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话说回来。
金灿灿的第纳尔固然金贵,放到兜里之前,还是要有命花才行。
在能见度不足2米的沙暴中出门赶路,这可是十足的赌命行为。在这片沙漠中,指南针只有在夜晚才能使用,然而就算这里是撒哈拉沙漠的外围,夜晚行走在沙暴中依然是伸手不见五指。
莫名其妙的发生成员失踪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甚至走了三天之后,全队逐渐分崩离析,各自迷失在黄沙中也并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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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为什么不顺着干枯的河床走呢?”
旁观他们愁眉苦脸的讨论许久,洛基在一旁看了半天,终于说出自己的疑问。
古埃及的所有城市都是顺着尼罗河前进方向,星落棋布建设在河道的周围。这条位于非洲大陆上的粗壮河流每一年会在夏初泛滥一次,蔓延出河床的水流会滋养两侧的土地,使其变得易于耕种。
正是因为这种特质,古人可以在耕种技术并不发达的情况下种出大量农作物。
古埃及城邦才能在公元前4000年如此原始的年代被建设出来。这一切,全都离不开养育他们的,赐予他们粮食和水源的尼罗河。
虽说洛基对古埃及的历史称不上有多么了解,不过这张地图依旧很清晰的表明商队旅行的第一个目标点“孟菲斯”就在尼罗河的边缘。
此时正是枯水期,只要顺着干枯的河床前进,他们根本不需要依靠指南针,也不用担心会有成员因为看不清方向而走失的问题。
然而他的建议刚刚提出,立刻就引来了身边一众阿拉伯大胡子的无情嘲笑。
“嘿嘿,这位大人。”大胡子书记官一脸嘲讽的望向他,多日没有洗脸的面孔看起来就像是一颗在有油脂里浸泡了3天的老核桃。
“您是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自然不会理解我们这群苦命兄弟的痛苦。”
“别看我们的队伍里有40匹矮脚马,20辆马车。这个规模在马帮中也算是不错了,但是和君士坦丁堡,耶路撒冷或者东土大唐的大型商队相比,根本不在一个级别。”
“在城里,在公民以及卫队的眼皮子地下。他们穿着色彩斑斓的稠袍,用精致的瓷器喝着绿茶,人模狗样的一个比一个文明....”
“但是一旦到了无人的荒野里,这帮家伙可就立刻恢复了吃人的本性!”
他的嗓音变得低沉,而身边的一众马帮弟兄们也纷纷点头。
洛基立刻就明白了这平淡话语中隐藏的杀意。
凡人的道德大多只会有同类监管的时候发挥作用。一旦从人潮汹涌的城市进入无人的荒野,“道德”两个虚无缥缈的字眼和一车一车的货物相比,根本就是可以随时抛弃的身外之物。
已经走到了沙漠的中央,最困难的旅程已经完成了8成。在马上就要靠近孟菲斯将货物变现成商品的这段路上,谁会拒绝多上几十车货物?
杀光马帮中的所有人后,把他们的物资抢走,根本不用担心他们能够依靠两条腿从沙漠中逃生。
世上简直没有比这里更好的谋杀地点。
可千万不要忘了,即便13年过后,这里依旧是黑暗的中世纪。
在这片土地上,丛林法则代表一切。
人命,在这个时代里根本没有任何价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