的小犬,献宝似的将东西摆在秦煌的面前,“这是余香糕,听说那些贵人都爱吃这个,煌儿,你尝尝。应该合你胃口的。”

秦煌眉头一蹙,怒上心头。

“我不想吃。”

“煌儿,不吃东西的话,身子会垮的。”

云天苦巴巴的劝道。

“垮了不是更好,你就可以不用带著我这个累赘了!”秦煌冲动之下,脱口而出。见著云天一下子愣住的模样,又咬咬牙,转了句话,“我想吃馒头。”

“煌儿?”

“我饿了,我要吃馒头。”

“可是──”

“我不要你迁就我!”秦煌忍不住咬牙怒道。

气一发出,这几天强制压抑住的怒火自然再也控制不住。

秦煌伸出手,狠狠的将一包的余香糕甩到地上,然後提起脚,将桌子踹翻,盘子哗啦碎了一地。他站起身来,对上云天惶惑不安的神情,一字一句的说,“以後不许你对我这麽好。”

“可是,我只想让煌儿幸福。”

云天说得认真,秦煌却觉得莫名其妙的鼻子发酸。

“你这个笨蛋,大木头!”秦煌捂著眼睛,话语里却夹杂著怒气,“你以为看到你吃著低劣的东西,哪些精细的东西我真的吃的进去吗!”

“我告诉你!这样的我,根本不幸福!”

“我不要你迁就我,我现在不是小王爷,什麽都不是,我只是秦煌,只是你的煌儿,其余的,我什麽都不是了!”

秦煌怒道,“我们是平等的,你懂吗!”他的声音拔高,慢慢的带上了一点的哽咽,“你这样,会让我觉得自己好可恶。和你不一样,我什麽都不会,离开了王府,我才知道,除了那个身份外,我什麽都没有。”

“我武艺不精通,我不懂怎麽和别人相处。”

“出了王府,我是你的累赘,带上我,你只会越来越累。”

“你现在一定在想,要是知道这样,当时就直接让我和那个女人成亲了,不要带我出来了,对不对?”

“我一点都不後悔。”云天紧紧的捏住秦煌的肩膀,急道,“煌儿,我一点都不後悔,和你在一起,我真的觉得很幸福,真的!如果还能选择,无论是一千次还是一万次,我只会後悔为什麽没有早点把你带出来!我──”

“可是我後悔了!”

秦煌拔高声音,猛地截断了他的话。

“要是知道自己这麽无能,自己只会给你带来负担,我怎麽都不会答应和你出来!”

他後退两步,嘴唇止不住的颤抖,“要是没有我,你也不用卖艺,对不对?要是没有我,你一个人一定可以生活得很好很好!要是没有我──”

“煌儿──”

云天张口,还没说上一句话,秦煌便径直冲出了房。

云天顿时大急。

他身形一动,窜到门边,秦煌却已经不见了。

翻身跳出窗,大街上人流惶惶,云天左右张望,愣是没有发现秦煌的影子。

“煌儿──”

从没遇到过这种事,云天吓的脸都白了。

“煌儿──”

他一股脑的朝著一个方向狂奔,好像疯子一样的大叫著秦煌的名字,“煌儿──煌儿你出来──煌儿──”他甚至连轻攻都忘记了,完全凭著自己的双脚,惶急之下,撞翻了不少人,却也来不及说上一句道歉的话。人人见到他这副样子,登时连退几步,给他让出一条道来。

他的声音渐渐的远了,这时,秦煌才从藏身的巷口那走出来。

他看著云天的身影消失的方向,眼睛猛地黯淡下来。

拳头攥得紧紧的。

好久,他才慢慢的扭过身,朝著另一条路走去。

(078鲜币)不想错过

顺著一条路走了好久,眼前的道路陌生起来。

秦煌莫名的觉得心底闷得慌。

可恶!自己真的要离开云天吗!

他晃了晃脑袋。

他突然不明白,不明白自己为什麽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不甘心!

好不甘心!

已经到手的幸福,要这样放弃,他不甘愿,很不甘愿。

可是──

可是做为累赘留下来,迟早有一天要被抛弃的吧,现在离开,至少──他还会记得他──

一脚踢向身边的大树,然後龇牙咧嘴的一阵疼。

呸!

他什麽时候变得这样多愁善感了!

那个木头想抛下他?门都没有!他一定会死死的缠著他,一辈子。

可──

皱著眉头,摸了摸胸口。

只觉得心里的压抑越来越重,一点也没有缓解的趋势。

他这是怎麽了?

依他的性子,应该回到云天的身边,毕竟,离开云天,他什麽都没有,也什麽都不是,没有人需要他,没有人爱他──可──看到云天为了自己吃苦,他却觉得很不开心。

非常不开心。

不开心到宁愿离开他。

但是现在真正离开了,他却觉得很难过。

复杂的情感一波又一波的冲击,小王爷只觉得茫茫然,不知何去何从。

他该去哪里?又有谁需要他?

他不知道,他什麽都不知道。

从小到大,第一次发生这种事,以前的他,只要自己开心就好,而现在──什麽时候开始关心起了别人,担心那个人是否会厌烦他,担心自己被抛弃──

可恶!

他到底是怎麽了!

他的思绪浮浮沈沈,突然却迎面撞上了一个人,两人同时倒退著坐倒在地上。

秦煌扬眉,抬头就要发火,却发现,被自己撞到在地上的,是一个佝偻的老人。破旧的衣衫,脸颊却很干净,皱纹密密麻麻的布满了额头,头发斑白,只有一双眼睛极为有神。老人看到他,咧嘴微微一笑,挣扎著从地上起来。“小哥,对不住了。我赶事,没有发现。”

说罢,径直就要走,可刚刚跌到地上,扭到了腿,身形一动便一个踉跄,险些跌倒。

秦煌手快,当先扶住。

“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谢谢小哥。”

老人呵呵一笑,“我还有要事呢,小哥可以放开我,我自己一个人走没有关系。”

秦煌下意识的松了手,老人慢慢的挪动了一步,眉头忍不住皱了起来。想到这件事他也有责任,秦煌顿时心里一虚,他再度上前,扶住老人的身子,硬声硬气的说了一句,“反正我现在也没地方去,你要去哪儿?我扶你过去好了。”他别开头,生平第一次做好事,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谢谢。我要去的地方就在前面的药店。”

药店?

秦煌遥望了一眼街道的那头。

果然有一个褐色的牌匾──‘静安药店’。

现在时候已经不早了,天色已经基本上暗了下来,药店只剩下一个看门的小童。见到有客人进来,抬头便道,“师傅不在,要看病改明儿再来吧。”

“不,不是看病。”

一张写满了字的纸被放在小童的面前。

“我是来取药的。”

小童抓起纸看了半天,才皱起眉头,“这字太草,我看不明白,你去找东街的秀才,这条街也只有他会写字。让他帮忙把字抄一遍,明天再过来拿药吧,店马上就要歇了。”

听到这话,秦煌不由一愣。

“这──”老人为难了,“可我老伴的病一天都不能拖的,我──”

“那就只能找其他药店了。”小童无奈。

秦煌站在一边看了半晌,见那老人接过纸,径直想要往外走,看对方步子踉跄,想起毕竟是自己的责任,心下一软,对那小童说,“可有笔墨纸砚?”

小童狐疑道,“有的,请问你要干嘛?”

“抄药单。”

小童将信将疑,直到秦煌将药单交到他手里的时候,才瞪大了眼睛。

字迹清楚,整整齐齐。

老人登时感激,连声道谢,就差没有朝著秦煌跪下来了。

第一次被人这样,秦煌忍不住的有些红脸,别过头去,突然觉得,自己似乎还有那麽点的用处……

好人做到底,秦煌将老人送回了家。

那是一个小别院,在巷子的深处,看起来极为破落。

进了门,便闻到一股浓浓的药味,继而听到一阵咳嗽声。

一个人侧躺在床上,捂著嘴,瘦弱的身子一抖一抖的,灰白的长发披散下来,拂在枕头上。看到有人进来,那个人抬起头,一双眼睛倒是完全没显出苍老的病态,格外灵动,看他的样子,几十年前,也是个外表出众的人,只是现在脸颊惨白得没有一点血色。

见到老人,他的唇边漾起一抹笑容,“阿乐。”

“紫,你没事吧。”老人惊慌失措的跑上前,身子几次踉跄,几乎要跌倒。他扶起床上的人,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还好,没烧了,等著,我煮稀粥给你吃。”说罢,放下药包,支开锅,到了厨房,开始忙活起来。

秦煌忍不住问,“那是你的──”

“我的老伴。”

老人扭头打量著秦煌的脸色,笑了起来,“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我所说的老伴竟然是个男人。”

秦煌摇摇头,这没什麽奇怪的,毕竟,他也是这样。

他奇怪的只是──

“他病了多久了?”

“从三十年前起,就病著了。”

“三十年──”秦煌目瞪口呆。

“不,可能更早……”老人道,“从我三十年前找到他的那时候,他就已经病著了。”他的眼神黯淡下来,表情里明显夹杂著一种显而易见的悔恨。

“你曾经後悔过吗?”

秦煌忍不住的问,“後悔吗?让他拖累了你三十年,若是没有他,你该会更轻松吧,也不用──”方才在屋里,他发现那放在墙角的泥人。这样的小本生意,这个老人,又是怎麽一个人承担著药费,而且一下就三十年。

“不,我只会後悔,为什麽没有早点回醒。”

“如果可以回到过去,我宁愿在四十年前,不要离开他,这样,至少可以让我们多相处十年。”老人呵呵一笑,“你该认为我很傻吧,因为一个小小的执念,错过了十年。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他摇头,叹息。

这句话太过耳熟──

好像──好像在前一会──

秦煌忍不住的楞了神,想起云天,表情黯淡下来,“可是,他什麽都不会,你不会厌烦了吗?”

“厌烦?”

老人叹息著摇头。

“我们认识了五十年了,五十年我都没有对他厌烦,而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个五十年。”

秦煌哑口无言。

看著稀饭已经煮好了,老人端著碗想要出门,秦煌却唤住了他,“那──既然这麽喜欢,四十年前,又为什麽要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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