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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一千两银子的本金,不是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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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翎和王老板,还有王老板的小儿子王兴,以及另外两名伙计,带着三四马车的货物,一路小心的从清平县到了京城。

原本王老板不用亲自押送货物,他这次去京城的目的,主要是合谈生意,以及带小儿子王兴见见世面。

他带上顾翎,是顾翎和他小儿子特别合得来,而且他人机灵,对生意场上的事一点就通,长得俊美,又加上能说会道,他的人缘特别好,带他出门,总能给他带来好运气。

王老板做的是奢侈品以及工艺品生意,将梅城出产的轻云纱以及工艺品销往京城,再将京城引领时尚服装款式,以及少数奢侈品,运回梅城销售。

但这一次,顾翎却建议,试一下将梅城的土特产带到京城推销,特别是出自清平县双石镇的咸干花生,肯定能在京城打开销路。

一开始王老板并不同意。

但顾翎说,那就让他单独先试试,他准备运两马车咸干花生到京城,所需要的费用他可以单独出。

如果货销不出去,所有损失他一个人承担。

顾翎为什么会那么坚持,要将双石镇的咸干花生销往京城,是因为顾铮的原因。

顾铮将岳灵芝给他的一千两银票,给了顾翎,跟他说,你现在已经有了本钱,也可以试着去发展自己的生意。

顾翎很激动,有了这笔启动资金,他确实可以做自己喜欢的生意。

一千两银子的本金,不是一个小数目,按照一两银子能买一百斤大米的物价,折算成现代的纸币,那就是三十万元!

顾铮问他:“你最喜欢做哪一种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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