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作为张三此次案件的辩护律师。”
“大家说张三伪君子,小人之类的我举双手赞同。”
“但张三的违法行为是不成立的。”
“我们来分析本案的第一个阶段,商业之争。”
张三正襟危坐,一脸的沉稳。
“轮船海上遇险,需要丢弃一半的货物。”
“因为需要保命。”
“张三把李四的货物全部扔掉。”
“这种看似不道德的行为,在当时所处的环境中,属于紧急避险当中的自然力侵害范畴。”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许多相似之处。”
“避险很重要的一条,便是避险的起因,前提必须要存在危险。”
“要有避险的认识与避险的意志,至于动机则在所不问。”
“很明显轮船遇到风暴,需要进行紧急避险。”
“扔掉商业对手李四的货,属于紧急避险行为,所以不构成犯罪。”
罗羽不紧不慢,
开始解答水友的第二个疑惑。
“刚才看到有某位水友说抢劫了李四的摩托车属于抢劫行为。”
“很明显这样的说法也是不成立的。”
“张三被李四追杀,顺道骑了李四的摩托车跑路,这样的行为也属于紧急避险。”
“至于最后大家最为关注的生烤大熊猫。”
罗羽长长一叹。
“各位被告,扬子鳄也是国家保护动物对吧?”
“假如说你在湖边遇到了一只扬子鳄要吃你。”
“你的手中有猎枪。”
“难不成你要放下武器,把头伸过去让它啃吗?”
罗羽的一番举例,
顿时干沉默了一票水友。
“所以说,人在野外遇到危险的时候,要以人的生命安危为第一要务。”
“张三饿的都快要嗝屁了。”
“吃熊猫就能活。”
“唯一生还的希望。”
“难不成就要眼睁睁的放走熊猫,让自己去阎王殿报道?”
“那肯定是不成立的。”
“所以各位被告,张三吃熊猫真的不违法!”
“当然我说的是危险情况下。”
“别说是熊猫。”
“就是东北虎,我也得嘬它两口血提提神!”
沉默!
彻底的憋屈式的沉默!
罗羽解释完相应的法律条款,
直播间又又又一次安静了!
想反驳?
没理由啊?!