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我们生活在南京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二十一章 它们只吃新鲜大肠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今天半夏在小区里搜索,寻找相关的蛛丝马迹,她确实找到了疑似豺活动的痕迹,那簇棕黄色的动物毛发就是在第四处陷阱附近发现的,半夏判断,如果不出意外,之前跟踪自己的动物就是豺。

豺多是群居生活,且凶残强悍,虽然体型不大,但绝对是危险的掠食者。

有一群豺侵入附近一带,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

“BG4MSR,要怎么消灭它们?OVER.”

很显然半夏不可能和一群凶残胆大的犬科动物和平共处,它们面对体型比自己庞大得多的猎物也不畏惧,反而会扑上来掏刚,老师曾经说豺是一种喜欢把猎物肠子掏出来的猎手,这些东西大概是喜欢吃大肠,还喜欢吃新鲜大肠,不吃卤的,口味奇重不说,还心性残忍狡诈,像牛皮糖一样黏住就甩不掉。

卧榻之侧,不容他人酣睡,梅花山庄是绝不允许有掠食动物存在的,如果有,半夏就要把它们干掉。

有一个,杀一个。

有两个,杀一双。

有一群,杀一群。

有十群,赶紧跑。

“该怎么消灭怎么消灭,一群野狗罢了。”半夏盯着手里的金黄色硬币,目光陡然锐利起来。

她才是这个世上最顶级的猎手。

“BG4MSR,会很危险吧?有什么我可以帮得上忙的?OVER.”

“你么……”半夏沉吟几秒钟,然后促狭地一笑,握着手咪像耳语似地说:“你呀,晚上乖乖地等我回来就好啦~”

·

·

·

翌日清晨。

女孩起了个大早,简单地吃过干粮,扎起头发,穿着内衣站在衣柜前。

她给自己裹上厚实的长裤和卫衣外套,再从墙上取下破旧的单兵携行装具,套在身上,拉紧绑带,搭上尼龙扣。

从柜子上拿起匕首,轻推刀鞘,寒光迸射,这是一把多功能军刀,刀尖带钩,刀背带齿,拇指从刀刃侧面轻轻滑过,半夏眯着眼睛端详半晌,然后推回刀鞘,绑在腿上。

接下来是手枪,半夏熟稔地退出弹匣,把黄铜子弹一颗一颗地推出来,叮叮当当地落在柜子上,然后再一颗一颗地复装回去,关上保险,插进腰间的枪套。

最后是弓箭,半夏面对客厅的墙壁摘下弓臂,扳了扳,又放了回去。

她摇摇头,今天要用的不是这个。

蹲下来打开电视柜,更致命的武器藏在这里。

它包着塑料布,平躺在木板上,半夏把它端出来,将近四公斤的重量,沉得很,放在茶几上沉闷地一声响,揭开包裹在外的塑料布,那一刻独属于人类武力最巅峰时期的锋芒顿时外泄,1060毫米的全长,坚硬的工程塑料枪托,黑色哑光外漆,使用18.4毫米口径的12号霰弹,这是一把传奇级别的雷明顿870泵动式霰弹枪。

如果说这个世界是RPG游戏,那么女孩毫无疑问手握传奇装备,说它传奇,不仅仅是因为这东西诞生自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更因为它绝对是世界上杀伤力最强的武器。

半夏不清楚这把枪的来历,因为雷明顿870产量实在太大,世界各地都有生产,半夏只知道它威力极大,一枪能把水牛爆头。

一把霰弹枪备八发弹。

此刻她全副武装,是全世界最不好惹的人。

半夏背上背包,转身和父母打了个招呼,她那模样活像是个要上前线的少女兵。

“爸妈,我去去就回。”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