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眼,却是底下让有些心细的观众起了疑心。
因为这一个镜头里,丁炙的眼睛中的感情太过充沛了。
不由地让人之前从影片给王远阳这个角色树立起的“反派”形象产生了些许怀疑。
是为爱而不得进而毁掉受害者的变态,还是说......是冤狱?
怀疑的种子已经种下。
影片继续。
王远阳开始每日尾随跟踪这个神似20年前受害女孩的徐雪,甚至潜入对方家中安装窃听器,
在对方的家附近不远处租了一个废弃的房屋,用望远镜每日监视这这个女孩。
这种近乎病态的行为,又再次让这个角色的立场和定位变得扑所迷离。
影片进行到这里,这里又引出了一个新的人物,对女儿控制欲极强的徐翰林。
徐翰林是一个闻名港岛内外的著名的歌唱家。
值得一提的是,在丁炙出狱的那天晚上,他在一个车站上疯了一般打砸着一个广告牌,那个广告牌上亮起的,就是徐翰林一场音乐会的灯箱广告。
徐翰林对于女儿徐雪的控制欲之强,仿佛带点恋女情节的既视感,就连女儿和异性同学在路上打的一个招呼,回到家里都会对女儿动搁打骂。
而这一切都被暗中监视徐雪的王远阳收之眼底。
周鹤此时确实有所预感,人物和故事背景已经大致铺设完毕,影片的第一个爆发点很快就会来临。
果不其然,一单无名尸体沉海案的出现,让任达骅饰演的警探林正忠与这一切牵扯到一起。
那具被沉到了水底的无名尸体,在抛尸前显然经过了刀砍,火烧,等一系列的毁尸灭迹手法处理过,单凭肉眼无法判断出死者的身份。
然而经过鉴证科的基因比对,却还是找到了线索,被害人就是那位徐翰林。
而林正忠凭借着蛛丝马迹,查探到一切的线索指向了一个人——王远阳。
这里也终于揭示了此前有些云里雾里的人物线索,原来王远阳正是在20年前涉嫌对徐翰林的养女徐依云犯下强奸杀人案,被判处以无期徒刑。
林正忠调取档案后却发现了一个奇怪的情况,那就是王远阳和被害人徐依云在此前居然是一对如胶似漆的情侣。
再结合其他种种线索,林正忠推敲出一个可能性。
那就是王远阳是被冤屈入狱的,而能够在自己家中制造出血案,而又嫁祸给王远阳的那个人,只能是当晚也曾经出现在家中的报案人,也就是徐依云的养父徐翰林,也就是近日这单抛尸案的受害者。
那王远阳的杀人动机就完全成立了。
现在唯一的难点就是徐翰林的尸体被处理得实在太干净了,除了一颗极为常见的的普通纽扣似乎被凶手意外疏漏之外,没有任何的线索,然而这种纽扣,基本满大街都是。
于是,丁炙便和任达骅便给银幕上的所有观众,贡献出了一处酣畅淋漓的对峙戏份。
“二十年前,徐依云谋杀案,那件事造成的轰动性还挺大的,我翻阅过很多的旧报纸,发现最开始你坚称自己是无辜,到后面又认罪了。”
“所以,其实你有没有杀过徐依云?”
......
“在监狱里头没女人,你平时怎么解决的啊?”
......
“是搞男人,还是被男人搞啊?”
......
“你们这些囚犯,很会找花活儿玩的啊,出来后,有没有找一些小妹妹解决一下啊。”
......
面对林正忠时而挑衅,时而激将,又时而压迫的心理攻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