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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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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犹豫了很久很久,我给孙长岭打电话,他和宋元在国外拍电影,宋元资源很好,特别的好,孙长岭现在主要带他。

他年纪太小,出身太好,不够油滑,不够懂事,孙长岭在他身边负责当孙子。

孙长岭放心我,他知道,我比他还会装孙子,况且我最近都住在秦均这里,不用他操心。

在小王疑惑的目光之下,我让他送我去最近的酒店。

真是傍上秦均了,跟过去不一样了,一千多一宿的酒店也有底气进去了。

小王安顿好我之后就离开了,我蹭着他的车去了以前常去的面馆。

我吃了碗热面,临近年关,店里没有平时热闹,老板娘认识我,多给我放了一份辣椒。

她问我最近忙不忙,是不是有很多戏要拍,怎么还没回家过年。

我都如实作答,只有最后一个,我含含糊糊的说没时间回去,工作有点多,你知道的,我太红了。

老板娘开心的笑,临走之前让我在店里签名,说我好久都没来啦,大明星就是不一样了。

我被说的不好意思,签了名合了影,走的时候还有点飘飘欲仙。

我在这家店里吃了三年的面,今天却问我要签名,有点不现实却也真实的发生了。

我红了,我真的红了。

一切都虚无缥缈,云烟一片,这一切都让我觉得是那么的不真实,好像还在梦里。

天黑之前我去了趟医院医院里的护士大夫都认识我,也知道程煜父母和我水火不容,一看见我就给我拉住了。

“他妈妈在呢,呆了一下午了。”年轻的护士对我说。

我不自找没趣了,秦均还有几天才会回来,程煜这里,我什么时候来都行。

我问护士这里什么时候拆,护士说新医院还没盖好,怎么也要来年开春。

附近都没有人住了,只有这家医院孤零零的亮着灯,偶尔传出撕心裂肺的哭声,像是一座鬼屋。

附近是流浪汉的聚集地,这里的护士人人自危,每天结伴而行。

我不敢叫小王来接我,他跟张恒一样,都是秦均的走狗,我去了哪里干了什么,秦均一问就知道。

我也没给孙长岭打电话,对于我总来看程煜这件事,他持反对意见。

他说影响不好。

以前不火的时候想来就来了,谁也不认识我,如今也算小有名气,半个偶像了,被人把程煜挖出来,我的职业生涯会不会走到头真就不好说了。

按理来说公司该给我配个车的,毕竟人红是非多,我也算是小火一把,总坐出租挤公交说出去多多少少有点丢人。

但之前我都在秦均的掌控之下根本轮不到孙长岭给我配车,如今一个人站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我差不多骂了秦均那孙子八百遍。

如果没有他,我他妈的也是女明星的待遇了。

狗男人!不得好死!

年轻的护士给我叫了滴滴打车,说是三十分钟一定到,我在路边等了快一个小时了车还没来。

我给他打电话,他说赶上查酒驾,他喝了点小酒,现在在局子里喝茶呢…

我要被气死了,我出场费那么贵,你叫我等你一个小时还他妈的鸽我?

对面电话挂的快,不然我一定骂过去,好歹也是李美萍的亲生嫡女,遗传基因还是有点的。

我气的半死,顶着呼啸不止的寒风往热闹的地方走。

这一片流浪汉确实是多,我下意识的寻找那个奇怪的男人,果不其然,他又跟在我的身后,不上前也不后退。

我不太害怕他了,但被一个陌生又古怪的男人跟在身后总归是有点危险的,我试着撵了他几次,他都挺乖的躲开,又等我放松警惕之后再次跟过来。

几次以后我拿他没办法,他什么也不做,就只是默默无声的跟在我身后。

这让我挺为难的,犹豫了片刻,我没在撵他。

等出租车的时候那个流浪汉又给我钱,冬天太冷了,大风无情又伤人,我看到他干裂的手,已经粗糙的不成样子。

他把所有的积蓄都掏给我,带着温度的、一把褶皱的钱。

他的胡子和头发都很长很长,遮住了眼睛,我什么也看不清,下巴还围了一圈破旧的毛线围脖,挨着鼻子的地方结满了霜。

他快速的把钱给我,然后又躲到漆黑一片的角落里,悄悄的观察我。

我说我不要,他着急的想说话,支吾了半晌,然后落荒而逃。

“你自己留着花吧,天这么冷,你买一身暖和点的衣服穿。”我把零钱还给他,同时我也拿出我身上为数不多的现金一起递过去,我有点难堪,却还是说:“谢谢你上次救我,棉衣被人扔掉了,这个钱你拿着,算我还给你。”

他突然抬头看我,我看到他的手都在颤抖,他往后退…往后退…

我被他吓了一跳,不敢再往前走了。

他坚持不要我的钱,他也不要自己的钱,风声凛厉骇人,他佝偻的身躯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狂风呼啸中,我第一次听到他开口说话,这是今天的第一次,也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

这时我不觉得有什么,很久很久之后我想起他今天的话,有点心酸,也有点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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